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戒毒人员孔某某综合性教育戒治案例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孔某某,男,1989年4月出生,独生子,未婚,家住贵州省毕节市,因吸毒被织金县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期限从2012年2月至2014年2月。其家中有父母,与其感情较好,在织金县城内共同经营一家广告公司,经济条件较好。另外,有一女朋友在浙江省打工,两人相处一年有余,感情较好,但之后得知该女朋友因其吸毒想与其断绝关系和往来。
1.入所表现。孔某某于2012年4月27日入所,经我队开展各项新收入所教育及训练,验收合格后分流至二大队继续接受教育矫治。该员下队之初,表现良好,戒治积极,并因此获得5次奖励,被评为“月戒治积极分子”。
在2012年12月19日上午10许,孔某某在大厅观看电视结束后,起立时突然感觉腰部疼痛难忍,无法直立,且不能自行走动,值班民警立即将其带至所部医院就诊,随后安排在生活楼休养。后经所医院多次治疗,但病情仍无好转,经所部审核同意,先后4次安排其外出就诊,结果均为L4、L5椎间盘突出,除此之外未见其他异常。但孔某某坚称其病情是越来越重,后来下半身甚至完全失去知觉,连翻身都比较困难。针对其个人情况,二大队民警和所领导先后多次找其进行教育谈话,但其总是表现得情绪激动,并强调自己才20多岁,就出现下肢瘫痪,如果耽误了治疗,连死的念头都产生了,并扬言如果因延误了治疗,导致其出现终身瘫痪,我所必须为他的后果负责。
2.排为重控人员的原因及过程。由于该员戒治表现前后反差太大,且刻意要将已经医院证实并不严重的身体疾病无限夸大,并因此表现出思想、情绪的极不稳定的状况。为能够找准根本原因,将其成功转化,确保场所稳定与安全,大队通过研判并呈报所部将其排为“重控人员”。
【方案制定】
(一)成立教育转化攻坚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以分管所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领导和大队领导为成员的攻坚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经领导小组根据分析出所就诊检查的诊断结果、并调取其与家属的通话录音内容,以及通过开展家访调查等多方面工作所获取的多渠道信息,推断该员为了达到逃避强制隔离戒毒的目的而故意夸大病情。
(二)切实开展“五个延伸”工作,落实“5+1”管理模式,逐步落实教育转化措施
1.根据其多次出所就诊的检查结果,向医院进行咨询,了解其身体存在的异常可能导致的最坏情况,为综合考量其身体状况提供重要参考。
2.为弄清其家中是否的确存在家族病史导致其身体出现的异常,特意前往织金县了解其家庭情况,通过居委会同志找到其父母进而了解其个人成长经历、个性等相关情况。
3.在日常戒治管理工作过程中,落实专人对其各项行为表现进行监视,在其接见和拨打亲情电话的过程中得知,孔某某非常挂念身在浙江的女朋友,担心女朋友与自己分手,故非常希望家人能够通过关系帮助其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进而去挽回这段感情。其家人在通话中,则明确表示,想要达到此目的,需要孔某某在所内将病情表现得更为严重,才有充分理由帮助其达到目的这一重要情况。所部也及时地将此通话内容录音进行了备份,进而为之后突破其心理,提供了有力证据。
【实施情况】
(一)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法纪意识,充分认识戒毒的重要意义和目的
从思想教育上做好戒治工作,促使其端正思想,安心戒毒,深刻认识到吸食毒品对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巨大影响和危害。
(二)引导其相信科学,消除不良思想
孔某某一再强调并坚称祖父早年就曾因不明疾病,常年瘫痪,最终去世,因此非常担心自己也会有同样情况发生。结合几家医院的检查结果和诊断证明书,强调该病对生命不会造成威胁,并要求其放下包袱,安心戒治、重塑认真生活、好好生活的信心。
(三)帮助其调整心态,保证营养、加强锻炼
大队通过咨询医院同志的意见和建议,为其制定相应的康复训练计划,开展身体康复训练和放松训练以及按摩恢复等。同时,鉴于其身体存在的病情,大队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关怀和照顾,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学员每天的早、中、晚分别对其双脚进行屈伸运动,每次不少于15分钟;在天气条件不错的时候,协助其进行户外活动;每天坚持早、晚用盐水为其浸泡双脚30分钟,帮助其恢复知觉。
(四)坚持原则、真心感化
在保持了一个多月的康复训练和对其进行的悉心照料与关心后,该员称其左腿开始出现了知觉。再过了一个星期,称其右腿也有了知觉。根据此情况,攻坚小组适时调整训练计划和工作重心,在保证康复训练的同时,根据其个人意愿,同意其主动提出参与所区的环卫劳动。一个月后,孔某某已完全脱离了拐杖的帮助,并表示想回大队恢复其正常的戒治活动。而后,在所部准备的“6·26”大型禁毒活动到来之际,身心皆以基本恢复正常的孔某某主动提出希望能够参加该项活动,并以此来表达对所各级领导、民警对其耐心教育和帮助关心的感激之情。
【案例思考】
(一)转化效果
经过近两个月的教育转化和康复训练后,孔某某的身体恢复情况良好、心理和思想得以成功转变。之后,其分流至其他大队继续接受戒治,最终因表现良好,得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二)工作反思
针对戒毒人员孔某某妄图以夸大病情逃避戒治的教育转化工作,虽然最终划上了成功的句号,但也给我们的实际工作带了诸多反思。
1.这一类经医学鉴定并无大碍却自称情况严重的人员,往往表现出各种不安心戒治、不服从管教的情况,多为伪病或夸大病情。事出必有因,这提醒我大、中队在日常戒治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如信息员的使用与管理、对人员进行拨打亲情电话、接见时情况的掌握上,并且落实和加强民警的日常直接管理等,才能最大可能地及时了解和掌握关键问题和线索,进而夺取矫治工作的主动权,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
2.针对的确存在严重疾病、伤残而导致其无法正常接受戒治的一类人员,则需要及时发现和了解其病情(伤情),并及时开展相应检查和治疗,同时关注其个性特征与心理状态。一方面能够体现出我所各基层大中队对戒毒人员的人文关怀,促使其保持和提高生活的信心;另一方面亦体现出我所和执法民警,在工作中的尽职尽责,在整个戒治大环境中进一步形成正面的、良好的教育矫治风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民警与戒毒人员的人际关系,进而促进场所的稳定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