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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枫桥经验”矛盾调处机制化解戒毒人员矛盾的综合性教育戒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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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

戒毒人员因长期吸食毒品,常伴有多疑、猜忌、敏感、斤斤计较等心理问题,甚至有的带有神经质、被害妄想症等心理疾病。他们被集中在戒毒所这一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很容易产生各类矛盾冲突。为实现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改变戒毒人员的错误认知特别是教育引导他们学会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矛盾,山东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借鉴“枫桥经验”,对戒毒人员的矛盾冲突提出“小事不出班、大事不出队、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工作思路。

【案例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主要有三类矛盾激发点:戒毒人员在集体生活中因琐事相互之间的矛盾问题、戒毒人员与家人之间的关系不和谐问题、戒毒人员对所内管理制度和方式方法存在不理解的问题。基于此,结合“枫桥经验”内容,探索出戒毒人员矛盾调解工作机制和具体方法。

(一)制定方案

通过对各类矛盾冲突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情况等分析后,选择其中一个大队进行试点,按照“小事不出班、大事不出队、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思路,针对存在的矛盾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通过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戒治秩序的安全稳定。

(二)方案实施

1.提出矛盾“冰山理论”。大队警察在对所有矛盾及其成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将矛盾的发生发展划分为隐性矛盾阶段、显性矛盾阶段和即发矛盾阶段,提出矛盾发生发展的“冰山理论”:即发矛盾像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容易引起重视,这样的矛盾已经发生同时也最好处理,但容易形成不同程度后果;显性矛盾像冰山在水平面以下的部分,各种苗头性的因素容易被发现,但矛盾尚未发生;隐性矛盾像冰山的底层又大又广,是最深层次的矛盾,隐藏性比较强,如果不能及时消除其发生发展的各类因素,则很容易进化成显性矛盾和即发矛盾。

2.召开戒毒人员内部矛盾公开调解大会(简称队调会)。队调会首先解决戒毒人员即发矛盾,综合运用直面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班组会议形式化解、“和事老”调解、队内矛盾调解委员会化解。队调会分为三类:日调解会。每天晚上戒毒人员在集合点名教育时,值班警察召开日调解会,针对当天情况进行总结,对戒毒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消除矛盾纠纷的不良影响,使问题不过夜。周调解会。每周休息日,大队值班领导主持召开一周的矛盾纠纷调解会,针对本周矛盾情况进行通报,鼓励戒毒人员上台发言,提出存在的矛盾问题或者不文明现象。针对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调解,使纠纷不跳周。月调解会。每月末,大队主要领导召开本月的矛盾问题调解会,针对当月发生的矛盾和冲突进行集体点名教育,并对有关矛盾的处理结果进行公示,确保矛盾双方责任清楚、其他人员受到警示,使矛盾不跨月。

通过队调会采取的多种矛盾调解方法使戒毒人员认清双方发生矛盾的原因,分析彼此存在的不足,更利于戒毒人员打开心结,反省自身,提高戒治质量。

3.用好综合事务意见箱。在戒毒人员宿舍区内设立“综合事务意见箱”,鼓励投放意见,及时发现一些显性矛盾问题。通过意见箱为戒毒人员提供反映问题、解决诉求、提合理化建议的渠道,每天有专人检查意见箱内容,进行分析处理。刚开始每天都有投放问题意见的,大队警察通过依法依规进行解答的方法,及时对这些问题意见作出回复。通过一段时间的问题反馈,综合事务意见箱的意见明显减少,队内戒治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戒毒人员对大队设置意见箱这一举措也越来越满意。特别是一些群体性意见问题能够及时反映上来,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引起大队重视,避免事态扩大化,起到了早干预、早预防、早处理的效果。

4.建立说道工作室。每天安排一名警察专门调解解决戒毒人员潜在的隐性矛盾。重点从以下途径发现并调解矛盾:戒毒人员在亲情探访中,发现其与家人和亲属之间暴露出来的不和谐问题,在拨打亲情电话时与亲友和社会关系人之间发生的矛盾,在书信往来时发现的各种矛盾问题等等。及时利用说道工作室开展约谈、心理疏导,对戒毒人员普遍关心的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借款、信用等问题进行解答疏导,修复家庭关系,稳定戒毒人员情绪,起到了安心戒治的效果,逐步达到“治未病”的效果。

(三)效果评价

开展矛盾调处工作以来,试点大队矛盾发生率呈递减趋势,整体月份矛盾数量同比明显减少,并成功调解戒毒人员即发性矛盾纠纷36件次,涉及当事人80余人次,调解成功率达100%。

(图为: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试点大队戒毒人员即发性矛盾冲突发生数量走势图,纵轴为当月发生的矛盾起数)

在即发性矛盾发生之后,对队内矛盾发生人员进行恰当的批评、教育,对队内戒毒人员思想进行统一,行为进行规范,错误行为进行正确引导,一部分隐性矛盾随着矛盾调处工作的开展,在潜移默化中被化解。使即发性矛盾发生几率大幅度下降,显性矛盾与隐性矛盾也大大降低。戒毒人员之间、戒毒人员与家人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戒治氛围更加和谐,为实现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借助“枫桥经验”,戒毒人员矛盾调处工作机制的形成不是机缘巧合,而是根据基层大队的需要应运而生,它是“立足队内调解,调控戒毒人员情绪,就地化解矛盾,保障所内稳定”的矛盾调解新经验;也是“班组防范、矛盾共调、问题共治、事件共处、稳定共创”的矛盾调解新机制;更是“警察主导、戒毒人员自控,源头预防、依规治理,减少矛盾、促进稳定”的矛盾调解新格局。这是对“枫桥经验”的借鉴和创新,是“枫桥经验”在基层戒毒大队的生动实践。通过选取一个戒毒大队进行一年多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符合戒毒工作实际的矛盾调处工作机制,并取得了显著效果,现已推广到戒毒所各大队。

【案例思考】

经过实际运作,以程序化的矛盾调处机制促进戒毒人员之间矛盾的化解,将矛盾公开化,摆在桌面上,消除后患。使戒毒人员掌握一套有问题、有矛盾自己解决的方法和本领,在遇到问题和发生矛盾冲突时,在没造成后果和违纪的前提下能够自控,逐步营造一种和谐的自律、自治戒治环境。通过矛盾调处机制运行,使戒毒人员掌握了矛盾调处技巧,回归社会后处理各种矛盾,调解各类矛盾,利于适应社会、服务社会。

下一步,应在巩固现有矛盾调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分析戒毒人员矛盾纠纷的激化点、关键点,争取关口前移,由“事后调解”变“事前预防”,逐步实现案例化调处机制。建立戒毒人员矛盾纠纷案例库,进行矛盾问题大数据整合挖掘,全面获得戒毒人员矛盾纠纷的各类信息,从而实现对戒毒人员矛盾问题数据的深度分析,提前防范,使矛盾调解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场所安全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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