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社会学习理论和合理情绪疗法干预戒毒人员严重心理问题的案例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于某,男,32岁,大专文化,山东东营市人。父母在其小学三年级时离婚,跟随母亲生活,考上了当地的一所大专院校,后到某石油公司工作。2009年6月,因朋友引诱首次吸食冰毒。后在上班中认识了前女友,本已订婚,后因前女友发现其吸毒分手。分手后内心痛苦,于某再次大量购买毒品吸食,不再上班。2011年,曾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个月执行。2019年4月,因吸毒成瘾被公安机关送山东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入所后,于某经常晚上失眠,情绪低落,不喜欢与人相处,总感觉有人要害他,并有焦虑倾向,担心其身体健康,紧张害怕,顾虑重重,常伴有心悸、出汗、手抖等现象。
【案例基本情况】
警察根据心理疾病与非病三原则判断,于某知情意协调一致,个性稳定,有自制力,没有妄想,可排除精神病的可能。对于某来说,与女朋友分手是较为强烈的、对其威胁较大的现实刺激。从产生痛苦的情绪开始,痛苦情绪间断或者不断的持续时间已经在两个月以上,受到的刺激强度越大,反应越强烈,大多数情况下会暂时的失去理智。可以判断于某的情况已经属于严重的心理问题。
(一)制定方案
根据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针对于某的实际情况,警察为其制定戒治方案,通过个别谈话、典型引导、心理咨询等方式,采取合理情绪疗法,使于某解开心结,增强抗挫折能力,学会正确的待人处事方式。
(二)方案实施
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掌握基本的心理健康技能。根据于某对吸毒认识的实际情况和其心理状况,结合戒毒所开设的戒毒常识和大队安排的心理健康课程,警察引导于某学习《禁毒法》、《戒毒条例》、心理健康等相关内容,教育于某吸毒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转变其错误认知。结合心理学的有关内容,使其客观认识到自己心理存在的问题,让他知道只是遇到了稍微严重的心理问题,靠警察和自己的努力,摆脱毒瘾和错误的思维方式,完全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
二是加强个别谈话教育力度,随时掌握思想动态。警察找机会与于某交流沟通,拉近与其心理距离,通过处理日常戒治生活中的琐事,了解他的真实想法,强化其思想认识,继而能安心戒毒,调整心态,面对现实。
三是进行心理咨询,改变其错误认知。根据艾利斯的ABC理论和合理情绪疗法,人的情绪不是由某一诱发性事件的本身所引起,而是由经历了这一事件的人对这一事件的解释和评价所引起的。在ABC理论模式中,A是指诱发性事件,B是指个体在遇到诱发事件之后相应而生的信念,即于某对这一事件的看法、解释和评价,C是指特定情景下,个体的情绪及行为的结果。针对于某的情况,A是于某与女朋友分手这个诱发性事件,B是于某在这件事之后产生的信念,他是怨恨自己的女朋友的,本来自己觉得吸毒不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是女朋友因为这个放弃他,他很恨她。C是他自暴自弃,陷入毒品的深渊难以自拔。正是由于于某不合理的信念才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利用合理情绪疗法对于某进行心理干预,于某的女朋友与其分手不是因为吸毒这件“小事”,于某的女朋友在知道其吸毒之后并没有直接放弃他,而是帮助他。真实的情况是由于于某的错误行为才导致其女朋友与他分手的,所以吸毒才是导致分手的原因,同时之前关于戒毒常识的教育让于某已经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于某的错误观念更加容易有效地改正过来。在多次心理咨询之后,于某终于接受了事实,原谅了自己的前女友,明白了是由于自己的吸毒和错误的行为才导致了前女友的离开。
四是督促于某完成心理家庭作业。警察在谈话咨询或者上课结束之后,或者在于某自愿的情况下,安排于某将自己的心理过程写下来,也可以写自己的所思所想,并鼓励他不断审视自己的行为,在自己的心理有波动或者产生不愉快、冲动的情况下,对自己的行为和心理过程进行剖析,及时发现自己的错误想法,并进行纠正,不断的反省和改进自己,每天都有所进步。
(三)效果评价
从2019年4月份到现在,于某在各方面有明显的转变,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教育戒治效果。于某对吸毒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性有了较深刻的认识,自述都是毒品才导致前女友的离开,丢掉工作,众叛亲离。于某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一年来基本上没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积极参加康复劳动和各种戒治活动。于某人际关系明显改善,能主动与其他戒毒人员交流,性格也开朗起来,遇事冷静了许多,与家人的隔阂也逐渐消失,心理问题不再严重,能正确的认知与处理问题,对未来生活充满了信心。
【案例思考】
戒毒人员在戒毒所大多会陷入不合理的思维中而不自知,这就需要警察引导戒毒人员转换视角,从不合理的思维方式中跳出,重新看待问题。于某的不合理思维可以用艾利斯的合理情绪疗法来纠正,例如于某的过分概括化思维和糟糕至极思维,仅仅因为女朋友离开这一件事情就自暴自弃,以偏概全,觉得自己没有用,否定自己的价值,变得非常悲观和消极,失去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这些都是典型的不合理思维,通过合理情绪疗法,让其知道这些想法的荒谬,指出它们是不合理的。不能因为一件事就否定自己,失去生活的勇气,要主动反思,反驳自己的不合理信念,并且在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思维,达到巩固的效果。
戒毒人员因为吸毒的缘故,心理上比较脆弱,并且容易对警察产生防备甚至敌意,在这种情况下,运用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让有问题的戒毒人员在与其他心理正常的戒毒人员接触过程中,自己学习其他人的行为方式,从而发现自己的问题,并且不断的改正,最终达到纠正错误认知和行为的效果。
学习是一个不断强化的过程,包括行为和思维的学习过程。利用心理家庭作业或者让戒毒人员自己反省,可以巩固心理矫治的效果,让有心理问题的戒毒人员不断反思自己的错误认知和行为,“木受绳则直”,用合理的思维和认知来不断审视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纠正错误,走上正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