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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戒毒人员李某适应戒治生活的教育矫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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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按照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相关要求,戒毒人员入所到出所全过程的不同时间期段统一设置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和回归指导区,并对不同区域的戒毒人员施行不同的管理。教育适应区的主要任务是:在继续缓解和消除其稽延性戒断症状、恢复其生理机能的同时,对戒毒人员开展入所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帮助戒毒人员尽快熟悉场所环境,顺利适应戒毒生活。本案例是一例对处于教育适应区的新收治女性戒毒人员进行教育矫治的案例。

戒毒人员李某,女,1987年出生,初中文化,四川人,第一次强制隔离戒毒。 李某上学时经常违纪、逃学,学习成绩不好,很早便辍学外出打工。
     李某自入所后极其不适应强制隔离戒毒生活,行为散漫,毫无组织性纪律性,同班戒毒人员多次提醒纠正,李某非但没有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反而认为是别人刻意刁难并怀恨在心,经过警察多次谈话教育后依然不能按照所规队纪规范自己的言行。

2月1日凌晨,新收戒毒人员李某于夜间轮值期间突然起意攻击班内其他戒毒人员,同班级戒毒人员制止未果,值班警察及时制止该闹事行为。经警察多次谈话教育,情绪仍不能稳定,行为有危险倾向。

【案例基本情况】

李某伤人事件发生后,大队进行了较全面深入的分析研判,并及时向所领导进行汇报。针对其情况对该戒毒人员主要采取了以下个案化教育戒治方案:

一是因经警察多次谈话教育,李某情绪仍不能稳定,行为有危险倾向,故决定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

二是关注情绪情况,安排其接受心理测试,有针对性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及个体心理咨询。

三是定为重点管控人员,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加强谈话教育,定期分析研判其思想动态。

四是做好戒毒人员的正面宣传教育。

鉴于李某情绪不稳,行为具有危险倾向,大队按规定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被约束初期,李某精神呆滞,不愿与民警交流,期间每天安排民警在束缚室值班,照顾其生活,不间断与其谈心谈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值班医生按规定制度进行巡诊,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几天后李某慢慢冷静下来,能够认识到自己冲动的行为伤害了他人,给大队的戒治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并在警察教育过程中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针对其情绪激动、存在反戒治思想这一情况,警察安排其接受心理测评,内容包括症状自评量表(SCL90)、艾森克人格测试和卡特尔十六种人格测试,了解当时具体的心理情况,为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测评结果显示人际关系敏感,存在偏执、焦虑症状。针对其情绪情况,及时对其进行个体心理咨询,帮助其发泄负面情绪,缓解压力。专职心理咨询师对戒毒人员李某进行危机干预,及时恢复心理平衡,建立良好的心理状态。分管警察每日观察询问其情况,并经常性进行谈心谈话教育,教育其认清身份,端正戒治态度,引导其掌握与他人交流沟通的方式方法,学会换位思考,帮助李某尽快适应戒毒场所的生活学习环境。大队领导每日听取分管民警汇报李某的表现情况,经常性与其进行谈心谈话,帮助、鼓励李某改掉散漫的习性,树立讲规矩、懂礼貌的意识。

根据李某情况制定详细管理方案。经领导研究决定对其实行严格管控,互监互帮小组、信息员定期向专管警察和大队领导汇报情况,严格控制李某活动范围,不准单独行动,脱离警察的管控视线活动;禁止参加戒毒人员任何集体活动;不准进入习艺生产车间的配电房、维修房,食堂厨房,锅炉房,工具房,刀具房等重要部位;不准安排零散生产劳动内容,从事与危险物品、重点部位、重要工具有关的生产劳动;不准接触危险物品。为达到良好教育矫治效果,要求李某深刻反省自己,针对此次闹事行为,要求端正戒治态度,明确身份意识,每日学习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弟子规》等入所教育内容,每周撰写思想汇报,总结学习心得和思想变化。

做好戒毒人员的正面宣传教育。一是及时宣布因其行为存在危险性,被给予约束性保护措施,表明大队处置的合理性,彰显大队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信心。二是安排李某在大队全体戒毒人员面前做检查,务求达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双重作用。三是结合其他违纪事件加强纪律教育,李某观看违纪事件的视频后深有感触,表示自己也因错误未流转大队,经过反思已经有了改正错误的决心和信心,并保证遵守纪律规定。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李某能熟练掌握戒毒人员行为规范、戒毒人员守则等所规队纪内容,能够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同时也逐渐认识到,因为自身一时头脑不清醒,出现过激行为和表现,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并向民警表示道歉,提出今后自己努力方向。后因思想状况稳定,行为表现较好,为其适当放宽管理待遇,允许李某参加集体活动及康复训练,后参加新收治戒毒人员入所教育考核补考并顺利通过。

【案例思考】

(一)从谈心谈话入手,帮助尽快适应戒毒生活。

新收治戒毒人员刚入所思想极其不稳定,部分戒毒人员对吸毒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清,这就会导致她们心存侥幸,不能积极接受教育矫治。而对于生理脱毒区和教育适应区的戒毒人员的管理又比较严格,教育任务比较繁重,这样的情况就会导致部分戒毒人员很难适应强戒生活,甚至出现反戒治心理。所以,一定要对新收治戒毒人员加强谈心谈话教育,了解他们的思想症结,有针对性的疏导不良情绪,引导帮助他们端正戒治态度,积极面对强戒生活。

(二)增强分析研判,严格依法处置突发事件。

对戒毒人员的综合分析要从日常细节入手,从内心深处挖掘,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全面准确的分析是处理突发事件的基础和保障。面对存有反戒治思想的戒毒人员,警察必须严格依法处置,对严重违纪行为给予坚决打击,同时做好大队全体民警的动员和教育,要团结一致,上下齐心,维护好法律的尊严和场所的秩序。

(三)发挥心理疏导、教育疏导的积极作用。

心理健康教育能够培养戒毒人员积极的情绪体验,激发她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动力,相信每个人都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发生改变,引导推动戒毒人员的成长。同时以案例教育这样生动的形式进行纪律警示教育,对其讲明作为戒毒人员不遵规守纪就会受到打击。

(四)运用好亲情帮教感召。

该案例中李某的父母远在外地,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充分发挥亲属帮扶教育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对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中,如果能够激发戒毒人员对亲情的需求,强化他们回归家庭的信念和行为,将会对戒毒人员的教育转化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综上,对新收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需要警察在个别谈话的基础上,给予其充分理解和关心,为其提供更多正面地引导教育,帮助戒毒人员深刻反思自身,克服心理障碍,端正戒治态度,激发戒毒人员改过自新、重新开始的勇气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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