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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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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是贯彻最高检、教育部“法治进校园”三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也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教育厅贯彻落实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务实举措。旨在向在校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去极端化”警示教育、促进明理向善、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侵害的能力。此次“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分别在巴州、吐鲁番市和哈密市的12所学校开展,巡讲教师围绕校园欺凌、学生安全保护等主题,对学生、家长、教师等群体进行了法治宣讲,促进法治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重点宣传内容】

巡讲内容一:检服蓝、少年心、未检情。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讲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通过校园欺凌中不同角色分类,来描述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遇到校园欺凌时我们的应对方法。第二部分主要讲青春期恋爱通过真实的案例、身边的小故事以及自己的亲身经历来描述青春期恋爱的一些特点特征和现在孩子的心理状态。通过正面与反面的案例,用不同的方式去表达来提升孩子们对这一问题的正确认知,从而起到一个良性循环的效果。

巡讲内容二:以爱之名,以案为戒。通过近年来常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具体案例,告诉、警示未成年人该如何预防犯罪以及如何防止他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权利,以此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

巡讲内容三:自我保护,防止侵害。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在热血沸腾的年纪里如何拒绝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网络诱惑等是他们面临的挑战。告诉同学们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敬畏,明后果,增强法律意识,明辨是非。同时以案为戒告诉他们,如果走向犯罪的深渊,青春将会失去色彩。所以,在最美的青春年华,应当树立法治意识,抵制犯罪,努力学习,让青春散发出亮丽的风采。

巡讲内容四:未成年人犯罪那些事。14-17岁的未成年人是涉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群体,通过讲述未成年人常见的高发犯罪,如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还有容易涉及的贩卖毒品罪、非法拘禁罪等,用生动的案例、深刻的教训、通俗易懂的语言,警示各位学生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让自己后悔、家庭蒙羞、社会不安的糊涂事。

巡讲内容五:向校园欺凌说不。通过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和表现、为什么会出现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有哪些、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等五个问题,穿插校园欺凌的典型案例,直面校园欺凌问题,同时告诉各位学生面对校园欺凌的处理、解决办法,使学生遇到校园欺凌能够从容解决,不再惊恐。

【活动特点和效果】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巡讲教师均由基层一线优秀检察官担任,她们在巡讲过程中,力求与课堂教育相结合,在相关学科中进行教育融合,提高普法教育实践性;力求与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相结合,培养学生行为规范的自律性;力求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德育体系相结合,增强创建和谐校园的自觉性。巡讲内容通俗易懂,现场互动感染力强,你问我答气氛热烈,整个巡讲活动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通过此次巡讲活动,提高了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使其对法律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增强了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促进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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