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云浮市红岩村干部组织开设赌场牟利案以案释法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云浮市腰古镇红岩村历届村干部在村中文化室内以村的名义,于2014年农历春节前后、2015年农历春节前后、2016年农历春节前后分别开设赌场,即每年的农历十二月中旬至次年的正月十五左右,均在村中文化室开设赌场让村民进行赌博,并从中获利。这三年中,每年开设赌场抽水获利都超过十万,多的一年有二十万,三年所获得利润超过四十万。并且其本人也交代了在村中文化室参与赌博的违法事实。2018年4月16日,村民孔某到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某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查后,2018年4月19日,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对红岩村涉嫌开设赌场案立案侦查。
【调查与处理】
经调查证实:2012年农历年底,时任腰古镇红岩村村长孔某一与孔某二、孔某三等村民商议在村中文化室内开设赌场让村民聚赌,从中抽取非法利益用于村集体建设及其他开支。从2012年农历年底开始至2017年年初,每年的春节前后在任的村干部孔某石、孔某伙、李某及村民孔某二在该村的旧饭堂或村的新文化室内开设赌场,用扑克以赌“三公大食细”的方式进行赌博,由孔某二、孔某祥、孔某志等作为发牌人员,并视每盘赌资的多少从中抽取非法利益人民币10至50元不等,每晚抽到的非法利益由发牌人员收集后交给村干部孔某石、孔某伙、孔某三等人管理,村中财务则以村集资款的名义入账,并于入账当晚以村集资款的名义在村中的文化室门前予以公布,该赌场从开设到2017年春节,共抽取非法利益人民币约206385元。2018年5月25日,犯罪嫌疑人孔某石、孔某伙、孔某三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批准逮捕,同年11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律分析】
该案存在两个法律方面的问题:
(一)村干部以村集体名义开设赌场抽取非法利益交回村集体的行为是否构罪。2012年年底,孔某石、孔某伙、孔某三等村民经过商量后才决定在村中开设赌场,且村民同意并积极参与赌博,并将开设赌场抽取的非法利益交回村集体入账并公示,其行为是否可参考单位犯罪,但开设赌场罪并无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因此村干部的行为是否构罪存在疑问。
(二)村干部在开设赌场中,其本人无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是否构罪。红岩村李石林等村干部是为村集体的利益而开设赌场的,且将开设赌场抽取的非法利益交回村集体的,李石林等村干部个人并无从开设赌场中获利,按照开设赌场的构成要件是要以营利为目的,那么村干部的行为是否构罪。
对于上述两问题,重点要解决好第一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解决了,那么第二个问题也迎刃而解。村干部开设赌场的行为是构罪的,因为在2012年年底,孔某石等村干部与孔某二、孔某三等村民经过商量后才决定在村中开设赌场,而每一届村干部都将开设赌场的行为延续下去,且村民同意并积极参与赌博,开设赌场抽取的非法利益也交回村集体入账并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所以村集体犯罪可参照单位犯罪进行处理,应对村干部和实际参与开设赌场的村民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问题又来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无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理,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那么单位犯开设赌场罪是否可以处理,答案是肯定的,根据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村集体开设赌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追究村干部和实际参与开设赌场村民的刑事责任。
对于上述第二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构罪的前提是以营利为目的,虽然村干部在开设赌场过程中,其本人无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即其本人无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但村干部在开设赌场过程中,是有抽取非法利益的,也就是有以营利为目的,只不过村干部不是本人营利,而是为村集体营利,所以村干部的行为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及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规定,李石林等村干部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对村干部和实际参与开设赌场的村民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意义】
2012年前,某村都有个人开设赌场的行为,并由派出所查处过,2012年年底,该村村干部认为开设赌场抽取的利益应“肥水不流别人田”(不能归个人所有),要将开设赌场抽取的利益交回村集体,后与其他村干部和村民商量并征得同意。于是从2012年农历年底开始,村干部组织村民在本村聚赌,村干部自认为以村集体名义开设赌场抽取利益归村集体所有,自己是为集体公益做事,且本人并无利益,那么自己的行为也不是违法甚至犯罪的。基于这一认识,某村村干部就打着为村集体谋利益的旗号,更加有恃无恐,自该村开设赌场后,当地派出所也有查处过,但查处的难度增加,使派出所的查处无功而返。期间,甚至派出所有次在村中已抓获了赌博的违法嫌疑人,但由于村民围着施压,派出所不得不释放赌博违法嫌疑人,导致派出所查处赌博违法犯罪以失败告终。红岩村开设赌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而且还滋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甚至红岩村村民对镇政府和派出所日常工作的开展都有抵触情绪,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影响。
为维护社会的稳定,整治自然村基层组织和村民赌博违法犯罪风气,2018年4月19日,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借中央扫黑除恶的东风,对该村开设赌场涉案犯罪分子实施抓捕,2018年5月25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年11月22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某村开设赌博案的成功办理及判出,使村干部和村民认识到村集体开设赌场也构成犯罪,为其他村集体的效仿起到警醒作用。公安机关对某村开设赌场案的打击和法院对该村开设赌场案的判决,为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的普法起到了一个正面的宣传作用,促使村干部和村民知法、懂法和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