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认知行为疗法帮助戒毒人员郑某改善人际关系的案例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人际关系不良是因主观、客观、生理、心理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造成的。案例中的郑某是因为个人生理原因及认知错误,导致在刚刚入所阶段出现严重人际关系不良,与民警、与室友多次发生冲突,并威胁可能会采取暴力手段或自伤自残手段。
认知行为疗法在治疗人际关系不良方面,相对于别的疗法,往往会有更好的效果。当代的心理咨询实践,在治疗过程中往往会多元化,不拘泥于某一种流派的技术,而是以某一种技术(疗法)为核心思路,治疗过程中兼各家之长。
本案例的治疗实践中,针对郑某的实际情况,以认知行为疗法为核心,兼用了焦点短期疗法、来访者中心疗法等技术。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某,男,1987年7月出生,未婚。从小家中经济条件一般,父母感情不和,在其小学时离异。郑某与父亲一起生活,父亲的教育方式比较粗暴冷漠,动辄打骂,关注点集中在郑某的考试分数上,从不关心郑某的学习过程和内心成长。郑某于小学六年级辍学,开始不回家在外游荡。父亲对其越发打骂得频繁,郑某越发叛逆。郑某的父亲重新组合家庭后,郑某与后妈关系不融洽,直接导致其在16岁时离开河北老家,只身来到湖南郴州讨生活。
因为没有学历,也不愿进工厂,只想赚快钱,郑某开始涉足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在这个时期,他开始接触毒品,2020年4月开始第一次强制隔离戒毒,解除强戒后,郑某再次复吸被查,并于2021年送至湖南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
在入所体检时,郑某被查出患有尖锐湿疣。郑某总觉得别人在用异样的目光看自己,觉得被排挤;又担心自己的病治不好引起严重后果。情绪焦虑,易激惹,行为、情绪波动性大,又因其外省籍身份导致在与其他戒毒人员相处的过程中摩擦不断。在民警对其进行教育时,郑某也经常冲动,甚至表示要主动申请单管,要调队,要换所,否则就要伤害他人、自伤自残。
二、原因分析
郑某表现出人际关系不良,是由复杂的原因引起:
1.成长背景。郑某对父亲积怨较深,父亲错误的教养方式,粗暴蛮横式的管理,让郑某严重逆反,让其形成“有管必反”的思维行为方式。在心理咨询过程中,郑某提到父亲都是用“那个人”来指代,并多次表示,已经十年没和父亲见面,以后也不会和父亲有任何往来,不想再有任何联系,拒绝给父亲打电话,表示根本没有父亲的电话号码。
2.性格缺陷。郑某自幼的成长环境和经历,让其自卑、脆弱、易怒、多疑,对周围事物缺乏信任,习惯用暴力保护自己和解决问题。
3.认知错误。郑某的性格缺陷难以结交真心朋友,长久让其形成“谁也靠不住,只能靠自己”、“拳头才是硬道理”的错误认知。
4.生理疾病引发的强烈矛盾。尖锐湿疣作为传染性疾病,大家望而生畏,郑某的室友担心被传染,都躲着他。而郑某的自尊非常脆弱,觉得大家都用异样的目光看他,赌气不想理任何人,导致与室友的关系越来越僵,总觉得别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有言下之意,非常敏感。矛盾加剧之后,郑某也缺乏有效地自我调节。
三、方案制定
郑某的生理疾病,在戒治场所的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治疗过程,因此,方案的重点,在于引导郑某调整认知,正确看待自己的问题,进而改善人际关系。
短期(两到三周)内,围绕着其生理疾病,引导其正确看待并积极配合所内治疗,协助其调整因此引发的一系列情绪问题;调整认知,正确积极地面对目前存在的人际交往问题,并做出行为改变。
长期目标(七至八周)为帮助郑某重塑三观,突破人际交往障碍,开展正常戒治生活。
四、使用技术
1.本案例的实施过程,核心是认知行为疗法,帮助郑某识别、评价和修正他的“自动思维”,区分“情绪”和“自动思维”,但是不会深入到帮助郑某重塑“认知模式”、重塑“核心信念”。换句话说,只采用了“认知行为”疗法中针对“当下”进行解决的部分,不进行深挖。这是因为治疗时间限制,以及场所环境限制。
2.兼用了焦点短期疗法中的几个关键思想:“没有问题就无需治疗,不深挖”,“不脱离具体情境理解情绪”,和两个重要技术“评量问句”和“例外问句”。
3.来访者中心疗法强调“积极关注”“共情”技术。
本案例中采用的“来访者中心疗法”成分较少,因为来访者中心疗法的本质是非指导性的,不解释、不建议、不指导。而我们在戒毒场所开展心理咨询时,我们民警和咨询师的双重的身份,注定我们必须维持“权威”身份,必须采用解释、建议、指导等,因此本次案例疗法的核心是建立在“认知-行为疗法”,而不是“人本主义疗法”之上。
五、实施情况
(一)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
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是成功的基础,但对于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内的心理咨询,这一步却比较艰难。由于心理咨询师的民警身份,戒毒人员主观对立心理非常严重,甚至大部分都是“被动咨询”,而非主动求助,难以给予咨询师充分信任和沟通。因此,咨询师要做好艰难突破的心理准备。除倾听、共情、积极关注等常规技巧外,让戒毒人员觉得被尊重是戒毒场所内建立和巩固良好咨访关系十分重要的环节,应当贯穿整个咨访过程始终。
(二)确定谈话内容,制定规则,树立边界
告知郑某咨询师愿意倾听和协助解决其问题,但需遵守场所内的心理咨询规则。比如不追究该员在咨询过程中的不当措辞、不对过去违规行为进行追加处罚、可暂时不严格遵守“戒毒人员行为手册”的行为养成规范等,但对于可能造成危害场所安全的行为将不被允许,不允许语言攻击党和国家、戒毒制度以及大队民警等。在咨询时间之外,依然要遵守行为手册、所规队纪,引导郑某认识“来访者”和“戒毒人员”的双重身份,逐步树立郑某主动参与的意识。
(三)针对靶向问题,实施专业治疗
从第二次咨询起,引导郑某认识到自己认知模式的不合理,思考该如何改善自己的处境。
反复使用澄清问句,帮助郑某识别他的负性自动思维,并指导他对这些负性自动思维进行评价和修正。
比如:郑某常说“每个人都讨厌我排斥我”“没人会和我交朋友”。
郑某在指导下,将这些负性自动思维修正为“因为一些原因,有些人会讨厌我会排斥我,但当我努力做出改变后,这些排斥和讨厌也会减少”;“不是每个人都会和我交朋友,我也并不想和所有人交朋友,但我有能力和一些我认为合适的人交朋友”。
鼓励郑某讲述自己的经历、现实体验、情绪情感,使用焦点短期疗法中的评量问句,让郑某正确评量自身的情绪变化;大量使用例外问句,比如“你说你整天都不开心,请你想一想,你昨天的一整天里,有没有开心的时候?”让郑某意识到,他以偏概全了,他将生活中大量的正面体验忽略了。
询问他:“你说当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你时,你觉得很难受,你在寝室待不下去了,只能申请调换大队。那么请问你,有没有例外的时候,当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你时,你采用了某种方法,让自己不那么难受。”这让郑某意识到,他面对的问题并没有那么绝对化,没有那么难以克服,他自身有着足够的资源去解决问题。
从第三次咨询时,向郑某简单介绍情绪ABC理论,让郑某认识到,事件-情绪-反应之间,认知是其纽带,可以通过调整认知,来改善情绪。
从第四次咨询时,郑某的情绪已经有所改善,引导其改变一些行为,改变和室友、民警的互动,并及时引导郑某去体会,改变行为之后,自己内心体验的改善。
随着郑某状况的改善,不当言行的减少,周围人际关系的逐步恢复,开始对郑某一些难以调整的认识和行为,进行针对性的治疗。逐步减轻其家庭、成长环境、身体疾病对其认知和性格的负面影响,形成正确积极的三观。
经过一段时间波动和反复后,郑某的状况有了好转,能够适应集体生活,积极参加所内的戒治生活和教育活动。在与其他同戒人员关系处理上,冷静处理分歧,积极求助民警,遵规守纪,服从管理教育。
【案例思考】
1.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对人的认知、性格形成影响大且根深蒂固。通过后期短时间的干预和矫正,扭转难度非常大。郑某的状况虽然在短期内得到改善,一方面得益于案例措施的实施,另一方面也与特殊环境下,民警对其周围环境的良好控制有关。回归社会环境后,郑某的思维行为方式难免会出现反复。不过我们使用认知疗法、结合焦点短期疗法,对于改善戒毒人员在强戒期间的情绪体验和行为表现,以及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有着积极意义。
2.针对过往不幸经历、疾病、变故等无法改变的现实源因,戒毒人员通常选择“回避”“逃避”,引导他们正确面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3.规则的重要性。在戒毒场所的心理咨询实践中,不能照搬社会心理咨询的那一套,无条件倾听、共情、保密。必须树立规则,树立边界,以安全稳定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