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有序恢复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案例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仍有零星散发病例出现。与此同时,境外疫情呈快速蔓延事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是当前疫情防控的主要策略。戒毒人员高度集中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自然成为疫情防控的重要战线之一,在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的同时,又要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强制隔离戒毒所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厅省局各项决策部署,在严防疫情输入的同时,积极探索疫情期间全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工作模式,统筹兼顾,精准施策,采取有计划、按定量、按批次,依法、有序、稳妥收戒。不断加强“三防一安全”工作措施,坚守疫情防控“三零”红线和监所安全底线,初步完成疫情期间戒毒人员收治任务。
【案例基本情况】
(一)制定方案
根据司法部戒毒局《关于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有序恢复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通知》要求,结合省戒毒局工作部署以及场所实际,戒毒所研究制定有序恢复全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工作方案。
1.成立恢复收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所主管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恢复收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工作职责涵盖接收、分流、医疗、保卫(外诊押解)、保障、协调等收治工作各个方面,全方位保障收治工作顺利开展。
2.组建临时收治大队
在全所范围内抽调52名政治素养高、业务水平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组建临时收治大队,分别负责男子、女子两个封闭隔离收治点管教工作。其中,男性民警34名;女性民警18名。采取封闭一批、隔离一批、轮休一批(兼负收戒、分流等事务)的模式三班运转。成立临时收治大队党支部,由分管管教的副所长担任党支部书记,动员和带领广大民警投身抗击疫情一线,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工作阻击战,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3.设立收治隔离观察点
男性戒毒人员收治隔离区设立在南湖培训基地(原医院住院部),累计收治小单元(房间)21个,每室6人,最大收治规模为108人。
女性戒毒人员收治隔离区设立在女戒大队目前空置的学员宿舍楼3楼区域(独立通道区域,独立楼层、楼梯,与女戒大队其他民警、戒毒人员完全隔离),最大收治规模为50人。
两个隔离观察点安防设施经评估均达到收治监管标准。
(二)有序接收
1.实行分批集中收治
分批次进行收治,对滞留在公安看守所、拘留所已经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在监狱服刑后仍有剩余戒期需投送到场所继续服戒的人员优先收治。每批次设收治日4天,以地级市(含直管县)为单位,在收治日当天8:00-15:00时间段集中投送。
在南湖医院设立收治工作接待点,相关单位和部门联合办公,安排专职民警与公安机关投送民警对接。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公安机关在投送戒毒人员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送民警相关材料:警官证,无湖北、武汉疫区接触史、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无与境外回归人员接触史等情况的证明和健康证明(决定机关或投送机关加盖公章)。
(2)被投送戒毒人员相关材料:
①既往收戒所需法律文书和材料。
②须对新收戒毒人员近14日内有无湖北、武汉疫区接触史、旅居史,有无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有无与境外回归人员接触史等情况进行询问调查,根据询问调查结果结合戒毒人员健康码,出具健康证明(决定机关或投送机关加盖公章)。
③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3.严格执行封闭隔离
新收戒毒人员在拘留所羁押满14天的,须在封闭隔离观察区继续隔离观察14天。监狱刑满释放尚有剩余戒期投送入所的,须在封闭隔离观察区继续隔离观察14天。其他新收戒毒人员须在封闭隔离观察区连续观察不少于1个月。每名戒毒人员隔离观察期限单独计算,若中途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需在症状完全消除后,再连续观察满1个月。
4.严格开展入所体检
按照常规要求进行入所体检(含肺部检测),体检合格予以暂收。暂收后,组织核酸检测,结果若呈阳性,立即转送羊子山隔离观察区,同时立即向宣城市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联系转往宣城市定点医院。
对公安机关半年以内曾投送过的不符合收治条件的病残戒毒人员暂不收治。
5.严格执行“净身”入所
对新收戒毒人员裸检后,进行全身清洗并消杀,发放爱心大礼包。其随身所穿衣物及鞋袜由公安民警带回或消杀后按废弃物处理。对戒毒人员随身所带现金、证件、贵重物品及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进行紫外线消毒,静置后按规定手续处理。值班民警对新收戒毒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戒毒人员停留区域、检查器材以及投送行径路线进行全面消杀。
女性戒毒人员相关收治手续办完后,在监管区大门外穿好全套防护服后,方可进入监管大院。进入隔离区后,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按程序褪去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封闭在袋子里),更换校服。男性戒毒人员相关收治手续办完后,直接进新收戒毒人员观察区,按规定流程操作,更换校服。
执法交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处置民警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并做好洗手消毒。
(三)加强隔离观察区管理
1.落实防疫措施
(1)戒毒人员接收后及时完成信息采集、登记、录入工作。
(2)以宿舍为管理单元,每个宿舍收治6人(配备床铺4张,其中轮流值班2人),有关活动均以宿舍为单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出入隔离观察房间,禁止宿舍之间戒毒人员相互接触。
(3)医务人员按规定每天进行巡诊。发现发热、呼吸道不适症状、肌肉酸痛、乏力、腹泻等症状或其他疾病的,及时向所指挥中心报告,及时按流程给予处置。无法明确诊断的应及时安排会诊或转至定点医院就诊,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如遇重大危急重症,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戒毒人员所外就诊、就医管理规定执行。
(4)隔离期间戒毒人员每2个小时测量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体温超37度的,一个小时内按规定上报疫防办,同时安排隔离病房单独隔离。对不明原因的发热情况,报经省局同意后,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安排出所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5)戒毒人员除睡觉、就餐、洗漱外全天候佩戴防护口罩,并及时更换新口罩,专人负责口罩发放、回收、登记。
(6)加强监管区域消杀工作,监管区公共区域及室内每日消杀两次并做好记录,垃圾单独放置,经消杀后集中处置。
2.规范日常管理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封闭隔离观察区执勤民警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巡逻检查。新收戒毒人员以宿舍为单位,成立互帮组,加强自我管理和相互监督管理,重点防范脱逃、自杀、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2)制定考核办法,颁布《关于临时收治大队戒毒人员考核奖罚的通知》,对隔离观察区戒毒人员实行计分考核。
(3)制定隔离观察区戒毒人员一日生活制度,对戒毒人员各项戒治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
(4)制定违纪处罚制度,对隔离观察区戒毒人员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同时在隔离区设立医疗应急观察室,配备一定数量的约束衣、约束椅和约束床,用于生理脱毒期戒毒人员戒断反应、情绪失控、精神异常等突发问题处置。
3.做好教育戒治
(1)制定入所教育矫正计划,对新收戒毒人员及时进行应知应会、所规队纪、戒毒知识、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教育。在注重学习的同时,丰富其业余生活,适当开展读书活动、观看爱国影视作品、学唱禁毒歌曲,帮助新收治戒毒人员尽快适应场所环境。同时,以宿舍为单位开展八段锦、太极拳、广播体操练习,加强戒毒人员身体机能的恢复。
(2)制定入所心理矫治计划,对新收戒毒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缓解其因隔离观察可能导致的紧张焦躁情绪。加强个别谈话,掌握新收治戒毒人员思想动态,防患于未然。
4.加强生卫管理
(1)南湖医院主管领导对集中收治医疗保障工作负总责。两个收治区医疗保障工作由南湖医院负责,每个收治区设置医生、护士各1名(男子收治区医疗保障由所医院担负;女子收治区医疗保障由现有女戒大队医疗点医护人员兼负)医护人员接触新收戒毒人员必须全程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2)新收戒毒人员采用配餐制,由女戒大队食堂负责两个隔离观察区戒毒人员餐饮制作及配送。
(3)男性新收戒毒人员在隔离观察区日常生活限于室内;鉴于女性隔离观察区条件限制,新收戒毒人员实行错时洗漱、如厕、隔日洗澡等防范措施。
(4)各隔离观察区及时处理生活垃圾,做好环境清洁等工作。
(四)解除封闭隔离
1.新收戒毒人员封闭期满,经南湖医院风险评估符合以下情况,出具解除隔离观察意见书。
(1)隔离期内未出现发热;
(2)隔离期内未出现明显呼吸道不适症状等;
(3)隔离期内未出现明显肌肉酸痛、乏力或腹泻等;
(4)核酸检测呈阴性;
(5)肺部CT排除新冠肺炎。
2.在每批次隔离观察期满前3天内,南湖所制定分流计划并上报省局。
3.分流当日8:00至15:00,南湖所在南湖医院设立分流工作接待点,相关单位和部门联合办公,安排专职民警与分流接受单位民警对接。
(五)落实区域联防联控
南湖所与宣城市司法局以及宣城市疫情防控应急防控指挥部时刻保持联系,及时通报每批次押送的公安民警信息和收治戒毒人员信息以及需要分流进入封闭区的戒毒人员信息。如若发现体温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宣城市联防联控机制汇报,并立即启动《南湖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工作方案》,按流程处置。
(六)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临时收治大队新收治戒毒人员无一人出现发热、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实现“三防一安全”的目标。
【案例思考】
一是思想上用心。要重视戒毒人员收治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加强工作,克服民警因疫情防控长期封闭执勤带来的懈怠、麻痹思想,进一步振奋精神,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拟定预案,确保衔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都在可控范围。
二是安全上入心。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收治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特别是在新收戒毒人员的体检、内部管理、隔离期满的后续戒治等环节要抓实抓细,切实做好新收人员的教育戒治工作。
三是安排上细心。加强与地市公安机关的工作协调,细化收治环节,确保收治工作顺畅,工作上要细心、耐心,为今后与公安部门的对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要主动对接驻地市、区疾控中心,加强沟通协调,将戒毒所恢复收治工作主动融入地方疫情防控体系中去。要组织民警进一步学习相关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