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边疆地区法治力量薄弱、“关键少数”法治观念还不够牢、法治培训资源匮乏等问题,以提升法治培训实效性为突破口,搭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大众”平台,汇聚全国高校师资,依托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视频专网打造家门口的“法学院”。自2022年以来累计受众达346.8万余人次。
抓好法治培训工作,一是要坚持高位推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谋划研究工作方案,各法治工作部门、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区地县乡村五级同频共振。二是要强化问需问效。注重对参训情况、培训需求和意见建议的及时收集、分析研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新需求动态调整培训方案。三是要注重引智借力。针对边疆地区法治培训资源匮乏这一情况,加大疆外知名院校法学专家引进力度,着力打破地域壁垒,推广用好远程网络等技术手段,推动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偏远地区流动。
(一)高位推动打造法治培训新平台
新疆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委员会研究制定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工作方案。在组织形式上,建立由自治区党委法治疆办统筹领导,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部、政法委共同主办,自治区司法厅具体负责,自治区落实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把每月9日、19日、29日确定为“法治培训日”,每期都由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点评。在培训内容上,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在师资力量上,充分利用中国法学会专家库资源,借助援疆省市大学一流师资以及全区政法单位、法学会等力量资源,多渠道邀请高水平师资“零距离”普法。自治区司法厅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签订法治培训战略帮扶协议,依托其专业力量,围绕分层分类授课需求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加强对课程设计的研究。
(二)动态调整着力提升授课精准性
随着培训工作的深入推进,受众广泛、“众口难调”,频次过高“知识堆积”等问题显现。针对这些问题,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通过不断畅通培训效果反馈渠道等方式,及时跟进了解,及时动态调整培训方案。一是分层分类。对培训对象进行划分,每月9日讲座对象为县(市、区)及以上国家工作人员(约4万人);每月29日讲座对象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访汇聚工作队、驻村辅警、“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专兼职网格长等(约8万人),根据培训内容涉及的行业领域,也可视情况扩大范围。二是按需授课。找准不同群体的现实需求,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材施教。对县(市、区)及以上国家工作人员的培训突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内容;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相关人员的培训,突出平安建设、村民自治、土地管理、居民生活、婚姻家庭等全民共学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与农村生产生活、矛盾纠纷化解、外出务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活用以案释法等方式,力求通俗易懂。三是专课专讲。对县(市、区)及以上国家工作人员的培训,在师资选择上注重引入专家学者,帮助实务工作人员持续将理论学习引向深入;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相关人员的培训,重点安排检察官、法官、律师及有关行业部门业务骨干围绕相关内容进行更具针对性、实践性的法律知识阐释。既有专家学者的理论解读,也有实践领域的专题辅导,帮助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基层工作队伍法治实践能力。
(三)创新方法持续提升培训实效性
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依托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视频专网各综治视联网分会场,采取线上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国家工作人员“普遍多数”,逐步扩大学习培训覆盖面和影响力。吐鲁番市、伊犁州、博州、塔城地区等地(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培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需求导向。安排授课专家来疆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法治文化建设、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提升以及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等情况,提升培训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与法治实践相呼应。把推进“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开展和“关键少数”带头参与情况纳入法治督察、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述法等重要内容,借势借力、一体推进,切实将“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办出品牌、办出特色、办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