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全面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在引领、推动和深化依法治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6〕146号)及《江西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赣国税发〔2017〕37号)的精神,乐平市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以规范税收执法,提高执法能力为着力点,通过完善纳税服务等措施,加强税法宣传咨询,开展纳税人学堂建设,通过QQ群、微信群,依法提供纳税咨询服务,落实三个《规范》为抓手,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优化征管流程,规范执法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监督制约,深入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乐平市国税局于2015年11月获得江西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称号。
【任务措施】
(一)凝心聚力,注重法治创建工作集成发展。1.领导重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乐平市国税局“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科室与股室层层签订“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分管科、股室将创建指标落实到人,建立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使“创建工作”有效落实。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省、市局关于“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办公楼楼道、楼梯等地悬挂宣传标语,编发“创建工作”简报,推进了“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3.梳理问题,分门别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方便归集、整理和查阅,根据景德镇市国税局分解细化的80余项评价内容及指标,建立创建档案。对税务资格认定、核定征收、纳税人欠税台账、违章处罚、纳税评估、代开发票审批、工作纪律等七项内容进行检查,对纳税人的违章处罚进行重点检查,包括实施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存在运用法律条款不正确,程序是否违法、自由裁量权是否存在随意性等问题。
(二)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基地创建各项举措。1.依法强化税收工作职能,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以全省和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适应税收稳定发展新常态为主基调,上下一心、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抓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税收工作任务。2017年1至9月,全局累计实现计划口径组织收入132822万元,同比增收69675万元,增长110%;组织市财政口径收入135841万元,同比增收60800万元,增长81%。2.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切实降低企业办税成本。通过简化发票领用,取消增值税发票手工验旧,简化增值税、所得税优惠办理手续,对于可以享受企业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取消行政审批,简并企业申报纳税次数。3.不断优化税收服务方式。组建降成本优环境专业化服务团队,集中专业人才对20户重点帮扶企业开展一对一的政策宣讲和税收辅导服务,建立挂钩帮扶机制,认真落实《征管规范》与《纳税服务规范》,实现“一窗全能”打造全省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样板”。不断拓宽政策宣传渠道,丰富政策宣传手段,多措并举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助力企业降成本促发展,落实支持“多证合一”改革,落实自由裁量权政策规定。加强惩戒,优化纳税环境。加强对D级纳税人严控监管,建立和完善失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和违法企业联合惩戒制度。对税务行政处罚实行“双公示”,对税务稽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4.依法办理减免税,全面兑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今年一至三季度累计419户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免所得税256.3万元。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至三季度共有6户享受税收优惠7321.7万。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共有2户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度享受加计扣除金额374.54万元,2016年度享受加计扣除金额309.1万元。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减轻公共交通企业税收负担,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落实出口退税优惠政策,2015年共办理企业出口退税4214万元,2016年办理企业出口退税2132万元。今年一至三季度办理企业出口退税878万元。5.依法治税,大力改善税收环境。清理进户执法项目,进一步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要求未经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一律不得擅自进企业进行税务执法。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制度。在全局范围内清理进户执法事项,梳理进户执法项;对本级国税机关涉及进户执法项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主动加强与地税局商讨联合进户执法机制;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成立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统一调度、合力推进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制度措施,开展督查督办、工作交流、情况上报等,协调解决集中整治行动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行评估集体审议,集思广益确保评估公正性,注入精英血液提高评估准确率,明确章程增强评估针对性。
(三)巩固成果,发挥基地示范引领作用。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为指导,以全国国税工作会议提出的“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以争创全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为动力,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法治建设,教育先行。对内,强化税收法治教育;对外,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强化税法宣传教育。2.结合《全国县级纳税服务规范(2.0)》梳理优化征管流程。实现前台、后台无缝衔接,减少纳税人多头跑;履行好一次性告知义务,避免纳税人重复跑;完善市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及税务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制度。3.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对内实施部门交叉检查;对外构建多渠道的监督体系,把税收执法权装进社会和纳税人监督的“笼子”里。4.进一步扩大权力清单的公开力度。向社会全面公开市局职能、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5.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确保在重大决策、重大税收执法行为、涉税金额较大的纳税评估案件或罚款金额较大的处罚案件及在全市引起较大影响的税收违法案件处理及处罚等情形提供法律支持与建议,有效降低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特点和效果】
通过国税系统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全局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理念,大力弘扬“凝心共济、赤诚担当、务实创新、法治廉明”的江西国税精神,精心描绘发展蓝图,用心抒写国税文化,倾心打造优质服务,将依法行政和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提到新高度,努力打造法治国税和平安国税,极大地推动了市局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乐平市国税局被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评为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2017年又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办税服务厅被国家税务总局、团中央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并被省国税局评为五星级办税服务厅。2017年7月,乐平市被评为全省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