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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多次吞食异物的病残戒毒人员医疗救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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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长期以来,病残吸毒人员的收治一直是社会难题,部分患有艾滋病、心脏病、传染病等严重疾病和吞食异物自伤自残的吸毒成瘾严重人员无法入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致使大量滞留社会,反复多次实施贩毒、盗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为此,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司法部等八部委于201510月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意见》,明确要求依法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全力做好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作为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唯一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专所,多年来深挖自身潜力、加强自身医疗建设、引进外部医疗资源,多年来共收治社会滞留病残吸毒人员达2200余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有效助力了市域社会治理,缓解了病残吸毒人员“收”与“治”难题,减轻了对社会的危害,降低了社会治理压力,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认可。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吸毒人员阿某, 34岁,因“注射海洛因”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于202319日送至成都戒毒康复所。我所医务人员审阅公安机关提供的入所体检材料时发现患者有吞食异物史。进一步询问病史,患者自诉5+月前曾吞食“打包针”一枚,长约20cm,如“笔芯”粗细。近1+月来进食后反复呕吐血性胃内容物,解黑色大便。剑突下轻度疼痛伴反酸,无畏寒发热、乏力等不适。既往有2次吞食类似金属异物史,自述有癫痫病史。立即在我所医院行腹部平片检查提示:上腹部可见横置细长高密度影,右端锐利,长约17cm,未见膈下游离气体。考虑消化道异物,立即转至外科住院治疗。

二、专科检查:腹平、软,左中腹见一长约4cm愈合手术瘢痕,瘢痕周围见一直径8cmX5cm半球形隆起,增加腹压明显,降低腹压包块消失。剑突下轻度压痛及反跳痛,无肌紧张。

三、辅助检查:腹部CT示:胃体内见金属异物影。

四、初步诊断:1.消化道内异物;2.上消化道出血;3.消化道穿孔?4.左侧腹壁切口疝;5.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6.癫痫;7.“海洛因”静脉药隐。

五、方案制定

1、向患者交待病情及注意事项。

2、向上级医生汇报患者病情。

3、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及手术前检查。

4、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及时处理。

5、实施手术,加强术后恢复。

六、方案实施

入院后立给予禁食、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等处理。经外科集体会诊后考虑存在消化道穿孔的可能,有刺伤肝脏导致大出血、全腹膜炎、腹腔感染甚至危及生命安全的风险。建议立即行剖腹探查、消化道异物取出术。但患者治疗依从性欠佳,拒绝签字接受手术治疗。经其主管医生、我所医务人员、大队民警及所领导反复劝说,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政策宣讲,重点讲解病残人员收治相关规定,打消其侥幸心理,改变错误的认知,并明确告知其不手术治疗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要求其配合治疗。患者最终签字同意手术治疗。

该病员于2023116日在全麻下行“剖腹探查术、肠粘连松解术、消化道异物取出术”,术中见:胃网膜与腹壁轻度粘连,胃壁未见明显穿孔,胃内见一长约17cm金属套管异物。选择异物就近胃体前壁切开取出异物。术后给予禁食、胃肠减压、营养支持、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等治疗。术后生命体征平稳,切口II/甲愈合,身体恢复良好,无特殊不适,于202326日出院。

出院诊断:1.消化道内异物;2.上消化道出血;3.双肺下叶感染;4.左侧腹壁切口疝;5.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6.肝功能不全;7.癫痫;8.“海洛因”静脉药隐。

【案例思考】

一、对于以吞食异物为由逃避打击的病残吸毒人员应做到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体现法律的震慑作用。长期吸食毒品的人员为了满足对毒品的渴求,享受毒品给自己带来的愉悦感,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常以吞食各类异物如牙刷、钢钉、铁丝、指甲刀为由逃避打击,不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仍滞留社会继续吸毒、继续实施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影响,人民群众不得安宁。作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负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义不容辞的职责,对这类自伤自残的吸毒人员尤其应该加大收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充分体现我国法律的权威和威慑,体现法治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开展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需要民警具有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吞食异物的吸毒人员,多数均是长期吸食毒品,身体患各种各样的疾病,收治后管理难、医疗费用高、医疗风险大、死亡风险高,一直困扰着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鉴于此,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病残吸毒人员的收治的相关规定,对病残人员收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从收治区域、医疗救治、所外就医、死亡处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极大定程度上增强了场所收治病残人员的执法和医疗处置底气,从而促进了病残吸毒人员收治顺利开展。但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棘手问题,我们作为人民警察,需要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心声——“戒掉一个,幸福一家,稳定一片”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干在实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开展病残吸毒人员收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参与。《禁毒法》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自中央八部委出台《关于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意见》后,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大了病残吸毒人员的收治力度。实践证明,只有多部门联动,多方主动参与,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才能将该项工作做出成绩,达到应有效果。该例吸毒人员刚入所时,曾以自己患各种疾病,体内存留有尖锐异物,威胁民警和医务人员,极不配合治疗。我们注重发挥管教、医生、护士三方联动作用,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政策宣讲和心理疏导。管教通过反复谈话教育使其明白吞食异物是不能逃避法律制裁的,我们不会因为其吞食异物而解除强制戒毒,相反如果不配合管理及治疗是要从重从严处理。作为医护人员做到详细了解病情,从医疗专业角度深入浅出的跟其交流,减轻其恐惧、焦虑情绪,并明确告知其不配合治疗会导致出血、穿孔、感染等风险,甚至危及生命,最终该员认错服法,同意手术,再一次让此类自伤自残吸毒人员目的不能得逞,也有效避免了一起因救治不及时而可能导致的严重危害生命健康的事件发生。

四、开展病残吸毒人员收治需要大力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保障兜底功能。病残戒毒人员身患各种疾病、病情复杂、进展快,稍有疏忽就会造成场所“六防”事故的发生,安全风险极高,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医疗人才专业化建设,要求医务人员必须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需要。此案例不仅吞食异物,还患肝炎、肝功能不全、癫痫等疾病,既涉及内科处置,也涉及外科手术,需要医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建全建齐相应临床科室,配备完善相应医疗设施设备,全面提升医疗能力和水平,发挥医疗保障兜底作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底气大胆收治和应对各类病残吸毒人员,有效避免所内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共同维护场所内安全稳定,也为创建平安社会、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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