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服务首页
司法行政人员首页
欢迎您访问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首页 > 贵州一所制定实施《戒毒人员戒治操典》

贵州一所制定实施《戒毒人员戒治操典》

分享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自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职能转型后,在既缺乏成熟理论支撑、又无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戒毒人员怎么管、如何教、毒瘾怎么戒、戒治工作从何入手等一系列方向性、结构性难题,成为戒毒场所和管理民警的一次挑战。如何进一步明晰戒治工作目标,如何转变戒毒人民警察的工作理念,如何规范管理警察和戒毒人员之间以及戒毒人员相互之间的言行礼仪,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警戒关系,都是新时期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贵州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总结提炼以往的工作经验,深刻把握戒毒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深入探究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戒治工作的普遍规律,将“最大限度地提高戒断操守率、降低出所复吸率”作为最终目标和价值追求,编制施行了全系统首部《戒毒人员戒治操典》(简称《戒治操典》)。实现了对戒治工作的性质、任务、功能和工作目标的全方位解析与总结。


在贵州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面对戒断意愿强烈的戒毒人员,能否帮助他们戒断毒瘾,成为了工作中的最大挑战,也是民警价值能否体现的关键。近年来,通过实施《戒治操典》,不断规范和引领戒毒人员向上向善,完成了对戒毒人员的挽救和重塑,使得从这里走出去的戒毒人员戒断毒瘾、保持操守比例逐年提高,贵州黔西籍戒毒人员邓兴华就是众多因《戒治操典》而受益的戒毒人员中的一员。

【方案制定】

邓兴华,贵州黔西籍戒毒人员,曾是当地一名小学教师,2010年开始吸毒,吸食毒品类型为海洛因,2015年,在贵州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受第二次强戒。因其受教育程度较高(大学本科),社会、家庭支撑体系完整,本身戒断意愿强烈,民警决定以《戒毒人员戒治操典》所包含的信念、言语、礼仪、生活、学习、生产、康复七个方面为基本内容,从规范所内生活、促行为养成;抓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转变;增强戒毒、拒毒信心,从明确戒治目标、矫正认知等方面入手,为他的所内生活、学习、生产、康复制定戒治计划,坚定他的戒断信念。根据《戒毒人员戒治操典》的内容,为他规划一条调整认知、戒断毒瘾的戒治路径,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实施情况】

(一)以典施教,为其传播《戒治操典》理念。在邓兴华入所后即为其发放《戒治操典》读本,让其能随身携带便于阅读,同时组织其反复观看教学光碟和《戒治操典绘画本》,用图文声并茂的形式,以图释义,便于他学习领会。同时,组织专职教师开展《戒治操典》课堂化教学,为戒毒人员进行深入浅出的解析,利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将《戒治操典》展现得淋漓尽致,让戒毒人员从“看热闹”的肤浅认识到对《戒治操典》内涵的把握,为其营造了学习《戒治操典》的浓厚氛围。同时,将《戒治操典》植入所区文化建设。由于邓兴华参与积极性较高,多次参加《戒治操典》主题演讲比赛、成果展示、文艺演出、歌咏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能从形式多样的学习氛围中领会《戒治操典》的丰富内涵。

(二)组织测评,评估学习情况。在以典施教、传播理念的同时,对邓兴华进行学习情况测评,测评内容包含《戒治操典》基本内容,《戒治操典》内涵,以及自己对《戒治操典》的理解等,根据测评结果,结合他平时学习《戒治操典》情况,对他掌握、理解《戒治操典》情况进行评估,通过评估,认为邓兴华熟知《戒治操典》内容,基本领悟《戒治操典》内涵,对《戒治操典》的价值引领和方向指引作用有清醒认识,加之他平时在参加《戒治操典》主题活动中的优异表现,因此顺利通过该测评,进入康复巩固区进行下一阶段戒治。

(三)依典行事,规范言行。在康复巩固期内,因邓兴华在学习领会《戒治操典》方面较为优异,加之文化程度较高,现实表现较好,符合《戒治操典》各项要求,能做到依典行事,在民警的悉心指导下,将自己对《戒治操典》的感悟通过通俗易懂形成朗朗上口、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为其他戒毒人员识记《戒治操典》内容与要求提供了便利,为全队戒毒人员依典行事,规范言行作出了贡献。

(四)以典为本,为推广助力。曾作为教师的邓兴华被确定为贵州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推广实施《戒治操典》辅导员,通过自己对《戒治操典》的学习领会,帮助其他的戒毒人员共同学习《戒治操典》。在此期间,他通过参加班组学习,集体讨论等形式为辅导对象就如何落实《戒治操典》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对辅导对象在落实情况中的积极面进行总结,向民警汇报,对落实情况中的不利因素及时纠正,同时,从同戒角度为其他戒毒人员进行《戒治操典》相关内容授课,从不同角度为《戒治操典》的推广助力。


(五)顺利回归,心胸坦然。通过一年多的学习与领悟,加之在推广过程中的努力,邓兴华深谙《戒治操典》之道,在实现通过《戒治操典》规范自己言行,养成良好言行举止和行为习惯的同时,也实现了《戒治操典》的引领作用,使自己在认知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即将解除强戒回归社会时,他主动提出想把《戒治操典》带在身边,以便能随时温习,巩固自己一年多来的学习成果。在回归社会后,邓兴华顺利实现了就业,在贵州省贵阳市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任职,收入稳定,家庭关系和谐,保持操守情况良好。顺利融入社会后的邓兴华仍不忘初心,带着自己强烈的戒毒拒毒决心回到了戒毒所,为在戒人员讲解如何运用《戒治操典》帮助自己克服心瘾、抵御诱惑、正视误会的要领。面对媒体的报道,他主动提出不用作面部处理,不用化名等,要以真实的方式向社会宣告自己的戒毒拒毒的决心和信心、展现戒断毒瘾并自食自力的现状,希望全社会对他进行监督。

【案例基本情况】

【方案制定】

邓兴华,贵州黔西籍戒毒人员,曾是当地一名小学教师,2010年开始吸毒,吸食毒品类型为海洛因,2015年,在贵州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受第二次强戒。因其受教育程度较高(大学本科),社会、家庭支撑体系完整,本身戒断意愿强烈,民警决定以《戒毒人员戒治操典》所包含的信念、言语、礼仪、生活、学习、生产、康复七个方面为基本内容,从规范所内生活、促行为养成;抓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转变;增强戒毒、拒毒信心,从明确戒治目标、矫正认知等方面入手,为他的所内生活、学习、生产、康复制定戒治计划,坚定他的戒断信念。根据《戒毒人员戒治操典》的内容,为他规划一条调整认知、戒断毒瘾的戒治路径,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实施情况】

(一)以典施教,为其传播《戒治操典》理念。在邓兴华入所后即为其发放《戒治操典》读本,让其能随身携带便于阅读,同时组织其反复观看教学光碟和《戒治操典绘画本》,用图文声并茂的形式,以图释义,便于他学习领会。同时,组织专职教师开展《戒治操典》课堂化教学,为戒毒人员进行深入浅出的解析,利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将《戒治操典》展现得淋漓尽致,让戒毒人员从“看热闹”的肤浅认识到对《戒治操典》内涵的把握,为其营造了学习《戒治操典》的浓厚氛围。同时,将《戒治操典》植入所区文化建设。由于邓兴华参与积极性较高,多次参加《戒治操典》主题演讲比赛、成果展示、文艺演出、歌咏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能从形式多样的学习氛围中领会《戒治操典》的丰富内涵。

(二)组织测评,评估学习情况。在以典施教、传播理念的同时,对邓兴华进行学习情况测评,测评内容包含《戒治操典》基本内容,《戒治操典》内涵,以及自己对《戒治操典》的理解等,根据测评结果,结合他平时学习《戒治操典》情况,对他掌握、理解《戒治操典》情况进行评估,通过评估,认为邓兴华熟知《戒治操典》内容,基本领悟《戒治操典》内涵,对《戒治操典》的价值引领和方向指引作用有清醒认识,加之他平时在参加《戒治操典》主题活动中的优异表现,因此顺利通过该测评,进入康复巩固区进行下一阶段戒治。

(三)依典行事,规范言行。在康复巩固期内,因邓兴华在学习领会《戒治操典》方面较为优异,加之文化程度较高,现实表现较好,符合《戒治操典》各项要求,能做到依典行事,在民警的悉心指导下,将自己对《戒治操典》的感悟通过通俗易懂形成朗朗上口、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为其他戒毒人员识记《戒治操典》内容与要求提供了便利,为全队戒毒人员依典行事,规范言行作出了贡献。

(四)以典为本,为推广助力。曾作为教师的邓兴华被确定为贵州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推广实施《戒治操典》辅导员,通过自己对《戒治操典》的学习领会,帮助其他的戒毒人员共同学习《戒治操典》。在此期间,他通过参加班组学习,集体讨论等形式为辅导对象就如何落实《戒治操典》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对辅导对象在落实情况中的积极面进行总结,向民警汇报,对落实情况中的不利因素及时纠正,同时,从同戒角度为其他戒毒人员进行《戒治操典》相关内容授课,从不同角度为《戒治操典》的推广助力。

(五)顺利回归,心胸坦然。通过一年多的学习与领悟,加之在推广过程中的努力,邓兴华深谙《戒治操典》之道,在实现通过《戒治操典》规范自己言行,养成良好言行举止和行为习惯的同时,也实现了《戒治操典》的引领作用,使自己在认知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即将解除强戒回归社会时,他主动提出想把《戒治操典》带在身边,以便能随时温习,巩固自己一年多来的学习成果。在回归社会后,邓兴华顺利实现了就业,在贵州省贵阳市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任职,收入稳定,家庭关系和谐,保持操守情况良好。顺利融入社会后的邓兴华仍不忘初心,带着自己强烈的戒毒拒毒决心回到了戒毒所,为在戒人员讲解如何运用《戒治操典》帮助自己克服心瘾、抵御诱惑、正视误会的要领。面对媒体的报道,他主动提出不用作面部处理,不用化名等,要以真实的方式向社会宣告自己的戒毒拒毒的决心和信心、展现戒断毒瘾并自食自力的现状,希望全社会对他进行监督。

【案例思考】

通过《戒毒人员戒治操典》的施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场所戒治氛围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场所社会价值进一步凸显,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为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戒断操守率、降低出所复吸率”提供了依据和遵循,是今后我们开展戒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为戒毒机关及人民警察开展戒治工作提供了指南。

警察队伍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警察由原来的“看守型”向“矫治型”转变,将教育矫治作为工作的中心,工作效能和质量明显提高。

(二)使戒毒人员戒除毒瘾和拒绝毒品的信心进一步增强,戒治目标更加明确。

戒毒人员中对“毒难戒、毒能戒”的认识得到强化和提高,破除了以往“一日吸毒、终生戒毒”的错误认知,更加明确了今后在所内以及所外戒除毒瘾的目标。

(三)戒毒人员认知得到有效的矫正,戒治效果明显提升。

戒毒人员以往偏颇的伦理道德观念和对吸毒、戒毒的模糊认识以及错误认知得到矫正,言行礼仪和精神面貌大为改观,戒毒人员中崇尚人伦、感恩亲情的观念不断强化,遵规守纪意识明显提升,总体上为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实现“六无”目标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价值进一步凸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在纪检监察部门对即将离所的戒毒人员进行询问调查中,大多数戒毒人员主动告诉纪检监察人员其在所期间印象最深、对自己最有帮助的是学习践行了《戒治操典》。一些戒毒人员离所时,主动要求将《戒治操典》文本随身带走,在媒体报道时,主动要求用实名向其他的戒毒人员讲解《戒治操典》。《戒治操典》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多家新闻媒体对《戒治操典》进行了专题报道,为宣传司法行政戒毒戒毒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您的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