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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肺结核病戒毒人员用药过敏成功处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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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海南省琼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成立了肺结核戒毒人员特殊病专管区。为了使肺结核戒毒人员得到有效的治疗,专管区切实发挥戒毒医疗的工作效能,对肺结核戒毒人员实施精心治疗和科学护理,但有些戒毒人员在进行抗结核治疗过程中,有用药过敏反应。本案是肺结核戒毒人员用药过敏处置成功案例。

【案例基本情况】

(一)临床资料

1. 基本资料

肺结核专管区戒毒人员抗结核治疗以国家规定的结核病化疗标准用药为依据,治疗方案为2HRZE/4HR(H为异烟肼、R为利福平、E为乙胺丁醇、Z为吡嗪酰胺),使用药物为海南省疾病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提供的国家免费抗结核药,在治疗的前2个月时间,用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进行联合化疗,再加4个月的异福胶囊治疗。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采取抗结核诊治的肺结核戒毒人员中,发生过敏反应患者36例,全部为男性,年龄在17至60岁之间。

2. 抗结核药的副作用(常见不良反应)

(1)异烟肼:肝毒性末梢神经炎。

(2)利福平:肝毒性胃肠道反应。

(3)乙胺丁醇:视神经损害、末梢神经炎

(4)吡嗪酰胺:肝损害,胃肠道反应,痛风样关节炎。

3. 过敏表现

36例患者出现过敏反应症状,表现为在服药后1至20天(大多数是在1至3天内)出现皮疹、发热等症状,其中4例患者出现黄疸。

(二)用药过敏治疗

遵医嘱停用抗结核药物,并予以扑尔敏4mg,口服, 一天3次;氯雷他定10mg,口服,一天一次。严重的给予苯海拉明20mg,维D2果糖酸钙2ml,肌注,一天一次;或采用非那根25mg 肌注,一天一次。观察症状消失后,遵医嘱行抗结核药物诱发试验,以确定过敏药物的名称,调整治疗方案,继续抗结核治疗。出现黄疸的立即停用结核药物,给予肝太乐、水飞蓟宾等药物进行保肝、退黄疸治疗,待肝功能指标(转氨酶(AST、ALT)、胆红素)均降至正常水平,再进一步调整治疗方案。

(三)用药过敏护理

1. 用药指导

新收治的肺结核戒毒人员,我们均按照国家肺结核疾病治疗方案做好登记,统一管理、全程强化督导,并详细询问患者以前的治疗情况,有无药物过敏史,并告知服用抗结核药的不良反应,服药时间。在抗结核治疗中必须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用药的原则,如果出现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避免药物过敏加重病情。病人不得擅自停药,以免发生耐药性。抗结核药品由值班民警统一保管发放,肺结核戒毒人员当面服用并签名确认,值班民警及时登记用药情况。

2. 对症护理

服用结核药常见的过敏反应症状有:发热、皮疹,表现为皮肤红丘疹、瘙痒,严重的出现全身皮肤黄染、尿液呈现黄色。我们对出现过敏症状的戒毒人员加强看护和医学观察,积极给予抗过敏、护肝、退黄疸等对症治疗,并告知其注意个人卫生,勤换被褥衣物,保持皮肤清洁,切忌用热水或碱性肥皂和粗糙毛巾擦拭患处,嘱咐多喝开水,补充蔬菜和水果等,禁食刺激性及酸性的食物。对于肺结核戒毒人员一律禁止吸烟。

3. 健康教育和心理护理

定期给肺结核戒毒人员讲解防治肺结核疾病及用药不良反应知识,发放肺结核防治宣传手册和图片。由于肺结核疾病具有传染性,大部分患者在得知病情后出现紧张、焦虑、恐惧、悲观、绝望等心理,甚至部分肺结核戒毒人员为了逃避强制隔离戒毒拒绝服药。同时,服用抗结核药物出现过敏反应给戒毒人员身体带来不适,加上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生的不信任感等复杂因素,使患者疑病情形和心理负担加重,从而进一步影响治疗效果。根据肺结核戒毒人员出现的心理问题,专管大队成立“怡康家园”心理辅导小组,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医生和民警向患者耐心讲解药物发生过敏反应的原因和治疗方案,并给予相应的心理支持,用家人般的关怀来消除肺结核戒毒人员对场所的不信任感。同时,通过购买社会医疗服务,定期邀请结核病防治专家和精神科专家来所坐诊、会诊,消除他们恐惧心理,使其树立战胜肺结核疾病的信心,减轻心理压力,促使其积极配合治疗。

【案例思考】

肺结核是一种可治可防的传染性疾病,我们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同时应采取有效的方案进行治疗和管理。戒毒人员一经确诊,入所后必须采取国家制定的标准化方案进行全程督导治疗,加强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实施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双管齐下,促使肺结核戒毒人员早日恢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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