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新型毒品致精神障碍的戒毒人员刘某医疗戒治案例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刘某,32岁,出生在闽北一个偏僻山村。他从小父母离异,和老实巴交的母亲、姐姐一起相依为命。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初中没有毕业,刘某即开始闯荡社会,由于没有多少文化,他只能干一些简单的重体力活,年少无知的他,因为故意伤害罪曾被判刑5年,刑满出狱后,刘某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而是学会了“溜冰”。2015年3月,刘某被强制戒毒2年,他来到了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大队。
刘某因为家庭和吸食冰毒等原因,性格变得孤僻内向,不善于交流,经常自言自语,包教民警、大队领导在找他谈话了解情况时,基本不说话。有一次,他主动找大队民警反映,说在社会上曾用手枪杀过3个人,民警不敢怠慢,赶紧通过专门渠道进行核实了解,结果是子无须有,大家虚惊一场。还有一次,某日凌晨2点左右,大家早已关闭电视,安静入睡,此时,刘某觉得电视机的声音太大,吵得他没有办法休息。他突然起床,举起塑料凳子,把本班的电视机砸坏。大队向家属了解到,半年来患者有时说错话,认为有人要害他,有时自言自语。经我所精神专科医生检查,患者存在幻听、妄想,除上述症状外,还认为别人的一举一动针对他,他的体内被安了窃听器,情绪焦虑,自知力部分存在,诊断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幻觉妄想状态。为此,大队将刘某列入“重点人员”进行管理,卫生所对其进行抗精神疾病治疗。
【案例基本情况】
(一)戒治方案及措施
1. 管制措施。做好防伤人、毁物,防自杀自伤是管理的重点。一是落实包夹控人员,随时掌握戒毒人员的思想动态;二是加强安全检查,不能有绳索、锐利器,防止自伤自残;三是加强监督服药工作,吞药后检查口腔,严防藏药囤积后一次大剂量口服致死。对于一般的情绪异常和行为紊乱,经教育,大部分人有自知力,不必予保护性约束措施。出现攻击行为,如自伤自残、伤人毁物,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或者使用约束性保护措施。使用约束性保护措施,须实行24小时监护,定时检查身体,一旦病情好转,立即解除;妄想症的处理。民警不要与戒毒人员争辩,不要试图说服,不要附和,做到四不:不追问,不争辩,不议论,不解释。持中立态度,列举事实提出疑问,让戒毒人员思考。对过度沉思于妄想者,应安排紧凑充实的生活;攻击、暴力行为的处理。要了解攻击和暴力行为的可能原因,注意避免言语或行为激惹戒毒人员,不要与戒毒人员争辩,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显示有能力控制局面,减少其他无关刺激,平静地疏散其他围观人员,解除攻击器具和求助,如请戒毒人员尊重的人劝说,必要时隔离戒毒人员,保护受攻击对象。
2. 抗精神病药治疗
戒断后精神病性症状,可选用抗精神药利培酮、氟哌定醇、奥氮平治疗,治疗以单一用药为原则。急性发作病例,既往无用药情况,从低剂量开始,可增加至治疗剂量继续观察; 如经6-8周疗效不佳,酌情加量或考虑换用。经上述治疗,疗效仍不满意者,可考虑两种药物合并应用,以化学结构不同、药理作用不尽相同的药物联用比较合适。认真观察评定药物不良反应,并作积极处理,苯丙胺类滥用者可能 有多巴胺受体敏感性改变,使用抗精神病药易出现椎体外系反应,运动不能,静坐不能,震颤,轻者表情僵硬,眼神呆滞,反应迟钝,言语举止木讷,必要时使用苯海索。出现睡眠障碍者,夜间可予舒乐安定1-3mg口服,症状缓解消失后逐渐停药(1-2周)。出现焦虑症状治疗药物选择:用抗焦虑药治疗,舒乐安定1mg中2mg晚。
3. 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
戒毒人员在吸毒后,往往被家庭所厌弃,或婚姻破裂,或朋友分手,或就业无望,使他们对自己人生不再抱有希望,缺乏正面生活的勇气,从而情绪低落,逃避现实。不能进行自我调控,对挫折和困难没有足够的心理和能力准备。对毒品导致的精神障碍惊恐失措,行为、情绪易受幻觉妄想支配。必须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积极采取行动减少应激,如改变外部环境和条件来减低应激水平,面临不可避免的应激时,如何改变自己、放松自己,提高对自身精神障碍的了解,减少对情绪、行为的影响。
(四)实施情况
1. 精心治疗。进行抗精神病药物的治疗,服用利培酮,每日2mg口服,一周后逐渐增至每日6mg,观察评定药物不良反应,定期检查肝功、血常规。大队积极配合所里的医生进行治疗,并按规定每天对其监督服药,使刘某的异常行为得到有效的控制,幻听减少了,妄想不那么坚信了。一段时间以后,刘某病情又出现反复,拒绝吃饭和服药,称药是毒药,饭里也被人下了毒,大队又在医生的建议下,带他到精神专科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重新调整治疗方法和药量,改服抗精神病药奥氮平,并逐渐增加药量。经治疗病情有明显的好转,幻听、妄想消失,不再认为别人的一举一动针对他,窃听器没了,饭也变香了,自知力有所恢复,比较配合治疗,能够主动向民警要药吃,与同宿舍的人员也有较多的交流,每天的康复劳动任务能够独立完成。曾在精神症状消失一个月后停用抗精神病药,但因症状反复而服维持量奥氮平至出所。
2. 心理疏导。大队二级心理咨询师黄超经常找他谈话,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有时倾听他语无伦次的倾诉,缓解他烦闷的心情;有时通过语言提示,减少他的紧张状态;有时把他带到宣泄室,让他不停的击打沙袋和尽情的放声叫喊,减轻他心理的压力;有时叫他的老乡和他一起用乡音交流,分散他的注意力······另外,大队民警还想尽办法,终于和他失散多年的姐姐联系上,姐姐给他打来了电话,写来了信,让他精神大为改观。通过大队民警的耐心的心理疏导和教育,刘某逐步认识到自己异常想法和行为是不正常的,思想情绪开始慢慢稳定,焦虑心理得到有效疏导,另外,在药物的配合下病情得到控制,幻觉消除,基本上能参加正常的教育、康复训练和劳动康复。
3. 人文关怀。自从把刘某确定为“重点人员”后,大队长几乎每周都要找他谈一次话,大队每天的交(接)班会,都要将刘某的表现进行交接,为防止他出现意外,还秘密派人对他进行24小时不间断“夹控”。有一次,刘某在康复车间劳动时突发疾病,企图吞咽生产原料(小螺丝钉),被及时发现和制止,避免了意外事故的发生。对于刘某的病情,大队民警从没有歧视他,而是从各个方面关心他、照顾他,教育其他戒毒人员要理解他的不幸遭遇和特殊病情。刘某刚来三大队时,生活没有来源,民警张某某主动拿自己的碗面送给他吃,一名戒毒人员出所以后,还特意为他寄来400元,作为他的生活费用······
离开戒毒所前,刘某的姐姐激动的说:“感谢厦门司法戒毒所的领导和民警对我弟弟的关心和照顾,这两年不仅使他戒除了毒瘾,还治好了他的精神障碍,我此刻的心情,真的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啊!”
【案例思考】
新型毒品的戒毒医疗是近年来戒毒场所面临的课题,毒品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危害家庭,危害社会;新型毒品易导致精神障碍,给场所管理带来不稳定。我们所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戒毒医疗,全所有一名精神科专业医生,其他医生均派到精神科进修3个月,在诊疗过程中,对不易治疗的请专科医生会诊或离所就医外诊。几年来毒品所致精神治疗疗效好,大部分服药1-2个月就治愈,有少部分需长期服抗精神病药物。由于没有精神科专科病房的环境,医生使用抗精神病药时常剂量偏小,影响疗效。
在患者入所时要详细询问病史,用毒史,入所后若有必要也应向家属了解患者以前的精神状况及病史,利于诊断治疗。抗精神病药应从小剂量开始,待症状改善后再逐渐减量停药。服用精神药物后症状无改善,一旦无法管理的,应及时予精神司法鉴定。在药物治疗的同时,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控能力,恢复自知力,同时予集体心理治疗,个体心理治疗,人文关怀,康复劳动,促进了患者身心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