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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胡某某等微信红包赌博案看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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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5年8月1日左右的一天,被告人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创建名为“118-4包”的微信群,组织多人以向该微信群内发放并抢夺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雇佣被告人张某、陈某某、张某某、傅某某、谢某、武某某等人为“代包手”,从中非法抽头获利6万余元。其中,被告人张某、陈某某参与抽头获利6万余元,被告人张某某、傅某某、谢某参与抽头获利5万余元,被告人武某某参与抽头获利6千余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谢某主动到绍兴市柯桥区公安局钱清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

【调查与处理】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胡某某、张某、陈某某、张某某、傅某某、谢某、武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共同犯开设赌场罪,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对胡某某等人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属共同犯罪。胡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某、陈某某、张某某、傅某某、谢某、武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2016年5月20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等七人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三年不等,作案手机7部予以没收,根据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予以宣告缓刑。

【法律分析】

一是微信抢红包行为如何构成犯罪的定性。发抢红包是否构成赌博犯罪,这种“红包赌博群”与一般联谊抢发红包活动的差别主要有两点:一是红包群有特定的规则;二是组织者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抽头。概括而言,那就是组织者设定规则并有营利目的。如果是朋友间的小额互发、没有营利性质的,可视为赠予,不涉及违法。但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就涉嫌赌博。本案中,群主胡某某抽头获利6万余元,并纠集成员进行红包赌博,就涉嫌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代包手从中营利属从犯,群成员抢红包涉赌也属违法行为。被告人张某、陈某某参与抽头获利6万余元,被告人张某某、傅某某、谢某参与抽头获利5万余元,被告人武某某参与抽头获利6千余元。

二是微信红包赌博群的行为规则。被告人胡某某利用自己的微信账号组织建立起名为“118-4包”的微信红包赌博群,将一些愿意赌博的人拉入该群,开展赌博活动。具体规则为:先由代包手张某、陈某某、张某某、傅某某、谢某、武某某任一人发第一个红包,抢到金额最小的人发下一个红包,如此循环往复。代包手要抽头红包总金额的5%至10%。如有陌生人加入赌博群需缴纳一定的押金,以防止陌生人只抢红包、不发红包;如有群内的赌博人员介绍他人入群,还要由介绍人担保。

三是国家对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不论是在现实世界中,还是在虚拟空间里,赌场均是一个有着特定空间的可以供多人聚集在一起进行赌博活动的场所。通过对刑法法条的扩张解释,可以将组织利用微信“抢红包”聚赌认定为“开设赌场”。第一,“开设赌场”是一种特定的聚众赌博的组织行为,其与普通的聚众赌博的区别在于,后者一般不为赌博提供具体固定场所,而前者则为赌博提供具体固定场所。第二,“开设赌场”的组织者既通过组织赌博“抽头”获取非法收益,也通过提供赌博场所的配套性服务获取经营性收益。第三,赌场指的是用于赌博活动进行的场所,而普通的“聚众赌博”则一般临时性地使用他人房屋或场地进行赌博。当然,如果只是亲友间的小额互发微信红包,没有营利性质,可视为赠予,不违法。但是,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群,群主或者发红包者有抽成获利情况的,那么群主和管理人员就涉嫌“开设赌场罪”了,而群成员的行为则属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涉赌行为。

【典型意义】

一是谨防新型犯罪的出现。微信红包已成为新的社交方式,重新诠释了红包的定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功利化的因素越来越多地加进了“微信世界”,微信红包正从游戏变成真实的世界。比如抢红包,在大多数人看来,抢红包只是一种游戏,一种比拼运气好坏的游戏。然而,有些人却利用抢红包,逐步改变了微信红包的性质,将其从游戏发展成违法甚至犯罪的工具,这就更需要我们严肃对待。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的紧迫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的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但全国各地还是不少人无知或侥幸心理利用微信赌博而犯罪的案例,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宣传要紧跟时代、紧贴群众,

三是普法教育就是要从“小”抓起。微信红包作为互联网社交方式之一,得益于广泛普及的移动互联网,已迅速改变了我们的世界。亲朋好友之间的祝福贺礼,有时不再使用真实的红包,甚至也不再注重数额,所谓“一分也是爱”。也许有人会觉得利用抢红包来赌博数额小,社会危害性相对也较小。然而,聚沙成塔,涉及面甚广的抢红包赌博也容易演变成“大事件”。每一次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都会随之改变,然而,无论如何改变,我们都不能忘记,法律始终是我们判断能否做一件事情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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