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和谐法治环境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桦南县司法局于2019年5月开始的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市局的坚强领导和强力推进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规矩,突出问题导向,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提升司法干警素质能力,引导司法系统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在全局上下形成攻坚克难、奋发进取、勇于担责的新风正气,努力为桦南全面振兴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重点宣传内容】
(一)开展企业调研活动,明确问题找准任务
县司法局曾多次走访蓝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为车间职工提供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座谈等服务,经企业职工反馈,以往“法律进企业”普法宣传都是通过集中走访的形式,短期内能达到良好效果,但后续法律服务不到位,使优化营商环境缺乏长效性,法治宣传效果不佳;我局在对桦南县城乡企业管理人员、车间职工和农民工群体,进行问卷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一部分人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内容等,处于一知半解甚至完全不了解的状态,特别是乡镇中小企业和农民工群体。从而导致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欠佳,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不高,影响了公共法律服务效果。
(二)深入治理法治环境,持续整顿突出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桦南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并立即展开了推进工作。通过加强“企业大走访”活动力度,重点宣传的涉企政策中加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容,组织普法讲师团、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进驻企业担当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并且针对企业矛盾纠纷及时回访履行情况,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从而清楚下一步服务的方向。具体做法如下:
(1)进行思想教育,认真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桦南县司法局认真组织《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活动,组织青年干部广泛调研,撰写调研文章,为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工作,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同时组织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考试,通过学习考试,司法局广大机关干部对营商环境内容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达到了强化学习和深刻领会的效果,为今后更好地投入到服务营商环境工作中提供了有力保障。
(2)讲授《条例》知识,将优化营商环境送进群众中去
桦南县司法局先后深入到经济开发区、行政大厅、客运站、社区、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了宣传活动,全县共发放各类《条例》宣传手册2000多份,接待咨询群众400余人次,悬挂张贴《条例》宣传标语、条幅35条,出动宣传车辆12台次,利用行政服务大厅、客运站、火车站、司法局等单位的LED大屏滚动播放《条例》。通过摆放宣传台宣传横幅,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还有普法讲师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向观众们详细讲解了《条例》知识。
(3)进一步强化群众意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通过电视台、美丽桦南微信公众号、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新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条例》相关内容,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学习到了的法律知识受益匪浅,积极开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汇聚法治资讯,依法解疑释惑,让受众在视、听、触、动等多方位体验中,提高学法积极性,真正实现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今后会通过电视和网络等途径关注桦南普法公众号深入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在全县掀起宣传、学习、贯彻《条例》浓厚的法治氛围。
(4)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制定了城乡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规划,整合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场地、设施,已改造了桦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力争年底前10个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建成,使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均等化。我局将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为主导,公证、专业调解、安置帮教等为补充的“3+X”建设模式,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公证质量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5)严查纪律作风,持续整治政法队伍突出问题。
以干部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桦南县司法局开展了干部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群众观念不牢等不良作风,着力解决“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按照窗口问题整顿方案及政法队伍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现有窗口及局机关、乡镇司法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针对性地认真写出整改措施,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通过广泛动员单位各部门司法干警积极参与,营造了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形成了学习《条例》和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今后要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组织开展企业专题讲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竞赛、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学习宣传活动,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是桦南县司法局以法治创建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民主法治建设,助力全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学习宣传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这些法律是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的有力保护,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该掌握的重要法律武器。
三是推动全县企业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具有深刻意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企业日常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长期性作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宣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条例》内容进行了发布,扩大宣传面,建立覆盖企业的法治宣传网络阵地,通过普法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作用,体现普法宣传教育的生动及时。
下一步将围绕全局重点目标任务,全盘考虑,吸取经验教训,扬长处、补短板,把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