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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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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山西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部署要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落实普法责任,推进法治实践,强化系统安排,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本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重点宣传内容】

(一)制定出台文件,确保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2017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2018年5月,山西省普法办印发《关于在全省建立“以案释法”工作的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宣传讲解制度、媒体传播制度、案例库制度,推动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019年9月,山西省司法厅联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山西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将旁听庭审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推动,不断增强普法教育效果。

(二)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山西省司法厅作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推进工作的牵头承办部门,始终坚持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各市、省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确保各单位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三)坚持“以案释法”,努力做好公众普法工作

2018年8月30日、2019年12月5日,山西省司法厅连续两年组织省直各厅局厅级领导干部集中旁听行政诉讼类案件庭审,庭审结束后,举办以案释法专题讲座,针对庭审案件进行法理剖析;同时公布全省行政诉讼、行政应诉案件总体情况分析,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12·4”宪法宣传周期间,广泛发动全省各级各单位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仅12月5日,共计1.7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在网上同步观看,网友总点击量近8万次。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推动将旁听庭审纳入主体班次教学计划。10月16日,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率先在第66期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开设旁听庭审课程。全体学员网上旁听了一起贪污受贿案件的审理全过程,课后认真撰写了观后感,持续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旁听庭审纳入培训内容。

【活动特点和效果】

进一步增强了全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本领,发挥了“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带动全省国家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省共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770余场次,其中宪法宣传周期间260余场次,共有1.72万人次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山西省司法厅会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围绕“职务犯罪、合同犯罪、维权侵权”等类型案件组织开展旁听庭审10余次。晋城市由市长带队、带领60余位市直行政机关代表旁听“政府强制强拆被起诉”案件;忻州市组织市级机关65名处级领导干部赴忻州中院全程旁听了一起工伤认定纠纷行政诉讼案件。朔州市组织75个市直单位旁听涉黑典型案件庭审;大同市高速交警支队组织民警旁听交通肇事案审理;运城市组织140多名市直单位法治工作责任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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