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宣办着力打造O2O法治沙龙直播平台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O2O法治沙龙直播平台是上海市法宣办搭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平台,是通过充分整合全市法治宣传资源,打通宣传渠道边界,为法宣活动量身定制宣传方案,使精品法宣活动及热点法宣内容获得广泛传播的市级法治宣传平台,该平台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突破传统法宣活动的时空限制,有效扩大法治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今年以来,O2O法治沙龙活动的主题涵盖了禁燃禁放、新质检条例、反家暴、人民调解等多个宣传主题。例如,为宣传今年3月25日实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今年2月,上海市法宣办、司法局联合市文明办、公安局交警总队共同举办“没有最严只有更严—手把手教您安全出行”?主题活动。活动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施凯、上海大学教授顾骏、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法制办副主任王馥郁做客现场,从车辆违规停放、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公交专用道的使用等方面以点带面,解读最新条款。
【重点宣传内容】
一、车辆违规停放有什么新规定?
新《条例》第45条规定,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门管理部门设置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在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应当使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不得在停放点以外区域停放。新《条例》第47条规定,机动车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或者禁止长时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二、非机动车管理有何新的规定?
新《条例》第23条规定,本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
在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的销售场所,销售者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本市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的产品目录。
禁止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车执照,禁止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车执照。
三、周末和节假日是否可以走公交专用车道?
新《条例》第33条规定,公交专用道在规定时段内供公共汽(电)车专用行驶,其他车辆不得驶入,但下列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一)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二)实施清障施救作业的车辆;
(三)正在运载学生的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
(四)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
(五)根据交通信号指示允许借用公交专用道的车辆。
双休日和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全天允许其他车辆驶入公交专用道。
四、“驾驶机动车时,严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这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新《条例》第34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五、上海交警app有什么新功能?
视频举报功能。上海交警app除了日常查询等功能外,还推出了视频举报功能,任何注册过上海交警app的市民,在发现违规违章行为时,都可以拿出手机,拍下现场视频并上传,协助上海交警共同建设出行安全的国际型大都市。
六、平时接送孩子上下学,校门口都是黄线很不方便。黄线禁停为何规定的这么严格?
黄线分为两种,黄色实线绝对禁止停车,黄色虚线可以短时停车上下课,但必须立即驶离。
设置黄线的初衷并不是为了给对大家造成不便,而是为了整体的道路交通安全。学校门口通常是事故多发地点,家长们为了方便,上下学期间随便停车,占用多根道,造成道路拥堵的情况不在少数。同时,孩子们在这些停放的车辆间穿行也非常不安全。
因此,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们严格遵守新道交条例。
【活动特点和效果】
2017年以来,O2O法治沙龙直播平台打通各媒体平台渠道,正式嵌入上海司法行政官网、“法治上海”微信公众号、东方法治网,实现多渠道点播回看功能。同时,O2O法治沙龙活动在内容上不断尝试创新,分设三大系列,委办主题活动系列、走近司法行政系列及各区法宣活动系列,结合新法新规出台、重要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针对“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打造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各类法宣活动。2017年1至9月共举办活动19场,合作单位超过37家,网络点击总量超过212万。以“没有最严只有更严——手把手教您安全出行”?O2O法治沙龙活动为例,采取嘉宾访谈、视觉展示、现场及网络抽奖、线上线下互动提问等形式指导市民安全出行。活动期间,上海市法宣办O2O法治沙龙直播平台、今日头条客户端进行在线直播,上海司法行政发布官方微博全程图文直播,上海市交警总队“第四焦点”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新闻晨报、法治天地等多家媒体代表参与了现场活动,网络参与及点击总量达15.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