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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因心理波动引发的适应不良的矫治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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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高某,28岁,初中文化,吉林省松原市人,因吸食毒品被强戒两年。2014年因多次拒绝参加习艺劳动、与其他戒毒人员发生冲突等行为受到扣分、单独管理7日处理。后于2015年调整至其他大队,在调入之后也多次与其他戒毒人员发生争吵、冲突,遂戒毒所将高某列为重点矫治对象。

【案例基本情况】

高某家中父母俱在,还有一哥哥,作为家中小儿子,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是父母、哥哥都对其十分溺爱,平时的生活中对其要求也较为宽松。高某初中毕业后,因成绩差且对读书产生厌烦心理从而开始混迹社会,平时跟结交的社会朋友一起四处浪荡。2013年至2014年间在松原市、乾安、长春市等地多打工,2014年底初次吸食冰毒。入所后,高某亲属均正常会见,每个月的情亲电话也能按时拨打。高某平时人际交往还可以,与同寝室、同习艺劳动组的大多数人关系良好,也有几个能劝导他的戒毒人员,平时与其个别谈话,高某防备心较重,偶尔会有不耐烦,平时戒治生活中有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感觉。但是与其谈话也能感觉到其希望平稳戒治的想法。高某平时与大家关系不错,虽然不是跟谁都聊得来,但是找他帮个忙什么的基本都能同意。但是平时做事有些管前不顾后,做事顺着自己脾气,有时遇事有些急躁。

原因分析

高某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在其成长过程中受到父母、兄姐的溺爱,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是在钱财上从未亏待过高某,同时在其成长过程中对其没有什么约束和要求。家庭的因素导致高某在长大后缺乏自我约束,同时也缺乏换位思考的能力,遇事以自我为中心。同时高某的家庭教育较为缺乏,导致高某在对某些问题的认知上存在偏差。 高某性格内向,倔强,缺乏法律意识,自我约束力较低,认知存在偏差,对某些问题的看法较为偏执,没有什么技术特长。违法时年龄较小,向往自由无拘束的生活。由于戒毒所应对戒毒人员心理变化的滞后性和提前干预机制不完善,导致部分戒毒人员如高某进入戒毒中期时,存在对习艺劳动和人际关系的认知偏差,同时在片组内部部分戒毒人员的负面情绪影响,导致在后期出现戒治抵触情绪,有自暴自弃,放任自流的现象。

戒毒人员矫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开展心理评估

针对高某的问题,大队民警带其到所卫生所进行检查,结果显示高某身体状态健康,无器质性疾病,排除身体疾病因素。

为评估高某当前的心理健康状态,对其开展了COPA-PI与SCL-90测验,通过症状自评的结果看,高某性格为内向,情绪容易波动,缺乏安全感,内心紧张,焦虑,有疑病、敌对、强迫倾向,心理健康处于较低水平。

结合高某的个人信息采集,可以发现,高某自幼受到家人的溺爱,习惯于别人对自己的付出,遇事多以自我为中心;初中毕业后就开始混社会,沾染一些不良习气;意志力薄弱,存在好逸恶劳的思想;性格多疑,敏感,对待某些问题的看法较为偏激。

综合诊断,在排除高某精神,身体疾病的基础上,认为高某纪律规范意识缺失,人际交往存在障碍,存在认知偏差与人格偏执,情绪问题严重,对自身的服刑戒治生活适应不良,有较为明显的抗拒戒治情绪。

制定矫治目标

1.接纳民警,减少抵触情绪,保证戒治的平稳。

2.遵守所规纪律,减少自身违纪。

3.反思自身,稳定情绪,消除认知偏差与性格中的缺点。

4.接受教育,用全新的态度处理人际关系。

5.达成积极戒毒的目标。

具体实施

针对高某对于民警的戒备与逆反,大队主管民警与心理矫治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包保民警三方,通过关心其日常生活、习艺劳动表现等细节入手,以日常聊天的方式逐步消除高某的戒备心理;同时通过与其关系比较好的戒毒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向其传达正能量的戒毒信念;选择戒治表现较为积极的戒毒人员与高某编为一个互保组,尽量隔绝其身边的负面影响;在此阶段针对其好逸恶劳的思想,对其习艺劳动任务进行适当的减少,在工时工序的安排上尽量避免繁琐,选择有针对性,且较为稳定的工序。

运用森田疗法帮助高某适应现阶段的戒治生活,打好下一步心理疏导的基础。采用叙事疗法引导出高某心中积极、阳光的部分,帮助其重新树立改造信心。运用认知行为疗法,纠正其不合理的认知模式。并通过逐步提高高某的习艺劳动量,在戒治中纠正心态,最终实现正常的康复戒治。启用家庭支持系统,通过联系当地司法局,与高某的家人取得联系,希望其家人能够在会见的时候多多鼓励,让其感受到家人的关心。

主要心理矫治方法

1.采用森田疗法帮助高某适应现在的改造生活。高某在之前的戒治生活中,每当遇到问题,不论是生活中的困难,或者是与其他戒毒人员间的人际问题,因其敏感,缺少安全感等性格因素,导致高某产生焦虑、担心和害怕,担心别人是不是看不起他,害怕自己受到伤害,对自己的戒治生活存在焦虑,加上强制隔离戒毒本身就是在一个较为封闭的环境,导致其总是向不好的方向思考,也就是所谓的疑病素质。而高某本身也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自己被单独管理,会导致减期失败,也存在不能继续这样焦虑的想法,但是在自我调整时,反而出现冲突结果,这就是精神拮抗作用。当高某越想排斥这些负面情绪,越想改变时,反而加重对其的关注,强化了负面情绪的体验,从而出现情绪不稳定,不适应戒治生活,与他人人际关系紧张等。同时通过短暂的隔离,书写日记等方法帮助高某接受自身的烦恼,焦虑,恐惧的情感,而不是当做异物去拼命的排除它们,防止因为“求而不得”引发内心世界的冲突,从束缚的机制中解脱出来,发挥“生的欲望的积极作用”,然后调整生活,带着症状去生活。

2.运用叙事疗法帮助高某的心理得以成长。在引导高某讲述自己经历的故事时,帮助其相信事实的真相会随着观察的人不同或者说观察的方法不同而产生不一样的效果。高某用一些内化的不合理价值观和人生观去看待周围的人或者事物时,往往会对积极的事件采用消极的意义诠释,从而对个体产生负面的影响。例如在咨询中,高某提到有一次包保民警找其谈话,询问其家人会见相关,但是高某认为这是民警的谈话就是想要通过怀柔的手段来给自己增加习艺劳动量,因此在整个谈话过程中气氛十分紧张,而在咨询过程中,通过对高某的引导,高某也逐步认识到当时的谈话时自己运用了消极的意义去对其进行了解读。高某作为戒毒人员,在其改造过程中周围的民警或者其他戒毒人员都是运用主流文化价值观作为评判其行为的标准,高某往往只能看到符合或者不符合主流文化标准的行为,将其他行为视而不见,同时认为自己长期达不到社会主流标准,会产生消极的自我认知,而在一次谈话中科院发现,高某虽然有好逸恶劳的思想,但是比较信守诺言,同时对于一些需要认真仔细的工序高某的完成度普遍较好。在此基础上引导出高某的自信、阳光、向上的戒毒信念。

3.在整个咨询过程中,针对高某的一些不合理认知,例如“保护自己在戒毒所里不受欺负,动手是最好的办法”,“有些违纪行为可以被理解,有些违纪行为会给家里带来羞辱”,“只要不犯原则性的错误,平时犯点小错没关系”,进行了矫正,帮助高某用新的认知与行为代替不良认知,通过模拟一定情景或者让高某自己用想象的方法去处理一些问题,帮助高某将新的认知模式运用到自身的日常戒毒生活中去。

4.同时采用正向强化来肯定高某在改造中的点滴进步,对积极的改变予以强化;同时注意高某的周围环境,选择戒治较为积极的戒毒人员作为同一个互保组,对于戒毒所大环境中一些经常散布负面言论的戒毒人员进行处理;鼓励其家人进行会见,写信,及时接听亲情电话,帮助高某认识到家庭对其的期盼。

【案例思考】

在持续7个月的心理教育矫治后,为评价矫治结果,对高某进行了SCL-90的测验,其焦虑、敌对等阳性因子分数有明显下降。高某在日常戒治中能遵守相关所规所纪,对于安排的习艺劳动任务基本可以完成。与其他戒毒人员的关系明显出现改观。其他戒毒人员反映,高某性格变得随和多了,不像以前像个“竖起针的刺猬”。高某自己也觉得生活更有盼头了,感觉大家好像跟我关系更融洽了。其承包民警也觉得与其沟通更顺畅了,高某在组里也能担任模范榜样了。

在对高某的教育矫治过程中,体会到做好戒毒所个别转化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了解戒毒人员内心思想的变化,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而做好戒毒人员的个边转化教育,不仅是保证了戒毒人员的顺利戒治,也是保证康复训练成果的稳定,提高大队整体的戒治质量,维护戒毒所的戒治秩序,对此具有重要意义。在矫治转化过程中,有几点体会,一是重视戒毒人员每一次的戒治波动,可能后面被列为重点的戒毒人员就是由于最初的一次扣分。二是在进行个别教育时,应注重戒毒人员的个体差异,在主流的改造观念下,也要重视戒毒人员身上隐藏的闪光点,并通过引导戒毒人员身上的闪光点来达到提升戒毒人员自信,肯定戒毒人员自身价值,树立其积极人生态度的目的。三是在转化的过程中要做好针对性,制定详细的矫治教育计划,在过程中要保持耐心,问题的产生不是一天,同样解决也不是短时间可以解决的,因此针对性,详细的计划,耐心的解决是做好戒毒人员个别矫治教育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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