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地联合多措并举重建戒毒人员钟某戒治自信的案例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钟某,女,1984年出生,小学文化。钟某2004年开始吸食毒品,2021年3月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后在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钟某入所以来,戒治态度一般,不爱说话,性格内向孤僻,思想上悲观消极,抗拒戒治学习,在戒毒人员中人际关系不佳,民警多次教育效果甚微。
【案例基本情况】
大队民警多次从个别谈话和民主生活会入手,希望通过谈心谈话和其他戒毒人员的反馈了解其抗拒戒治的主要原因,但该员不愿谈及自己的情况,对其他人的帮助也反应淡漠。为准确找出并解决钟某的戒治难题,大队民警多次讨论后将其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并制定矫治计划
一、专业戒治方法干预,深入了解戒毒人员矫治难点
(一)教育矫治中心专业心理咨询师介入钟某的教育矫治工作,对其开展一系列心理辅导。一是与家属联系,通过电话联系和家访等方式与钟某父母交流,了解钟某吸毒史,获取家属对其在戒毒所内戒治的支持,强化钟某家庭支持系统。二是组织集体活动,在大队开展戒治学习互帮互助活动,安排钟某担任小组长,安排其承担活动任务帮助他人,促进其与其他戒毒人员的交流。三是做好其他戒毒人员思想工作,动员该员所在分队的分队长、小组长、宿舍长等主动与钟某交流,关心和帮助钟某戒治,并在习艺劳动中安排一名热情细心的戒毒人员与钟某同坐,在其周围形成友好互助的氛围。
二、有的放矢,进行针对性帮扶
(一)家庭走访,全面深入了解戒毒人员钟某的基本情况。民警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钟某女儿因患有抑郁症,2020年11月左右就诊于成都某精神病医院,经过治疗,病情已经有所好转,但因钟某父母文化程度不高,未去过医院,不识路程,故而其女儿未复查。由此,民警带领钟某父母及女儿,以乘坐公共交通的方式,从家中到医院进行复查,帮助她们熟悉就医往返路程并充分了解就医流程,以便于后续治疗。
(二)为爱护航,解决钟某女儿就学难题。一是钟某女儿因家中老人不熟悉路线,在其父亲被刑罚执行后家中再无人送其去学校,使得其学业一度中断,为解决这一问题,民警多次专程带领钟某父母及女儿熟悉其住处到学校的线路,便于家中老人送其上学。二是取得钟某女儿同意后由民警暂代家长角色与学校老师沟通,了解其具体学习情况,并向其学校说明家中具体困难,与学校老师保持联系,建立家属-学校-戒毒所沟通桥梁,帮助钟某实时了解女儿的生活和学习情况,解除其思想包袱。三是所地协作,关心关爱戒毒人员家庭。钟某因父母文化程度较低,收入仅靠社保,生活比较困难,对此,民警积极与社区(村委会)联系,建立家属-村委会-戒毒所三方协作,为钟某联系并建立基金帮扶,以缓解其家庭经济上的困难。同时,民警通过电话随访、录制会见视频的形式建立钟某与家人之间的联系,关心其家庭后续生活情况。
三、强化所内教育引导,提升戒毒自信
戒毒人员钟某在了解到其家庭经济困难得到缓解,女儿的就医、就学问题在大队民警的协调下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后,心中压力得到缓解,但面对自己较为沉重的家庭负担,钟某对戒除毒瘾并无信心,每日戒治学习和训练都缺乏主动性,精神状态萎靡。对此,大队民警进行了个别化教育引导:一是组建支持小组,开展课外活动,锻炼自身能力。大队挑选和钟某一样存在各种家庭问题的戒毒人员共计12人组成支持小组,钟某在小组活动中学习生活技能,在讨论活动中和其他戒毒人员分享心得,逐步敞开心扉正视自身面临的困难。二是开展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提升素养,强化家庭责任。一直以来戒毒人员钟某都为自己的吸毒行为给家庭和亲人带来的负面影响感到羞愧,为自己没能力改变家庭现状而感到自责。对此,民警对其开展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引导钟某认识到自己在家庭中肩负的重要责任,鼓励其改正过去不科学的家庭教育方式,并积极学习沟通的艺术,使其了解到自己作为一位母亲,虽然因吸毒成瘾给家庭带去过痛苦,但也可以凭借自身努力弥补过错,帮助抑郁症女儿健康成长。三是吸毒违法性教育,补齐法律常识短板。为切实帮助戒毒人员钟某接纳并正确看待自己在戒毒所内的戒治生活,大队针对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戒毒人员组建了吸毒违法性教育学习班,安排钟某担任小班长,监督大家学习并组织课后讨论总结。教育课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全面分析吸毒行为的社会性危害。
在学习班的整期活动作用下,钟某的身份意识增强,更加坚定了自己戒除毒瘾的信念,结业课结束后,钟某写信给自己女儿介绍了自己在戒毒所内的法律知识学习心得,希望能让女儿对自己保持信心,等待自己以全新面貌回归家庭。
【案例思考】
一、女性戒毒人员所面临的戒治困境往往与其家庭和感情生活有着密切联系。很多戒毒人员抗拒戒治,对民警的耐心教育拒绝回应并非其“恶习深”“顽固不化”,而是有沉重的顾虑、牵绊导致其无法走出困境,我们可以尝试考虑从其家庭入手,将戒毒所内的戒治教育与其家庭的关心关爱交互作用,帮助戒毒人解除困境、树立戒治自信。在这个过程中,专业的工作方法可以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如专业心理健康教育和社会工作介入。
二、戒毒工作社会帮教的重要性不可小觑。戒毒人员作为社会人,其吸毒成瘾受复杂的社会因素影响,因而在戒毒所内开展戒毒教育矫治工作远远不够,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积极探索社会帮教。民警可以通过与公安机关、政府和戒毒人员家属建立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来解决戒毒人员的实际困难,帮助戒毒人员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到两年的戒治学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