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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多部门联动开展社区矫正法 进社区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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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率,加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社区矫正的工作力度,鼓励引导人民群众更加广泛、深入地关注、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20年6月16日,区普法办牵头组织区、市两级公、检、法、司等10余家单位,深入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塔玛村开展以“规范社区矫正、保障刑法执行、预防减少犯罪、构建和谐社区”为主题的自治区示范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藏汉双语)、法律明白卡(藏汉双语)等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1500份,直接受教育群众300余人。

【重点宣传内容】

1、《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哪种类型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

答: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4、社区矫正对象有哪些义务?

答: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5、社区矫正机构有哪些?

答: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6、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指哪些?

答:指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和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

7、社区矫正执行地指哪些地方?

答: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根据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

8、社区矫正对象有哪些情形的,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

答: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的;二是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三是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被给予警告的;四是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五是拟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

9、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的期限是多少?

答: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期限届满后,经评估仍有必要继续使用的,经过批准,期限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社区矫正机构对通过电子定位装置获得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有关信息只能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10、社区矫正对象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答:社区矫正对象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或者有关机关申诉、控告和检举。受理机关应当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诉人、控告人和检举人。

11、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或者被赦免的,社区矫正机构应该履行哪些程序?

答: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或者被赦免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12、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有哪些特别规定?

答: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社区矫正机构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别进行等。

13、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应怎么处理?

答: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具有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情形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动员部署。活动前期组织工作人员认真研读《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做到准确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正确执行法律。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和特点,组织专门力量,精心设计我区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内容,确保正确理解、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法精神要义,为精准宣传社区矫正做好准备。

二是制作双语手册,增强宣传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作藏汉双语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将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办事流程及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增强守法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融入社会。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为《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突出重点内容,宣传形式接地气。本次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展播视频等多种方式方法,重点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亮点、重点内容、社区矫正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任务,同时在宣传点设立咨询台,热心解答社区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使群众通俗易懂地了解社区矫正法的内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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