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活动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国家安全责任,提高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4月15日岳阳市云溪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当日上午,云溪区各镇(街道、中心)、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在区委办公楼207会议室参加了国家安全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学习活动邀请了岳阳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甘珂同志对国家安全法、怎样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和维护国家安全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通过观看反间谍视频,使与会者深感学习宣传国家安全及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聂金华,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王来平等领导出席并参加了学习。
在活动现场,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组织干警现场为群众解读《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并发放《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手册》及致全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资料给前来咨询和过往的居民。此外,还组织宣传车队在全区巡回播放国家安全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
【重点宣传内容】
问题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咋来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问题二: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问题三: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 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问题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②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③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④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⑤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问题五: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罪名有哪些?
1.背叛国家罪: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2.分裂国家罪: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煽动分裂国家罪: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4.武装叛乱、暴乱罪: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武装暴乱或者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武装暴乱的行为。
5.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实施背叛国家罪(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百零五条)的行为。
8.投敌叛变罪:指中国公民投奔敌方或者敌对营垒,或者在被捕、被俘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被敌方控制以后投降敌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9.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10.间谍罪: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2.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活动特点和效果】
共派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00多条,有效增进了全区居民对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强化了公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意识,在全区营造了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法治云溪、平安云溪、幸福云溪营造了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