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改变原生家庭模式帮助戒毒人员韩某树立戒治信心的综合教育戒治案例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原生家庭是一个社会学概念,同时也是一个心理学范畴。从社会学角度讲,原生家庭是指儿女还未成婚,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家庭,区别于新生家庭,即夫妻双方组成的家庭,后者不包括夫妻双方的父母。而从心理学角度讲原生家庭,主要涉及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通常包括以下几类:完美主义式家庭;过于严厉式家庭;过度溺爱式家庭;保护过度式家庭;严格惩罚式家庭;太忙碌的家庭;争吵频繁的家庭等。
韩某,男,37岁,籍贯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初中文化程度。韩某出生在一个父母争吵不断的原生家庭,父母之间的矛盾冲突让韩某从小就对家庭失去了亲密感,幸福感。在这种原生家庭的影响下,戒毒人员韩某无法获得和其他同龄人一样的学习环境,无法静心完成学业。在父母吵架时,他常常出去躲避,带着对家庭、对父母深恶痛绝的心情,结识了一些与他身世相似的“难兄难弟”。久而久之,韩某开始选择远离家庭。
尽管戒毒人员韩某的父母很疼爱孩子,但由于无法控制各自的情绪,最终对韩某的教育、管理也是爱莫能助,听之任之。在家庭环境、接触的人群、心态失衡等诱因的驱使下,韩某开始尝试吸食注射毒品。起初,韩某自认为毒品能够帮助自己释放压抑的心情,同酒精一样麻醉自己,在他还没有对毒品的危害具有清醒地认识之前,已经深陷其中,无法再克制对毒品的诱惑了。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韩某还沉醉其中、执迷不悟。
【案例基本情况】
韩某入所后,情绪极其低落,对因吸毒而接受强制隔离戒毒,表现出较强的不满。在他的意识里,“吸毒与违法以及接受强制戒毒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周围的人还有很多在吸食、注射毒品,自己被抓是因为运气不好,况且父母在此期间也没有向公安机关“说情”,导致自己‘锒铛入狱’”。在这种错误的认识下,戒毒人员韩某对民警的日常管理、教育极不配合,消极抵抗心理严重,经常与其他戒毒人员发生口角,甚至是肢体冲突。在与民警谈话时,经常以自伤自残的言语相威胁,要求民警不要管自己的“闲事”。
根据以上情况,制定矫治方案如下:运用人本主义理论,与戒毒人员韩某进行“非指示性”的沟通交流;改变家庭环境模式,示范和引导戒毒人员韩某树立戒治信心;改变韩某对毒品的认知行为,注重培养后天的习得行为;去掉标签化,矫正偏差行为,通过人本主义理论使戒毒人员韩某深刻理解人存在的意义、价值,促使“自我”实现;注重正面环境的刺激,进行正向行为的干预。发挥“积极心理学理论”优势,引导戒毒人员韩某接触有正能量、阳光、积极向上的人群,帮助其重拾自信心,让韩某能够有尊严的找回自我。
一、运用人本主义理论,尝试与戒毒人员韩某进行“非指示性”的沟通交流,消除韩某对民警的抵触情绪,以便更深入的了解韩某潜藏内心深处的压抑和不满。
人本主义理论与其他谈话方式的区别在于,咨询师不指导当事人做什么,而只是起一个促进作用,让对方自己发现问题并调动自己的内在力量去解决它。因此,采用这种谈话方式,韩某不会感到双方因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回避自己的想法。通过几次这种方式的谈心、交心,近距离的接触,戒毒人员韩某开始对谈心民警由开始的排斥转为渐进的接纳。在后几次谈话中,他向民警哭诉“自己为什么走上不归路的原因,痛恨父母总是吵架而不顾自己的感受。”
二、改变家庭模式,帮助戒毒人员韩某回归家庭教育本位。找到了戒毒人员吸毒成瘾,生活坠落的原因之后,分管民警很快与韩某的父母取得了联系,告诉他们韩某在戒毒场所的表现,以及韩某因原生家庭的影响给自己带来的畏惧和痛恨,希望韩某的父母在韩某戒除毒瘾的过程中,给予家庭环境方面的支持和情感上的鼓励。
当韩某的父母意识到因过去的争吵给韩某带来巨大的伤害时,他们为此感到十分的自责,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为孩子的境遇感到无助,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孩子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出现问题的重要因素,是由于他们夫妻间长期关系紧张造成的。在民警的约谈中,韩某的父母愿意为孩子的教育改变家庭模式,并主动要求到戒毒场所探视韩某。他们对为人父母,这么多年来在子女教育方面的失败表示歉意,恳请韩某相信他们能够做到改变自己;同时,劝说韩某要安心接受强制戒毒,引导其树立戒治信心。
三、改变韩某对毒品的认知行为,培养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戒毒人员韩某之所以思想消极、不求进取、吸毒成瘾,这与他的原生家庭模式是分不开的。但入所后,韩某对强制戒毒决定不满,消极抵抗日常教育管理,原因在于韩某对有关毒品基本常识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认知上出现了偏差。因此,要想使戒毒人员韩某适应戒毒环境,消除在管理教育中的抵触情绪,首要问题就是要转变其对毒品的认识观念,纠正认识偏差和误区。
根据戒毒人员韩某对毒品的依赖程度以及关于毒品危害的错误认识,戒毒大队领导联合教育部门及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展戒毒常识和法律、法规教育,综合运用戒毒数据、典型案例、多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韩某深入理解当前毒品的形式、毒品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利用医联体联盟这个有利平台,邀请相关医院的专家到戒毒所讲解毒品对吸毒者心理和生理造成的伤害;同时结合法制教育,让戒毒人员韩某认识到吸毒的违法性和法律的严肃性。其次,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由于戒毒人员韩某入所前,长时间得不到父母的正确、有效教育,致使其接触的社会环境和人群没有积极的导向,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
因此,为了摒弃恶习,需要培养韩某一些好的生活习惯,来辅助韩某树立戒治信心。我们从规范韩某的一日生活制度开始,通过内务秩序的评比活动,磨炼韩某的情绪和意志力;通过培养读书、记笔记、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培养韩某学习的习惯,拓宽视野和知识面;通过健身气功、体能康复训练等运动项目,培养韩某锻炼健身的习惯,以达到尽快恢复正常身体机能的目的。
四、去掉标签化,矫正偏差行为。给人贴标签是毁掉一个人最简单的方式。生活过程中,最不应该被锁住的就是我们自己,更不应该给自己贴上所谓的“标签”。在对戒毒人员韩某戒治毒瘾过程中,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韩某的潜意识里总是无法忘却自己的过去,也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作为吸毒者的行为,无形过程中给自己贴上了“吸毒者没地位”的标签。针对戒毒人员韩某对“吸毒者没有社会地位,不受人待见”的错误认识,戒毒大队民警与教育矫正部门协调配合,及时纠正了韩某的偏差行为。通过课堂化教学、谈心谈话、心理疏导,让韩某深刻理解:“如果不给自己贴标签恰恰是对自己的一种认可”的道理。运用周国平先生对“贴标签”的理解,让韩某认识到:被人理解是幸运的,但不被理解未必不幸。一个把自己的价值完全寄托给他人的理解上面的人往往并无价值。真正的自我认可,都是从不给自己贴标签开始。通过人本主义理论使戒毒人员韩某深刻理解人存在的意义,价值,促使“自我”的完美实现。
五、注重正面环境的刺激,进行正向行为的干预。经过戒毒大队民警和教育矫正人员的共同努力,戒毒人员韩某对吸毒行为的违法性、毒品的危害性具有了一定程度上的认知。但我们深知,作为戒毒民警,仅仅做到这些工作还不能使一个戒毒人员达到彻底戒除毒瘾的目的 。因此,在韩某转变对毒品的认知思想观念后,还需跟进方式方法,巩固治疗。就像吃过几天药的病人一样,尽管病症已经消失了,但为什么还要坚持再吃一两天呢,就是要巩固效果。因此,“发挥‘积极心理学理论’优势;引导戒毒人员韩某接触有正能量、阳光、积极向上的人群;帮助其重拾自信心;让韩某能够有尊严的找回自我”,是韩某后续能够坚定信心的必要措施。
经过近两年的戒治生活,我们从改变戒毒人员韩某的原生家庭模式入手,逐步转变韩某对毒品的认知行为,再通过积极正面环境刺激,巩固戒治效果。到目前为止,戒毒人员韩某能够深刻地意识到毒品危害的严重性,他对自己过去的行为感到很自责,希望民警和亲人们在戒除毒瘾的过程中给予支持。同时韩某也下定决心,在以后的生活中诚恳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志愿做一名禁毒宣传员,以现身说法的形式,告诉大家为什么不能接触毒品。
【案例思考】
通过近五年收治戒毒人员家庭环境数据分析,很多戒毒人员初次接触毒品的原因与原生家庭模式有关:有的家长忙于工作、挣钱,疏于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有的父母不懂得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管理简单、粗暴、任性;有的父母过于溺爱孩子,对孩子的无理要求听之任之,不讲原则;有的父母之间长期争吵,而忽视了孩子的感受;有的父母自身管控不好,不能以身作则,不学无术、好逸恶劳,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的成长;还有的父母缺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不善于倾听孩子的心声,不让子女说出自己的想法,总是拿“自以为是”的观念强加给孩子等等;这些不健康的家庭环境,导致部分戒毒人员从小就缺乏父爱、母爱,甚至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
因此,通过改变部分戒毒人员原生家庭模式,有利于更好的转变戒毒人员对毒品错误的认知行为,从而打开他们的心结,进而帮助戒毒人员树立戒治信心,巩固戒治效果,重新回归社会,肩负起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