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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推进法治红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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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推进依法治市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乌兰浩特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任务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工作制度

乌兰浩特市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干部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全市每年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乌市依法治市办每年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市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对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市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工作报告均有普法依法治理的内容,并至少听取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专题汇报。

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考核通报等制度,各级各部门均明确了办事机构和专职人员,形成了条块结合、层层推进、逐项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严督实导,将送法惠民、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实绩考核目标管理,通过年初定指标、定责任,年终抓检查、抓考核,促进了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乌兰浩特市积极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各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社会各行业依法办事、诚信尽责。从市民公约到乡规民约,从行业规章到团体章程,市委、市政府积极引导和支持城乡社区基层组织、行业和社会团体通过规约章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规范成员行为,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2015年,乌兰浩特市胡力斯台嘎查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着力构建党政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格局,健全以源头防控、动态防控、重点防控、科技防控、网格防控、区域防控和网络防控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网,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

全市各部门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有的放矢,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依法专项整治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施棚户区改造和精准扶贫工程,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环境整治,开展城市交通及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提升城市形象;在环境保护方面,开展环境违法违规企业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彻查和摸清全市工业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对查出的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地毯式”集中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在食品安全方面,开展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工商、税务、卫生、文化、劳动、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市的集贸、文化、医疗、药品、卫生、劳动、交通运输等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均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市场经济有序运行,促进了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三、增强市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乌兰浩特市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重以领导干部、青少年等关键人群的普法工作为切入点,以点带面,推动我市法治环境整体建设。实行“5·18”机关学法日制度,开展网上法律知识考试,通过法宣在线网站,开展公务员网上学法,每年全市8000余名在职机关工作人员都通过网上平台进行考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市范围的执法、普法骨干培训班,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执法人员、普法骨干以及基层调解员和志愿者进行法治培训,共有2000余人次接受培训。

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是"七五"普法的重点,我市积极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了“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少年税校”、“青少年维权”、安全教育、“模拟法庭”、“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等活动。组织编印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手册10万余册,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治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市41所中小学校选聘了法治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治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治教育课每年不少于2次。各执法单位也经常到学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乌市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诚实守信、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全市各企业都制定了学法计划,各执法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私营业主法制培训班。

坚持“拥军爱民”,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每年我市组织多个部门进入军营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赠送法律书籍,?进一步增强军地双方团结协作、携手共建、军民渔水情深的浓厚双拥氛围,增强了军政军民团结,巩固了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我市还通过各街道办事处、基层司法所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民法》、《婚姻法》、《刑法》等通用法律,让居民可以通过法律培训班了解法律规定,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点和效果】

近年来,乌兰浩特市先后获得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全国科技先进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全国教育两基达标先进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自治区卫生城市、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先进旗县等荣誉称号。

乌兰浩特市按照法治文化建设要求,以“法在身边·法治北疆”为主题,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重点,坚持4个结合工作原则,健全5个工作机制,实施“6个3”普法工程,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不断培育法治文化,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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