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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人员稽延性戒断症状的药物治疗与评价--以50例精神和行为障碍戒毒人员稽延性戒断症状治疗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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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稽延性戒断症状(protracted syndromes)指滥用药物所致、且在急性脱毒期过后,仍然能持续存在很长时间的一组症状综合征,表现为全身疼痛、乏力、顽固性失眠、食欲下降和精神情绪障碍等,大部分毒品成瘾人员都会有不同程度的稽延性症状。毒品成瘾影响用毒者的日常行为、习惯、生活方式、心理及社会功能,稽延性症状是成瘾者失去操守、复吸毒品的重要原因之一。深圳市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加强戒毒人员稽延性症状筛查和治疗,帮助戒毒人员巩固戒毒操守,顺利回归社会,取得了显著效果。

【方案制定】

(一)症状筛查。主要通过睡眠质量评定和焦虑、抑郁状况评定方式对戒毒人员进行稽延性症状初步筛查。

(二)症状诊断。主要通过《国际疾病分类》标准与《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进行稽延性症状分析诊断。

(三)症状治疗。在专业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对戒毒人员开展稽延性症状治疗。


(四)效果评价。主要使用功能大体评定量表(GAF)和临床疗效总评量表(CGI)对稽延性症状治疗效果进行评价。

【实施情况】

(一)稽延性症状筛查

1. 睡眠质量评定。采用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PSQI)量表。该量表共12 个条目,4个成分,每个成分按0,1,2,3分的4级评分,累计各成分分为总分。以43 分作为判断有无睡眠质量问题的界值。

2. 焦虑抑郁状况评定。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及抑郁自评量表(SDS),两个量表各有20个条目,按0,1,2,3分的4 级评分。累计各条目分为总粗分,再将总粗分乘以1.25取整数换算成标准分。以SAS标准分50分,SDS标准分53分为界值,评估有无焦虑、抑郁症状。统一指导语,集体测试,被试人员独立完成问卷。

2017年,我所累计对1215名新入所戒毒人员进行了稽延性症状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初步筛查有稽延性症状戒毒人员972人,占总数的80%。

(二)稽延性症状诊断

稽延性症状诊断主要根据《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对使用精神活性物质引致心理与行为障碍的分类与临床诊断以及美国《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第四版(DSM-IV)对患者稽延性症状进行诊断和分级。依据药物滥用史、临床表现、及相关实验室检查,排除自身生理性疾病所致症状,排除功能性精神障碍和其他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如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精神障碍要与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进行鉴别。

诊断明确后,以轻、中、重度予以分级区别。轻度:偶有症状,持续时间短,不影响日常生活,不服药或用药数次即可好转;中度:症状发作频繁,持续时间较长3-6月,影响日常生活,用药有改善但需长期治疗,社会功能轻度受损;重度:症状反复发作6月以上,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用药治疗症状改善不明显,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我们对初步筛查具有稽延性症状的972名戒毒人员,按照《国际疾病分类》和美国《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规定的稽延性症状诊断和分级标准进行了诊断。结果显示,共有50名戒毒人员有稽延性精神障碍疾病,具有一定程度精神和行为障碍,占总数5.1%。50名患者均为在公安戒毒所进行脱毒治疗3个月以上,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在20-50岁之间,平均(30±5)岁。

(三)稽延性症状治疗

对50名确诊具有精神和行为障碍戒毒人员,我们在深圳市康宁医院精神科专家的指导下,根据戒毒人员的药物滥用史和症状具体表现选择治疗药物,进行对症治疗。具体药物治疗方案如下:

1. 对抑郁、无力、渴求症状严重者,用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氟西汀(Fluoxetin)、帕罗西汀(Paroxetine)治疗;对出现幻觉、妄想者,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利培酮(Risperidone)、奥氮平(Olanzapine)治疗。

2. 对兴奋、激越、行为紊乱者,使用苯二氮卓类药物安定(Valium)、阿普唑仑(Alprazolam)进行治疗。

3. 对症状多样、短期内症状改善不明显者,采用联合用药治疗。

4. 一般每月一次对治疗状况进行集中反馈,根据症状变化改变用药方法和使用剂量。治疗期间严密监控服药状态,保证按时用药。治疗时间一般需持续12个月。

(四)稽延性症状治疗效果评价

对稽延性症状治疗效果,我们通常使用功能大体评定量表(GAF)和临床疗效总评量表(CGI)进行量化评价。治疗前使用功能大体评定量表(GAF)测评,测评结果留存对照。持续治疗12个月再次以GAF量表对患者的心理、社会和职业功能变化进行测评,用以评价治疗前后的变化。

1.从测评量表GAF和CGI的统计结果评价:GAF在DSM-Ⅲ-R中作为轴II的评定工具,临床医生应用本量表在轴V中对受检者的心理、社会和职业功能做出判断。CGI是一份总体评定量表,用于评定临床疗效。

2.从康复的定义评价:根据1990年牛津大学出版社编纂出版的医学词典定义,毒品成瘾的康复应主要考虑成瘾者身心健康的恢复和重新获得社会功能的能力,其中身心健康的恢复是达到康复的基本条件,而社会功能能力的获得是康复的必要保证和主要目的。康复过程包括以下方面:(1)躯体健康的恢复;(2)社会心理功能的康复;(3)正确的人生态度和认知能力的建立/恢复。50例患者有49人达到康复目标,康复率为98%。

3.从DSM-IV中关于经各种治疗后病情缓解的规定进行评价:

(1)病情初步全面缓解是指,经治疗后至少1个月以上至12个月以下,其症状不符合药物成瘾或滥用的任何诊断标准。

(2)病情部分缓解是指,经治疗后的1个月以上至12个月以下,达不到诊断标准,但是出现过一种或几种戒断症状。

(3)持续性全面缓解是指,没有出现药物成瘾或滥用的任何一项诊断指标,持续时间在12个月以上。


(4)持续性部分缓解是指,在过去的12个月以上时间里,出现过一项或几项的药物成瘾或滥用的诊断指标。

【案例思考】

(一)治疗效果

经药物治疗后大部分患者均自诉症状消失或明显减轻,社会功能得到恢复,患者的日常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我们使用功能大体评定量表(GAF)和临床疗效总评量表(CGI)对患者进行量化跟踪。

功能大体评定量表(GAF)测评治疗前后心理、社会和职业功能变化情况,见表1。

表1  50例患者治疗前后病情概况人数统计

病情概况

基本

正常

轻度异常,社会适应不良或稍差

中度异常,社会适应受损

重度异常,社会适应明显受损

极重度异常,社会适应严重受损

治疗前人数

0

0

47

3

0

治疗12个月后人数

47

2

0

1

0

使用临床疗效总评量表(CGI)测评,统计疗效总评(GI)人数变化情况,见表2。

表2  50例患者治疗后疗效总评人数统计

疗效总评(GI)

显著

进步

进步

稍进步

无变化

稍恶化

恶化

严重

恶化

人数

44

4

1

0

1

0

0

表1和表2结果中表明:50例患者经治疗后心理、社会和职业功能由中度异常以上恢复至基本正常47人,基本正常率94%,治疗疗效显示有显著进步者44人,进步有4人,显著进步率88%,进步率96%,治疗效果明显,大部分学员病情得到控制,社会功能得到恢复。

(二)工作反思

1.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氟西汀、帕罗西汀能有效且选择性地抑制5-HT再摄取以致突触间5-HT活性升高,阻断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再摄取,并提高它们在突触间的含量而产生抗抑郁作用,是治疗抑郁症及许多焦虑障碍的一线用药;利培酮为苯丙异恶唑类抗精神病药,奥氮平是氮杂卓和氧氮杂卓类抗精神病药,这二种药都为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药理特点属于DA-5-HT受体拮抗剂(SDAs),对精神分裂症的阳性症状(兴奋、攻击、幻觉、妄想、违拗)和阴性症状(退缩、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意向缺乏)均有疗效,还能改善患者的认知功能障碍;安定和阿普唑仑是苯二氮卓类药物,激活边缘系统苯二氮卓受体,加强抑制性神经递质GABA功能,以及降低5-HT活性和直接抑制脑干网状上行激活系统,引起抗焦虑、镇静、催眠作用。

2.稽延性症状治疗要早期、持续,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药物和治疗方案。50例患者中有1名患者治疗过程中由于家庭意外事故刺激,治疗不连续,出现病情稍恶化。有1例患者治疗后仍有社会功能明显受损,可能与其吸毒时间长(11年以上)身体机能损害严重有关,其机理尚待进一步研究。

3. 要加强戒毒人员出所后的跟踪、回访,进行必要的指导和治疗,保持治疗的延续性,这样才能更好地缓解稽延性症状,减少复吸,保持操守,提高戒断率。在50例戒毒人员中,二次戒毒以上人员占60%。戒毒人员由于在所时间多超过一年,治疗方案可以有效落实,但出所后由于延续治疗、社区戒毒和社会帮扶等方面工作的不足,目前还难以实现治疗的长期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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