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兴上村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兴上村位于北流市东北部的工业重镇民安镇,距市区9公里,下辖16个村民小组,有人口4900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有324线国道、玉容一级公路、民灵公路纵贯;毗邻广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洛湛铁路。村辖区内有享誉世界的北流型铜鼓汉代铸造遗址,有计划投资15亿元将建成国家4A级风景区的铜石岭风景区,有以水泥、日用陶瓷为支柱产业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广西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目前,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在广西县级工业园区中,已成为企业规模最大、产值最大、税收最多的工业园区。该工业区在投资2.4亿元的三环集团环保陶瓷基地带动下,正在迅速向前发展。
近年来, 兴上村在民安镇党委、政府及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坚持民主自治,严格依法管理,促进了经济迅速健康发展,确保了辖区和谐稳定。兴上村获得玉林市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荣誉。
【任务措施】
(一)健全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网络
村级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务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兴上村还制订完善了《“一事一议”制度》等制度,和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管理制度,实现了民主法治建设常态化。建立以村干部为骨干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调委会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确保村里不出现村民因矛盾纠纷、征地拆迁等热点问题集体上访的事件。建立民主监督平台,健全和完善了以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村委会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村务。抓好依法治理,强化普法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普法规划和每年的普法计划,切实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初有目标,年终有总结,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村级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工作不定期召开村内生产小组长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各项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专栏、标语等渠道,进行《土地法》《劳动法》等和村民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努力营造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浓厚氛围。
(二)抓好“四民主两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坚持民主选举。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兴上村严格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4年与2017年均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年,兴上村均认真实行“公推直选”的方式,推选出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委员8人。同时,采用同样的方法,由村民民主选举出村民代表251人,大大维护了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显著提高,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为进一步开展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坚持民主决策。村民委员会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到本村经济、政治、文化和事关村民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必经村党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予以实施。
三是坚持民主管理。依法规范村民自治,村里重大事务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先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使人民群众能说得上话、看得上账、帮得上忙。
四是坚持民主监督。建立和健全了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由民主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检,由村民事后监督改为事前、事中监督,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做主和参与管理。
五是坚持村务、财务公开。兴上村有长50米的法治宣传长廊、宣传栏20块,永久宣传标语50条,每季度公布村务和财务情况。对村民的危房改造补助、低保户困难户弱势群体帮扶救济都及时在宣传栏内公开,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以上各项措施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形成了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创建活动奠定基础
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工作实践中,兴上村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整体素质。兴上村委会针对村民和外来人员状况,进行了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普法教育。一是加强村干部及村民的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内企业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三是加强外来人口法治教育。四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四)坚持依法治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快速发展
一是解决村民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兴上村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自2014年着力开展法治民主示范村起,兴上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发现一起矛盾纠纷调处一起,调解率均达100%,调解成功率始终达到99%以上,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四年来均无民事纠纷引发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引起治安案件和群众性上访事件。为了切实服务于民,兴上村还设立了司法行政服务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系点,为村民在法律方面的求助提供了方便和帮助,每年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均达25人次左右。保障了村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确保证了社会稳定,给全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二是加强治安管理,提高村民生活质量。2014年兴上村投资一百万元,在村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探头共计40个,建立监控室,并配有三班倒人员24小时监控。在辖区内建立起立体治安防控网络,保障了集体和人民的财产安全,有效降低了治安案件发案率。三是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深化文明创建,村设立了“文明家庭奖”,村委每年拿出10万元,对村民在遵纪守法、社会公德、计划生育、物业管理、劳动就业等五方面的行为进行考核,有效促进了村民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聘请法制宣传员、设立“法律图书角”等方式,有效发挥了农家书屋在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阵地作用,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
【特点和效果】
自2014年兴上村着力创建法治民主示范村以来,兴上村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践,在民主法治、村容村貌建设、和谐发展方面得到了显著提高。实现了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民主管理的自觉性逐步增强,广大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全体村民能够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积极配合,兴上村的社会风气得到根本好转,全体村民形成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兴上村始终坚持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巨大动力,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促进村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把兴上村建设成为名符其实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