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导致精神障碍治疗案例分析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广州女所”)收治的吸食新型毒品的991名强戒人员中,264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失眠、头疼、狂躁、抑郁、幻视、幻觉等神经、精神症状。广州女所与广州市脑科医院、广州白云自愿戒毒医院、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积极探索吸食新型毒品导致精神障碍的诊治,力求身心同治,进行了大范围的命题问卷专项测试和心理危机干预,对57名患者服用精神类药品治疗。结论,4名患者需要长期服药,53名患者达到了临床治愈的标准,可停药随访,临床治愈率达到了93%,取得了比较理想治疗效果。
【方案制定】
引入社会医院的专业资源,开展心理评估和精神类疾病的同步治疗,逐步探索出一条医疗介入、专科诊治、身心同治、全程跟进的医疗戒毒新路子。
一、医疗介入,引入社会医疗资源,开展“院所合作”
广州女所积极探索“所—院”医疗合作模式,借力当地社会医疗资源,与戒毒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全力打造场所集防病、戒毒、治疗为一体的综合性戒毒诊疗体系。
二、身心同治,全程跟进,开展心理精神疾病的双管戒治
(一)心理疾病矫治:对新入所的强戒人员全员筛查,与心理教育机构签订心理咨询项目双向合作协议,对心理存在人格缺陷和人际关系紧张的情况,通过心理矫治和心理危机干预办法,调节其情绪、改善人际关系、促进人格成长,改变生活态度,建立信心和自尊,从心理源头上进行戒治。
(二)精神疾病治疗:借力医疗资源,广州女所在专科医院专家指导下,认真分析吸毒人员现状,准确评估毒品依赖程度,开展“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失眠症”等四大类精神类疾病治疗。
【实施情况】
一、病例收集
从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新收入所的991例吸食新型毒品的强戒人员中,对264名出现不同程度的失眠、幻听、幻觉、狂躁、抑郁等精神症状的学员进行精神疾病专科检查,有79例确诊为“物质活性所致精神障碍”。患者平均年龄37岁,吸毒方式均以烟雾形式抽吸冰毒或摇头丸,吸食时间1-5年,病程1-24月。
二、病史采集
病史包括一般资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重点是吸毒史)、个人史、家族史,现病史和吸毒史是疾病最重要的内容,按照发病的时间、缓急、疾病早期的首发症状、症状的具体表现及持续的时间、发病前后的精神活动状况,特别对吸食新型毒品(如冰毒、摇头丸、氯胺酮)后,有无幻视、幻听、敏感、多疑、消极厌世、自伤、自杀等行为,与吸食毒品及药物滥用之间存在的关系。
三、心理测试
根据戒毒人员特点,进行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自评量表(SAS)、自尊量表(SES)、症状自评量表(SCL-90)五个量表测评。
四、病例诊断
(一)症状
吸食新型毒品导致精神障碍的症状表现有:1.感知觉障碍;2.思维障碍“援引观念”、“偏执观念”、“被害妄想”、“夸大妄想”等。
(二)诊断
1.有长期或者反复吸食新型毒品病史;2.对精神活性物质有强烈的渴求及耐受性,至少有下述情况之二,可以诊断为“物质活性所致精神障碍”:①不能摆脱使用这种物质的欲望;②对觅取这种物质的意志明显增强;③为使用这种物质而经常放弃其他活动或爱好;④明知这种物质有害,但仍继续使用,或为自己诡辩,或想不用或少用,但做不到或反复失败;⑤使用时体验到快感;⑥对这种物质耐受性增大;⑦停用后出现戒断综合征。
五、心理疾病矫治
(一)咨询前
这类人群在行为、情绪、人际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比如说在行为上,或者容易出现冲动行为,或者出现退缩与回避行为;在情绪上,情绪比较低落,抑郁、焦躁不安,敏感,容易偏激;在人际交往方面,不信任他人,不愿意与人接触,甚至有些人员出现与人争执打架的现象,与亲人家属无联系无交往的现象。
(二)咨询后
在经过一系列的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后,在行为、情绪、人际等方面均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由冲动行为,变得心情变得平和,能够理解他人,能够换位思考。2.由回避行为,变得能够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参加小组活动,与他人互动分享。甚至也有人员不仅积极完成工作任务,而且积极争当学艺能手。3.由常伴有焦虑情绪,变得能够反思、稳定自己的情绪,换角度思考问题。4.由抱怨情绪,变得抱怨减少,并且能够进行一定的正确归因。5.由孤独情绪,变得慢慢愿意与人交流。6.由愤怒情绪,变得能够接受自己,接受每个人都有优点与缺点的观念,接受别人在一些方面可以比自己好的现实,不再感到不平衡而愤恨。7.在人际方面,由一开始怀疑咨询师转变到信任咨询师,变得能够与他人建立联系而不关系紧张。也由不知怎样与人相处,担心被伤害,变得学会与他人建立关系,学会适当的表达自己的感受等。
六、药物治疗
经过精神专科医生会诊后,诊断为“物质活性所致精神障碍”、“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失眠症”等,立即开展精神类药物治疗。
会诊时:由专科医生一对一和患者进行面谈,详细询问病史,包括病史、既往患病史、专科检查、初步诊断情况,进行详细门诊病历的记录,建立患者专科治疗病历档案。
会诊后:专科医生将患者病历带回专科医院,由2名以上医生和专家进行病历讨论后定诊,明确诊断和制定治疗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专科药品治疗,详细记录会诊病历和治疗处方。
服药治疗:按照专科医院医嘱病历转录处方,做好专科药品的进入登记和开出处方药品,按照服药时间、剂量、次数要求发药给大队民警,由民警严格掌握按照医嘱发药给患者服药治疗。服药期间每一位患者都要详细记录《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监测记录单》,做好病情的跟踪监测,避免椎体外系等严重副作用的发生。
【案例思考】
一、精神疾病的专科诊治,凸显医学戒毒治疗效果
对确诊为“物质活性所致精神障碍”的79名患者,广州女所先后31次邀请精神科医生9人来所,开展了精神类疾病的会诊和专科诊治:其中有18人确诊为“抑郁症”,4人确诊为“精神分裂症”,57名患者确诊为“物质活性所致精神障碍”。57名患有“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的患者在所内进行了专科药物的积极治疗,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药物剂量的调整和病情随访,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所内治疗效果。
二、全员心理危机干预,凸显心理脱毒康复效果
在新收治的强戒人员中,全员进行心理测试和评估筛查。特别是在团体心理咨询辅导过程中,效果非常明显,全体人员都达到了相互支持与接纳、彼此包容、相互促进、共同成长,每个成员对自己情绪的控制、人际关系的调节、自我认识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对未来也有了更多的憧憬,取得了明显的脱毒康复治疗的前期效果。
三、强戒所开展精神疾病治疗必须按程序谨慎进行
一是目前强戒所医务所目前没有精神科医生,戒毒医疗机构不能加挂药物依赖诊疗科目,精麻药品的购入渠道受阻,导致精神类专科治疗药品的缺乏,场所不具备精神疾病的诊疗资质。
二是强戒人员所外就医标准是精神疾病患者必须经过司法鉴定程序确诊,由于鉴定费用昂贵,场所不可能把所有精神异常的学员全部进行司法鉴定。
三是多数患者属于无家属、无人管、无担保,或者在家属知情后拒绝来所,担心需要承担治疗费用,不愿承担治疗后果,不配合签订《特殊药品治疗知情同意书》,导致患者在所内治疗期间,万一出现意外后的风险场所难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