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石桥市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进法治大石桥建设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七五”普法以来,大石桥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先后多次受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2010年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市,2021年被评为全省法治创建示范项目。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大石桥市委、市政府坚持不懈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特别是近年来,始终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多措并举,使领导干部学法的组织网络更健全、制度体系更完善、考核机制更科学,带动了全市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及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有效地推进了法治大石桥建设进程。
【重点宣传内容】
一是建立了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把法治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对全市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各级领导班子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学法活动,并要求每个领导干部要有学习笔记,对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通报。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将学法摆上了重要日程,形成了纵向齐动、横向互动的良好学法氛围,在全市掀起了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热潮。三年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共组织学法1200多次,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到了制度化、经常化。
二是建立了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每年都聘请高水平的法学专家为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举办1-2期法治讲座,重点培训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三年来,全市共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讲座327场次,听课人数达近万人次,增强了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轮训制度。利用市委党校定期对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制轮训,领导干部的轮训面和受教育面达到了100%,使各级领导干部都能熟练的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增强了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四是建立了年度普法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实行了党政领导干部普法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到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之中,使普法工作实实在在地变成了硬指标、硬任务。
五是抓法律知识考试,以刚性措施推动学法用法。市人大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普遍进行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对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由组织部门组织任前考试,考试不及格的不予任命。每年年底由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有效地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
六是抓宪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推动依宪履职。始终把宪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法治讲座、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宪法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知识。市委、市人大任命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后,都及时按要求举行宪法宣誓,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市法治宣讲团深入各镇(街)、各部门宣讲宪法83场次,每年都为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举办以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法治讲座,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宪法、依宪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0年11月,举办了全市《宪法》《民法典》法律知识竞赛,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尚、遵守和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七是抓学法载体创新,创造条件推动自学。近年来,电脑成为办公的重要工具,我们把网上学法作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一种新平台。市委组织部依托干部在线学习网,规定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由领导干部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开展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开展了“互联网+普法”活动,运用手机短信平台,向领导干部推送法条7000余条,打造了领导干部学法的有效平台。
【活动特点和效果】
通过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及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为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形成了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重点,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全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新格局。
(一)全面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全市两级政府和市直部门都聘请了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签订重大项目合同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实行“一村屯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动员和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活动,目前我市282个行政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二)全面增强了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素质。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增强,带动了部门学法活动的开展。市司法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每年都聘请法学专家对公务员进行两次集中培训。全市各单位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紧密联系执法工作实际,加大了公职人员法治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2021年10月举办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培训班。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展了公检法司“四长”宣讲“三个规定”活动。三年来,全市共举办《行政许可法》《宪法》《公务员法》等法治讲座21期,参加人员6000多人次。举办各类专业法培训班292期,使公务员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实行了年度普法考试制度,每年都集中对全市的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国家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三年中,对全市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共1万多人次进行了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及格率达98%以上。
(三)全面落实了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大石桥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大石桥市国家机关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督促各执法单位履行普法职责,改变了过去重执法、轻普法现象。各部门按照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职责,积极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全市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共举办反电信诈骗、安全生产、禁毒、非法集资、反对邪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23场次,受众人数达18万余人次,确保专业法宣传到位。
(四)全面开展了全民普法活动。一是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充分利用微信群累计发布疫情防控法律知识900余条,累计阅读量达到25.82万人次。共出动宣传车100多台次,组织编印了“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问答”手册5000份、“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须知”宣传单10000份,各级领导干部组织工作人员采取在村(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单、登门入户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把法治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为全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二是《民法典》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市司法局、市钢都街道办事处举办了“让《民法典》走近千家万户系列大型公益法治宣传活动”,先后深入19个社区(村),举办了19场活动。活动中,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宣讲《民法典》,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民法典》宣传单8000余份,并通过举办法治文艺演出的形式,寓教于乐,让群众接受法律的熏陶,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深受群众喜爱,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反响。“学习强国”辽宁专区、辽宁省司法厅门户网站、辽宁普法网、营口日报、大石桥市融媒体中心对这次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此外,利用村(社区)大讲堂、“大喇叭”工程等宣传阵地,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接地气”的方式,在村(社区)进行了550场次的《民法典》宣讲活动。并利用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栏、宣传长廊等普法阵地,张贴宣传海报。市司法局将编印的5000余份《民法典》宣传册,通过镇(街)司法所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让《民法典》抬头看得到,低头找得到,方便了群众学习,使《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三是法律进校园活动内容丰富。市教育局在全市50所各类学校全部配齐了法治副校长,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市司法局编写了《青少年法律基本常识》一万本,免费发放到各学校。近三年来,对5000多人次的教师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结合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举办校园法治讲座、组织校园法治文艺演出、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手抄报、法治格言书法、法治漫画、“法治就在我身边”作文竞赛、法治主题班队会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法治教育,让广大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的熏陶。四是普法载体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媒体优势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大石桥市融媒体中心推出“法治视界”和“掌上法庭”大型普法专题栏目,组织律师、人民调解员,采取走进直播间,以案释法、互动访谈的形式,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每周播出一次,受众人数达到40余万人次 ,扩大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开展了“互联网+普法”活动,运用手机短信平台、公众号、抖音、社区(村居)微信群等线上新媒体广泛宣传法律知识7000余条,在全市报纸、公益广告牌、LED显示屏宣传法条和普法公益宣传片2万余次,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