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戒毒人员余某的教育矫治案例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余某,男,1994年出生,安徽省六安市人。2012年涉嫌参加黑社会组织和故意伤害罪被安徽省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原判法院撤销缓刑,送至某监狱服刑。2014年开始吸食冰毒,期间被决定社区戒毒三年。2017年5月起与前女友张某共同吸毒。一日,余某在张某家中与张某之父张某某发生争执,张某某随即用刀砍向余某,致使余某左手掌断裂并脱落,左手大拇指脱落,右手掌大面积断裂。事后,余某在其家属及公安民警的陪同下送往医院抢救。经救治两手掌接上复位,虽恢复了基本功能,经鉴定属于重伤等级,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左右手留下大面积伤痕,接合处共缝40余针。在救治输血过程,因验血配型中检测发现余某近期有吸毒行为,在场公安人员对此见证并依法决定对其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余某来所脱毒后,民警安排适合其身体情况的轻微劳动。然而,因身体的伤害,内心受到重挫余某一直情绪低落,逆反心理极强,并不听劝阻。每每看到两手的巨大伤痕,激愤复仇心燃烧。在与民警的谈心中,其扬言“此仇必报,血债血还,解戒后哪怕踏遍全中国也要亲自教训加害人,要其血债偿命,不用法律解决。”
余某法律意识淡薄,性格执拗,复仇思想根深蒂固,其内心存在三重困症:一是因吸毒及感情纠葛诱发较深的怨恨心。二是内心漠视法律。因年少混迹社会且服过刑,恶习较深且愚昧无知。三是因身体伤害积怨而埋下的复仇情结。这不仅对其安全戒治产生隐患,更对民警对其的教育提出挑战。破解这一难题是教育戒治的发力点,更是落实“治本安全观”的成效体现。要使余某内心相信法律,放弃血腥、野蛮的报复以私力救济,而转为依法解决纠纷捍卫自身权利,需要教育戒治手段综合发力,尤其是法治教育攻心突破。针对其把脉问诊,开展“诊所式”的法治教育加以转化,力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多做一份防守。
【方案制定】
针对余某强烈的复仇心理,顽固的逆法思想,戒毒所选派法律素养丰厚,善于教育引导的民警制定周密的教育方案。实行靶向定位,精准施策,遵循“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侧重以法治教育和熏陶,归束思想行为,辅以道德感化和心理矫治,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矫治,力争做到“归其心,树其品,正其行”,以“两个重点,二个协同,一个争取”展开教育戒治攻势。即法律意识重点培养,法律知识重点传授,亲属帮教协同,心理辅导协同,积极争取司法支持。植入式的法律熏陶,循循善诱的法律说理,辅以亲情感化,逐步消除其愚昧无知,助其安心戒治,懂法遵法守法。
教育步骤:一是法律意识和行为规则的培养 (10次教育,用时2个月);二是犯罪与刑罚专题知识教育 (10次教育,用时2个月):三是亲情帮教促进其心灵归化 (亲情会见期间);四是心理咨询师辅导以舒缓压力;五是联系法律工作者以定向帮助
【实施情况】
(一)开展电影启发互动教学,植入尊法守规,谨言慎行的法律意识。针对其文化层次和接受能力,精心选取通俗易懂的,有趣味性的普法专题片、法律类故事电影、电视剧等视频实例,开展“观影谈感受”的启发性教学。每周利用一个晚间时间,让其观看影片,并现场谈感想,包教民警点评,了解其思维模式,认知特性,内心诉求,掌握普法的主动权。每次时间持续约2小时,约持续2个月。通过观看法律影片,余某的对法律意识和行为规则有了深层的感知,内心也逐渐平静。
为余某设计“观影知法”表
影片名称 |
问题 |
观后感言 |
矫治预期 |
秋菊 打官司 |
冤冤相报何时了 “一个说法” |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无处不在 |
扭转漠视法律, 法律与生活遥远的错念 |
雨人 |
什么是民事活动 |
生活处处都有法 |
树立当今社会的 行为规则意识 |
肖申克的救赎 |
刑罚的无情 |
犯罪就要受惩罚 |
树立犯罪应受惩罚,没有变通,没有侥幸的意识 |
少年犯 |
犯罪的人生 没有光彩 |
享受美好生活。犯罪影响个人和家庭 |
树立远离犯罪才能幸福生活的思想 |
(二)开展犯罪与刑罚专题法律知识教育,弥补其思维盲点,促进其悔思往过。余某在少年时由于家庭疏于管教,较早辍学浪迹社会,叛逆心理较重。再加之有犯罪前科,对法律处于茫然且熟视无睹的心理状态。包教民警开展有针对性的刑事法律知识专题教育,既弥补其过往以身试法的愚昧无知,又规训其认知品行。选取其需求重点的刑事法律知识,开展个别化课程施教。
犯罪导入 |
法律制裁 |
纠纷的解决 |
什么是犯罪 |
什么是刑罚 |
私力救济:复仇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处罚 |
犯罪行为的构成及危害性 |
刑罚的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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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
刑罚的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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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执行 |
公力救济:法治社会的行为准则。个人依法维权,寻求法律保护。向司法机关控诉、申诉。依法诉讼、依法申请监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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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类犯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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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如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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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间断地开展亲情帮教,利用亲情的感化力,滋润其枯涩的心田,帮助其积极戒治。鉴于余某较为年轻,心智不甚成熟,社会可塑性强。包教民警与其父母取得电话联系,说明目前戒治情况,并了解涉案的处理情况。争取家庭配合,发挥父母亲情教育力量,在来所会见期间,亲情引导其改变自我,束行正心,自净自励。并动议余某,以“一封家书”的形式,向父母致以问候和感恩之情。
(四)安排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疗法,疏导情绪,解压放松,化解心结。不定期地联系所内心理咨询师做辅导。心理咨询师采用认知治疗、叙事治疗、理性情绪疗法等心理学方法开展咨询。心理咨询师从构建与余某信任关系开始,逐步深入到内心深处,了解到其易冲动,法律意识淡薄的心理诱因。帮其梳理心理困惑,并渐进式地矫正其心理误区。
(五)联系司法机构人员为其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切实强化其摒弃粗暴复仇的错误认知,提升寻求法律救济的信赖度。依法维权,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还原其内心的正义观。民警积极联系合肥市某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某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来所提供法律咨询及帮教服务。通过面对面的数次接触,余某将诉求和心理愿望一一告知法官,法官现场指点迷津,为其寻求法律救济指明了方向,连接了桥梁。法官通过相关案例点拨,告知了余某暴力复仇的犯罪成本。余某通过计算得失,利弊分析,回归了理性选择。法官的审判阅历为余某提供了现实的救济路径和诉求回报,让余某逐渐打消了暴力复仇念头,积极期待法律的救赎。
【案例思考】
通过半年教育戒治,余某内心受到震撼,心理压力减弱,基本能够接受现实。在理性抉择后,余某最终放弃了复仇的念头,转而相信法律力量依法维权。对戒毒人员开展法治教育,需要因案循证,完善“诊所式”教育。
(一)坚持问题导向,把脉问诊,促进其归心正行。因人施策,精准破题,找准受众的内心症结,聚焦难点所在。要细化“诊所式”法治教育,在方式和载体上要源自生活实际,入其心灵。强化植入渗透,逐步使其内心臣服。聚焦戒毒人员兴趣点,划定同心圆,构建共同话题,打开法治教育的突破口。
(二)坚持创新思维,循序渐进,散发法律感召力。不仅要精心选材,而且要小火烹调,渐进式进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倡导“活在法治社会,乐在法律保护”。创新施教内容载体,以其喜闻乐见的导入方式建立法律底线思维,以滴入式的循环作用力,固化法律意识,筑牢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行为轨迹。
(三)坚持综合施策,将尊法与育德并举,以复合力攻心治本。戒毒人员行为偏执,内心无法律准绳,不仅因法治教育的空缺,也因道德内化力的薄弱。应将法治信服力和德治感化力合并导入,从本质上促进其人格健全,思想向上,社会支持系统逐步恢复。积极构建意识、信念、行为及评价的综合抗体,延伸落实“治本安全观”要义,实现教育戒治的最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