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人员刘某某,男,1990年出生,初中文化,未婚。2016年因吸食海洛因成瘾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2018年因盗窃罪判1年有期徒刑;2020年10月因再次吸毒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入所后,刘某某情绪极不稳定,暴躁易怒;遵规守纪意识弱,经常与其他戒毒人员发生冲突,在所内就医的过程中擅自脱离民警监管视线。习艺劳动积极性不强,主动性不高。平时言语少,也不与人交流,孤僻、时有狂躁情绪。有强烈的“洁癖症”,总感觉自身有异味,自认为其他戒毒人员都嫌弃他、议论他;经常找民警谈话,说一些毫无根据的事情,并表现出下跪、傻笑等易于常人的行为。自称能听到远处民警与之对话的声音。刘某某心理和行为异常于其他戒毒人员,对大队的管教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成为大队安全稳定的隐患,被大队列为重点矫治人员。
一、戒毒人员行为异常情况摸排及诊断
民警通过本人谈话及从其他戒毒人员了解实情后,分析该戒毒人员疑似患有心理方面的疾病。大队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刘某某进行了心理测试、谈话,初步认为其具有心理方面问题。随后,又前往当地的精神专科医院对刘某某进一步检查和测试。通过体格检查、血常规、CT等各项检查,结果显示身体各项指标正常,排除了身体方面的疾病;对其进行了各项心理测试,其SCL-90测试为焦虑、抑郁、强迫2.5;SAS:情绪低落;SAS:轻度焦虑;MMPI:Pd:61分;Pa:64分。最终确诊为使用鸦片类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二、现实表现
经了解,刘某某出生于普通农民家庭,家境一般,在其兄弟姊妹中年龄最小,从小父母溺爱,娇生惯养,缺乏管教,法律意识淡薄。上小学时为校园一霸,欺凌同学,经常违反校规校纪,甚至动用刀具伤害同学,被学校开除。走进社会后,不思悔改,强吃恶要,偷鸡摸狗,危害社会,曾因盗窃被判处了刑罚。2009年底,一次打牌输钱后,心情极度低落,看到身边朋友在吸食毒品,他感到好奇,自认为吸上一两次不会上瘾,从此走上了吸食毒品的道路。
刘某某从小被溺爱,未接受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淡薄,性格偏激执拗,遇事冲动极端。入所后,性格孤僻,内向,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做事偏执,他人的善意劝解也听不进去,缺乏理智思考问题的能力;与人沟通能力较差,遵规守纪意识淡薄,不服从民警管教。对毒品没有正确的认知,对戒除毒瘾没有信心,戒治积极性不高,有混日子的思想。在毒品的侵害、家庭变故等事件的刺激下,出现了精神和行为障碍,产生了幻视、幻听,自言自语,情绪变化无常,易狂躁,与其他戒毒人员不能很好地相处,不能适应戒毒所的生活。
三、教育矫治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针对刘某某病情及表现,大队把刘某某定为重点人员,制定以下教育矫治方案:一是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引发不安全事件;二是确定以药物治疗为主、以心理疏导为辅的治疗思路;三是加强个别谈话教育,在病情稳定后从改变认知入手,矫正其不良思想和行为;四是动员亲属帮教,尽早使其病情好转,情绪得以稳定。具体实施如下:
1.24小时对其动态监管,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医生的医嘱及对其行为的评估,刘某某还会因为某些事件的刺激或是不稳定情绪,有可能伤害他人或是发生不安全事件。大队制定了针对刘某某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安排了责任心强的包组民警和戒毒人员,对其进行24小时的动态监控,有异常情况尽快启动应急预案。详细记录其行为表现,安抚其情绪,防止其他人或事件刺激他,引发突发事件,伤害自己及他人。
2.严格按医嘱定期吃药和复查。医生医嘱强调,药品对其病情的治疗和其行为的控制有着重要的作用,一定要按时按量服药。民警全过程监督其服药,及时进行复查,不间断治疗。包教民警时刻关注他的病情,采取措施稳定其情绪,安排其他戒毒人员照顾其生活、学习等,稳定其情绪。
3.采取多种心理干预措施,辅助疾病的治疗。心理矫治中心民警对其进行心理干预,为其制定了针对性的心理干预方案。一是针对刘某某的狂躁的情绪,安排他定期到宣泄室去发泄心中的“不快”,缓解狂躁的情绪。二是安排一名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专门负责对他的心理咨询。运用谈话法、游戏法、音乐疗法等,放松其心情,帮助化解心中疑虑,减轻他心中的痛苦,释放其压力,缓解其症状;定期为其做心理测量,了解其心理症状的变化,及时变更后续咨询方案及干预措施,使心理问题得到了缓解。三是安排其参与团体心理辅导,缓解其不良情绪,改善其不良人际关系,纠正自己错误的思想和言行。四是收看场所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及心理咨询师的讲座,了解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掌握基本的心理调节手段和方法,学会了解自我、悦纳自我、完善自我、主动适应环境、正确调控自己的情绪的方法和措施,提高了他主动改变自己适应场所戒治生活的能力,大大地缓解了其病情。
4.改变认知,使其融入正常的戒治生活。针对刘某某存在幻视和幻听等病情而不自知的情况,民警在其病情稳定后,耐心开展个别谈话,并多次开展面对面的实验,让其认识到自己具有幻听、幻视病情,引导其正确对待。
民警还通过多次谈话引导刘某某换位思考问题,从自身、家庭、社会等角度去反思毒品对自己、家人、社会造成的危害,让他认识到若不戒毒不是进监管场所就是进医院,将会导致家破人亡的结果,将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帮扶和救助。不能一味的强调客观原因,要从自身主观原因找突破,找改变。经过民警的耐心谈话教育,刘某某认识到自己只有戒除毒瘾才有出路。他表示出所后坚决与毒品、毒友断绝关系,在保持操守上下功夫,回报家庭和社会。
针对刘某某的违规违纪行为,民警从《戒毒人员行为规范》等教育入手,让他认识什么事情可为,什么事情不可为,违纪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给其讲解《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其了解吸毒是违法行为,强制隔离戒毒是《禁毒法》规定的一种戒毒措施,民警对他们的管理教育行为也是一种执法行为,如果违反和对抗的话,会受到法律和纪律处罚的。通过民警的教育引导,刘某某认识到自己以前的行为是不合乎法纪的行为,是对纪律没有畏惧之心,对自身行为没有约束性导致的,决心从现在改变。
民警教授他与别人进行正常交流的技巧和方法,引导他与大家谈心,交流对某些事件的看法,释放心理压力,化解内心郁积,调节自己情绪。逐渐地,刘某某与大家也愿意交流了,相处地也越来越愉快,其他戒毒人员也对刘某某的态度在转变,积极关心他的生活,帮助他战胜病情。
5.亲情帮助,调动其戒治动力。为了使刘某某能够感受到亲情的温暖与关怀,民警与其拉家常,得知他与哥哥感情比较好,也愿意听哥哥的话。母亲年龄已大,身体不太好。刘某某吸毒后,家人都很生气,断绝了来往。民警了解到这些情况,主动联系家人,告知刘某某在所的表现及所患疾病,场所对于他的疾病的治疗情况及目前恢复的现状,希望家人能够支持戒毒场所的工作,多与刘某某交流,给其鼓励和希望,劝说刘某某好好戒治,尽早回归社会。刘某某的母亲及哥哥很感谢民警对于刘某某的照顾和治疗,并答应配合戒毒所的工作。民警增加了刘某某亲情电话次数,督促其给家人打电话。家人的安抚、劝慰、鼓励,使其感受到了久违的亲情,温暖了其冷漠的心,化解了以前的误解,稳定了其情绪,给了他战胜毒品的力量。承诺一定要重新开始,改变自己,服从管理,彻底戒除毒瘾,不让民警和家人失望。
四、戒治效果
通过民警不懈努力,刘某某的病情逐步好转,心理测试指标焦虑、抑郁、强迫都比以前有明显的好转,复诊结果也令人满意,情绪得以稳定,精神状况也有了很大的改观,幻听幻视已不复存在。心理咨询师继续对其进行心理干预,巩固其戒治成效。与其他戒毒人员也能很好相处,戒毒信心进一步地增强;对于出所后的生活也有着很好地规划。教育矫治、习艺劳动、康复训练等活动,能正常参加,态度积极,还多次受到了大队的表扬。
(一)对入所戒毒人员要加强精神疾病的筛查。长期吸毒,毒品会对人的精神和行为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往往会出现以自我为中心,行为随意,不遵守规章制度;性格孤僻、偏执、内向;分不清美丑、荣辱、善恶,缺乏怜悯心、同情心等。有些人表现出的异常行为,往往使民警误以为其装病、诈病。所以对入所戒毒人员,民警一定要细心观察其行为,结合心理测试结果,科学分析,认真筛查,区别诈病与真病。对于精神和行为比较异常的戒毒人员,建议戒毒所要带其到精神疾病的专科医院去检查、诊断,尽早发现,尽早治疗,这样才能取得好的效果,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二)对具有精神疾病的戒毒人员要多方面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有精神疾病的戒毒人员,一定要认真执行专科医院的医生的医嘱,按时服药,定期复查。在学习、生活上一定要给予关心和照顾,防止其他戒毒人员歧视和欺凌。在发病期,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控工作,配强警力,做好教育和监护,防止自伤自残和伤及他人。场所心理咨询师也要适时采取针对性心理干预措施,关怀和帮助患有心理疾病的戒毒人员,制定合理的心理矫治方案,积极配合医学治疗,促使他们病情尽快得到控制。
(三)要加强队伍的培训及专业化建设。针对患有心理疾病的戒毒人员的治疗和管理,戒毒场所缺乏此方面的医师队伍,在判断和筛查方面往往不能做到及时、准确,影响到对这类戒毒人员的早发现、规范治疗和护理。特别是对于滥用新型毒品引起的精神类疾病,不同种类毒品引起症状缺乏了解,难以判断和筛查。因此,迫切需要对从事管教的戒毒民警加强这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判断识别及管理具有精神疾患戒毒人员的能力。要加强与地方专科医院的合作,通过专家入所进行会诊、执业医师进行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等提升民警的业务技能。
要加强心理咨询师的人才队伍建设。场所的心理咨询师人数与专业能力还不能满足场所的需要。尤其是缺乏应对由于吸毒导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的戒毒人员的心理干预的方法和措施。建议邀请社会上心理咨询机构共同开展此方向的项目合作与研究,提升场所的心理干预的水平,促进场所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