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精神障碍戒毒人员的治疗和管控案例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近年来,在新收治的戒毒人员中,90%以上戒毒人员是吸食新型毒品如冰毒、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的共同特点是毒性巨大、成瘾性更强、服用毒品造成危害更大、戒除毒瘾更难。新型毒品中以吸食冰毒为多数,吸食冰毒的危害表现为:一是它能强烈刺激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其成瘾性、耐受性甚至比毒品之王海洛因更强,滥用者吸食后精神极度兴奋,易冲动,不讲道理,甚至丧失人性,做出伤害亲人伤害自己的极端行为。二是它使人精神活动明显改变。三是使人出现幻觉甚至被害妄想等情况。吸食冰毒容易上瘾,难有办法解脱。新型毒品的社会危害主要是人服用后处于兴奋状态下,自我约束力下降,有暴力倾向,导致各种暴力犯罪,在极度兴奋的状态下,易发生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在吸食新型毒品的戒毒人员中,患精神障碍的人员逐年增加,而且与其吸食新型毒品的年限长短和每日吸食的数量多少有一定关联。
吸食合成毒品导致的精神类疾患发病率不断增高,已成为戒毒场所医疗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精神障碍戒毒人员杨某某戒毒治疗的情况为例。该病例在精神障碍人员中属于典型、病情反复的病例。杨某某在社会上无所事事,基本没有收入来源,依靠父母的经济支持度日。杨某某吸食冰毒5年左右,每日吸食毒品量在两克左右,属于吸食量比较大的情况。曾经两次被拘留,一次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杨某某入所以来自述间歇性出现幻听、幻觉、寡言少语、内向、偶有自伤行为、被害妄想,经常自言自语或哈哈大笑、与人交往明显欠缺。
【方案制定】
在临床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了精神障碍三级医学诊断模式,即:所内专科医生初诊→精神科专家来所会诊→精神病医学鉴定的三级医学诊断模式。大队民警通过加强精神异常行为特征的鉴别知识培训,能够做到早发现、准干预。对确诊病例杨某某实行个案化治疗并做到医队结合全程跟踪。同时根据需要不断配齐多种类抗精神病治疗药物,对症施治,科学管控。在治疗过程中,病情时常出现反复,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定期请福州市精神病医院专家来所会诊。经过不断摸索、积累经验,戒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实施情况】
对戒毒人员杨某某的日常管控
民警严格做好日常监督服药工作。精神异常人员往往不承认自己有病,因此抵触服药。民警在耐心细致做其思想工作的前提下,对杨某某的日常服药严格监督,服药后要其讲话,确保药品服用到位。
民警将杨某某收治在专门病房,值班民警对其盯紧看牢,每日对病房进行巡查。民警安排两名夹控戒毒人员对其进行24小时不间断夹控,要求对杨某某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自伤自残、攻击行为等,采取保护措施。
民警每日带领杨某某开展太极拳、广播体操、羽毛球等活动,培养其生活乐趣,适度宣泄情绪,促进杨某某的病情得到缓解和控制。
每日播放轻音乐,开设图书阅览室,缓和杨某某的情绪,转移其注意力。保持对其日常行为如着装、内务的严格要求,培养其习惯养成。
民警与杨某某家属及时沟通情况,了解杨某某的家庭情况,通过家属的亲情电话和探访等形式,让杨某某感受家庭的温暖,意识到家人没有抛弃他。
【案例思考】
(一)效果
杨某某在大队治疗一段时间后,幻觉、幻听等症状明显改善,与人交往明显开朗,甚至还帮助其他戒毒人员做一些事。从效果来看,绝大多数精神障碍戒毒人员在经过医疗、管理、行为治疗、心理支持等多方面的戒毒治疗后,病情得到控制,异常的言行得到缓解或消失,人际交往能力增强。而像杨某某这样的精神障碍戒毒人员在大队控制不理想的病例,则给予收治入院,安排单间病房和夹控人员进行戒毒治疗,病情也得到控制。如遇危重精神障碍戒毒人员,在所内无法控制的病例,则在司法鉴定后,给予建议所外就医。
(二)思考
在对精神障碍戒毒人员的戒毒治疗工作实践中,精神障碍戒毒人员的病情与其入所前吸食新型毒品的年限、吸食量以及家族是否有精神病遗传病史等情况有一定相关。因此对新入所戒毒人员了解上述情况,对发现和诊断精神障碍有一定作用。
目前的强制隔离戒毒是从劳动教养转型而来,很多管理模式依旧沿用,是否适应新的情况,可以进一步探讨。精神异常的戒毒人员首先是病人,他的很多行为是疾病所导致的,而不是违法行为。往往当作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在心理上可能更抵触。当然,他们也有伪病装病的可能,精神疾病又无客观标准判定。如果装病又违规,而又不受到惩罚,在管理上无法做到公平公正。所以对精神障碍戒毒人员的管理处于两难境地。因此只能依据工作经验,在惩罚上掌握分寸。
建议将戒毒人员入所前吸食新型毒品的类型、年限、吸食量以及家族是否有精神病遗传病史等情况登记在册,以对发现和诊断精神障碍提供参考。另外,对这类人员实施行为疗法或引进一些新的治疗方法,同时提供社会支持,依靠社会力量,帮助他们在回归社会后更好地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