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服务首页
司法行政人员首页
欢迎您访问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首页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市龙疆街道开展“高空抛物”法律责任普法宣传活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市龙疆街道开展“高空抛物”法律责任普法宣传活动

分享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城市发展加速,高楼大厦耸立,从高楼抛弃物品砸伤行人、砸坏财物的事件时有发生,成为悬在市民头顶的“利剑”、“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抛物”入刑以来,北屯市龙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室以接地气的法治宣传为抓手,细化措施,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分专题深入推进高空抛物的民事侵权、刑事责任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小区、进住户、进学校、进公园、进商业区。积极创新宣传工作思路,着力打造《民法典》《刑法》之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多角度宣传形式,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同时,结合政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活动安排,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扎实推进最新高空抛物法律知识学习宣传走实起效,掀起学法热潮。截至2023年1月,共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26场次,累计参与群众12000人次,覆盖社区4个、小区22个,家庭2400余户,学校1个,公园1个,商业区1个,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提供法律咨询160人次。

【重点宣传内容】

(一)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宣传进社区。为增强社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了解熟悉《民法典》《刑法》规定的高空抛物法律责任,推动社区工作人员把“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列入学习内容和网格员培训内容,龙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室干警在社区开设了《民法典》《刑法》之高空抛物法律责任知识讲座,讲解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最新规定:《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故意高空抛物的,《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是就最近很热门的“高空抛物入刑”。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形成“头雁效应”,对最新高空抛物法律规定有了更全面、更准确、更深刻的理解,提升社区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

(二)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宣传进小区。在龙疆街道办22个居民小区举办《民法典》《刑法》之高空抛物法律知识讲座,邀请龙疆街道司法所干警讲授主题为“守护头顶这片蓝天、共建美好平安家园”的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宣讲。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遇到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并拨打110报警电话;联系物业,询问是否安装监控,请民警调取监控记录,确定侵权行为人;如能确定具体行为人后,可直接要求该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无法确定具体行为人,则可以起诉可能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所有住户,要求这些住户承担公平责任,住户们在承担责任后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可以向具体侵权人追偿;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可要求物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通过讲授《民法》《刑法》法律规定加大对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保护,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三)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宣传进住户。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二十报告重要讲话精神,维护人民人身权益。重点抓好龙疆街道广大居民家庭《民法典》《刑法》之高空抛物法律责任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家家学法、人人用法、户户守法的良好氛围,司法所干警通过入户走访,为小区住户居民发放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和印有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的普法宣传单,用近期真实的新闻案例让居民认识到高空抛物带来的危害。小小宣传单既给居民带去“暖意”,为居民送上“法治清风”,更引入了一股清新的法治文化甘泉,提升了家庭“普法最小单元”效应。

(四)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宣传进学校。“拒绝高空抛物、远离高空坠物,从娃娃抓起”。司法所干警多次深入北屯中学操场,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中小学生们讲解了高空抛物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司法所干警以一枚普通鸡蛋为例,分析了鸡蛋从不同楼层掉落时的威力。比如从6楼落下,一颗鸡蛋的重量相当于一个10岁孩子的冲击力,从18楼抛下,能砸破头骨。而一枚4厘米长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头骨;空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能致人死亡……听到这些,同学们纷纷捂住头部,发出阵阵惊叹声。随后司法所干警讲述对于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的行为,行为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对于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的,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扔下的是杂物,丢失的是文明。司法所干警从家庭生活细节、出行注意事项等方面,倡导同学们从我做起,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拒绝高空抛物,保护自身安全。

(五)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宣传进公园。在北屯东区公园,干警通过讲解法律规定、提供法律咨询。特别是对《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高空抛物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发放宣传单,对高空抛物的危害和行为人将承担的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进行了全面生动的阐述。让公园民众深刻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提醒并告诫民众禁止高空抛物,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司法所干警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对居民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入情入理、生动有趣的交流讲解,有效地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受到了在场群众们的热烈欢迎。

(六)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宣传进商业区。在北屯市步行街,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结合《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高空抛物的法律规定向商户们宣传“禁止高空抛物”,对高空抛物的危害和行为人将承担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进行了全面生动地阐述,并提醒商户要及时查看自家阳台、窗户等处易坠物品设施的安全,避免高空抛物、坠物危及他人安全,倡导大家养成良好习惯,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商户们们纷纷表示,这个活动很有必要,也很贴近生活,让大家对高空抛物的危害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认识到文明行为的重要性,今后将相互监督,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生活环境。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立足统筹,形成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合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整合资源、压实责任,固化经验做法。鼓励社会力量“供给”与基层“需求”的相互对接,广渠道、多途径开展《民法典》《刑法》之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学习宣传,在师市、街道、社区掀起一股“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全民学法”的热潮,扩大了“高空抛物”最新法律责任的知晓率。

二是立足精准,强化高空抛物法律学用动力。围绕群众关切,找准普法内容、对象、方式,让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宣传与生活“零距离”。把握宣传方向,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思想,“五个坚持”统筹推进高空抛物法律融入居民日常生活、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真正让法律规定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不断助力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推进。

三是立足实际,增强高空抛物法律惠民活力。创新宣传形式,细化实施路径,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法治文艺演出,将法治精神融入城市民约等“软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推动高空抛物法律责任精神落细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师市、法治街道贡献力量。

四是立足创新,提升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宣传效力。发挥法律宣传传统阵地,积极利用现有的宣传栏、报刊等宣传载体宣传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长期悬挂固定条幅等方式,常态化进行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广泛转发、推送高空抛物法律责任相关内容,让更多群众足不出户了解知晓居高不可“任性”,每个人都应从自身做起,增强法律意识,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头顶上的安全”的文明习惯和法治共识。这是保护他人,更是保护自己。

您的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