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映山红”戒毒服务驿站对未成年社区戒毒人员开展“四维”帮扶教育的案例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江西“映山红”戒毒服务驿站是江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为进一步做好戒毒社会服务,结合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通过民警派驻方式,在省内部分县级行政区域建立的实体化工作平台,主要任务是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及其他社会群体提供心理支持、康复指导、法律援助、禁毒宣教、就业指导等专业服务。
2024年6月,江西省强制隔离戒毒所(下文简称“省强戒所”)在江西省樟树市6·26服务中心挂牌成立“映山红”戒毒服务驿站并正式投入运行。驿站有效发挥桥梁与平台作用,将“映山红”戒毒社会服务活动融入“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进一步强化与当地禁毒部门、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的跨部门跨领域合作,挖掘场所优势戒治资源,强力推进“一体两翼”工作格局质效提升。
王某,现年17岁,初中文化,2024年上半年因吸食依托咪酯被樟树市公安局处以社区戒毒。社区戒毒期间,表现出戒毒意志较薄弱,对戒治缺乏信心等。为落实《禁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保护和帮助,省强戒所依托“映山红”戒毒服务驿站,为王某提供了针对性的教育帮扶。
【案例基本情况】
(一)开展细致走访,分析主要问题
为开展精准有效的帮扶教育,省强戒所派驻樟树市参与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民警,通过查阅档案、社区走访、面对面访谈等方式,准确掌握王某吸食毒品的原因、当前遇到的困难等。经分析,认为王某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接受教育程度不高,法纪意识淡薄。王某学习成绩一直不好,中专辍学之后,即在社会游逛,出入迪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对吸食依托咪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认识不足。
二是父母管教方法失当,家庭支持薄弱。王某成长过程中,父母忙于生意,管理上存在缺位失位。在王某辍学后,父母既愤怒又失望,却很少反思作为监护人的失职失责,对王某开始了打压式教育,造成了严重的逆反。王某被处社区戒毒后,其父母一味责骂,使王某更感心灰意冷。
三是身心发展不够成熟,社会适应欠缺。王某还未成年,处于青少年向成年过渡的关键身心发展阶段,自我意识迅速发展,开始对自我进行深入思考和评价,情绪波动较大,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社会适应能力和经验不足,存在一定的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
(二)强化多方合作,组建工作小组
根据王某存在的问题,我所发挥服务驿站合作平台作用,组建了帮扶教育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分工如下:
“映山红”戒毒服务驿站工作民警,负责统筹协调小组整体工作、王某日常教育;王某所在6·26工作站禁毒社工,负责王某日常管理;省强戒所心理咨询师,负责王某心理干预;樟树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负责王某普法教育;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负责引导王某参加志愿活动。
在此分工基础上,小组成员互相配合,制定包含思想教育、心理干预、家庭支持、社会融入四个维度教育措施的个别教育方案。
一是思想教育维度,开展思想教育和禁毒普法教育;二是心理干预维度,强化戒治和生活信心;三是家庭支持维度,开展家庭服务,构建有力家庭支持;四是社会融入维度,引导参加志愿活动,强化社会适应能力。
(三)落实“四维”帮扶教育措施
1.发放服务礼包,引导主动学习
帮教小组向王某发放了“映山红”戒毒服务礼包,内含帮教联络卡和《戒毒操守的家庭管理》《戒毒康复家庭操作手册》,鼓励王某在帮扶小组的指导下,自主学习戒毒相关知识,掌握自我康复方法。服务驿站民警定期对王某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教育。樟树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开展上门普法,适时安排王某参加司法局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普及禁毒法律法规,让王某正确认识吸毒的法律后果和自己的权利义务。
2.开展心理干预,强化戒治信念
经测量,王某存在中度焦虑,抑郁水平在正常范围,但辍学经历和这次社区戒毒经历使他对戒除毒瘾欠缺信心,认为“我做什么都做不好”。针对王某内心想法,心理咨询师通过设定可行目标的方法,将戒除毒瘾的大目标分解为若干小目标,并为每个小目标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和时限,以便增强王某对目标的掌控感,从而提升信心。结合动机晤谈方法,在目标推进过程中,引导王某自主地发现问题和寻找解决方案,鼓励王某相信自己有能力做出改变,并强化他在改变过程中的积极体验,从而激发王某改变消极思维和行为模式的动力。
3.开展入户教育,构建家庭支持
王某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的缺失和教育方式的失当,是导致王某行为失范,并走上吸毒道路的重要原因。帮扶小组成员多次到王某家中走访,向王某父母提供入户教育辅导,包括普及依托咪酯等毒品危害和法律法规,强调家庭支持在社区戒毒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供社区戒毒的家庭帮教方法。帮扶小组的真诚打动了王某的父母,他们表示认识到了作为未成年人父母应该履行法定监护义务,愿意积极配合做好王某的管理教育。帮扶小组趁热打铁,安排家庭聚餐、共忆时光等亲子活动,进一步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氛围。
4.加入志愿团队,促进社会融入
“映山红”戒毒服务驿站成立后,与江西中医药大学建立了合作。该校“心灵乐梦团”志愿者团队以驿站为桥梁,多次在樟树市面向吸毒人员开展音乐治疗和心理干预志愿活动等。帮扶小组引导王某参与“心灵乐梦团”组织的活动。由于团队中都是略比王某大几岁的大学生,王某起初感到有些害羞和抗拒,经过民警的循循善诱后,王某参加了几次中药香包制作和鼓圈治疗活动,逐渐体会到了团队活动和团体辅导带来的身心放松。之后,帮扶小组又让王某以志愿者的身份,共同参与面向社区儿童开展的志愿活动中。
新的身份让王某第一次感到自己受到了重视和需要。他和中医药大学的大学生们一起带领孩子们学习中药香囊制作,带领孩子们做游戏。这样的活动有效增强了王某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价值感,强化了逐步适应社会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案例思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专门部署。这是从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必须把完善体制机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善于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
在此背景下,立足社会治理全局,深化“一体两翼”工作格局质效,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戒毒社会服务,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对提升戒毒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服务站点实体化,构建社会治理合作平台
服务站点实体化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江西“映山红”戒毒服务驿站通过将服务站点从虚拟的概念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物理空间,整合了各类资源,为民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场所,打造了更多组织参与戒毒社会服务的平台。
(二)服务内容多元化,满足人民群众切实需求
随着我国毒情形势和社会整体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人民群众对戒毒社会服务的需求不断拓展和丰富,如未成年吸毒人员的帮扶教育、特殊困难吸毒人员的帮扶救助、学生群体的常态化禁毒宣教等,涵盖心理健康、网络安全、性教育、环保教育等多个领域。江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社会资源链接,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三)服务形象品牌化,提升戒毒工作社会影响
品牌化意味着为戒毒服务赋予独特、鲜明且易于识别的形象。江西“映山红”戒毒服务驿站通过打造统一且具有标识性的视觉元素,开展行动统一的服务活动,让更多的社会群众强化了对戒毒工作的了解,提升了戒毒工作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