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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戒毒人员王某的综合教育戒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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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王某,男,20岁,家住焦作市,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属首次戒毒,无重大躯体疾病,母亲去世,父亲在外务工,兄弟3人,两个哥哥,大哥已结婚成家,二哥外出打工。因是小儿子,父母对其较为溺爱。高中毕业后,未能考上大学,就与邻村的同龄朋友一起来郑工作,还交了一个女朋友。2016年,经不住女朋友威逼诱惑开始吸食毒品,2017年8月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王某入所后不能适应戒治生活,加之不善言谈,感到惶恐无助,感到孤独,对生活失去信心,甚至绝望,对学习、康复训练不感兴趣,习艺劳动无动力,认为自己的这段戒毒经历是一生的污点,对未来很担忧,心情烦躁,情绪低落,最近睡眠也不好了。

【案例基本情况】

(一)原因分析

1. 生物学层面

王某无重大躯体疾病史,无“脑炎、脑膜炎”等中枢神经感染、高热抽搐、昏迷史;无严重头部外伤史。

2. 社会与环境层面

王某从小跟父母家人生活在一起,父母对其照料较多,在家里很受宠爱;初中三年级母亲因病去世,对其打击很大,与家人关系开始敏感;高一大哥结婚后,对其关爱比以前减少,并且父亲有了新的女友使王某很难适应这种巨大的家庭变化,而后又在女朋友的威逼利诱下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在所内同其他戒毒人员交流的缺乏、对未来的无望,以及对戒毒生活环境的不适应对其构成很大压力,使其焦虑和人际敏感症状加重。

3. 心理层面

王某自幼性格内向,敏感,对新的环境适应能力较弱,从而影响其戒治生活,且有持久负性影响。

(二)入所表现

王某自2017年8月入所以来,无视所规所纪,经常因琐事违规违纪,不愿参加学习、康复训练,以各种理由逃避习艺劳动。从2017年8月至10月期间,因思想消极、抗拒习艺劳动被大队多次训诫。2017年10月,王某因连续一个星期未按规定进行习艺劳动,不服警察管理,扰乱戒治秩序被单独管理3天。

(三)心理行为表现

经过艾森克个性测验:提示为倾向于内向,固执,偏激,情绪不稳定,对刺激反应强烈,易焦虑、冲动,自控能力差;防御方式问卷:经常使用不成熟防御机制,应对压力和挫折时使用退缩,潜意识释放,投射,被动攻击等不成熟的防御机制,面对困难和问题时倾向于把原因归咎于他人或外界因素。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 认知因素

认为戒毒将是自己一生的污点,这一辈子都抬不起头,对未来生活失去信心,感觉到法律太无情,激发出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将不满和积怨转移到警察身上。习艺劳动能力不强,对自己思想消极、违反所规所纪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对习艺劳动存在畏难情绪。

2. 性格因素

性格内向,沉默寡言,不喜欢与人交流,懒惰、自私、容易冲动,自控能力差,我行我素,做事不考虑后果。个性偏执,固执己见,容易钻牛角尖。

3. 心理因素

表现为不适应戒治环境,不能接受现实;疑心重,对警察和其他戒毒人员呈现出敌对、不信任、封闭状态;以自我为中心,感到别人都不能理解自己,不同情自己。

(五)预期矫治目标

1.帮助王某接受现实,纠正认识偏差,强化正确合理认知,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和违法事实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定位。从而自觉放弃以前抗拒戒毒、敌视警察的错误认识。

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守纪意识,促其端正思想,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深刻认识自我戒毒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

3.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心理和性格上的缺陷,是导致其走上吸毒道路的根源,使其有意识地去改正和弥补自己的性格缺陷。

(六)矫治过程

综合各种因素及对王某个人资料的分析与评估,发现王某有渴望及早回家和得到他人认可的心理需求。针对这一特征,对症下药,利用认知行为疗法等手段,制定“一对一”的个人矫治方案。
     (一)第一阶段:攻心为本,真诚感化。

指定专人单独找王某谈心,在谈心的过程中运用积极关注、倾听、共情等技术,消除戒备和敌对心理。通过警察多次耐心、诚心、深入的交流和沟通,了解到王某在戒毒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帮助他加以解决,王某对警察产生了信任感,逐渐敞开了心扉,警察掌握了王某抗拒戒毒的原因、对自身处境的看法、兴趣爱好和特长等基本情况。结合王某有一定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同时拥有书法、绘画技能,在矫治过程中,有意识地发挥其特长。安排王某协助大队做一些黑板报出版的辅助性工作,并适时给予鼓励和表扬。管教警察注重发挥王某的兴趣特长,使其获得一定的人格力量,认识到自己的优点,逐渐树立戒毒信心。
    (二)第二阶段:对症下药,多措并举。

针对王某不适应戒治环境而抗拒戒毒的“病因”,引导其正视自己是一名戒毒人员和正在戒毒的现实。帮助王某建立起改变的信心,量身制定戒毒计划,并在具体实施中对王某进行指导;在个别谈话中,有针对性地加入相关法律知识和所规所纪教育,强化王某的身份意识、戒治意识、规范意识和约束自我意识,充分认识到吸毒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充分认识到抗拒戒毒的行为与其人生目标及方向存在矛盾,增强其行为改变的内在动力;要求王某认真接受课堂化教育,并对课堂笔记和作业进行重点检查,保证教育矫治落实。经过第二阶段矫治,王某遵守行为规范意识得到了增强,行为养成得到了强化,认知水平得到了提高,初步树立了正确的戒毒观。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减少,一般性违规由原来基本每月数起,到第二阶段末期连续4个月未出现一起违规违纪问题。在矫治计划实施过程中,还主动找警察汇报戒治思想和遇到的困难等情况。
    (三)第三阶段 :适时干预,避免反复。

通过第二阶段的矫治,王某的教育矫治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由于其恶习较深,不可能一蹴而就,出现反复是不可避免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适时进行干预,加强引导。通过加强戒毒人员互助小组帮助和开展个别谈话,及时、准确掌握王某的戒治情况和思想动态。如王某在协助出版黑板报工作得到大队的表扬后,有些飘飘然,认为自己有付出了就应该有回报,以此作为条件要求得到一些“特殊待遇”;在一次因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警察找其谈话教育,王某认为自己现在已经做得很好了,大队还要求这么严格,明显是吹毛求疵针对自己,从而又产生消极的心理。对王某出现的反复行为和认知偏差,警察及时对其进行提醒引导,对好的方面,给予肯定表扬,对不良行为和消极态度及时纠正,并协助查找原因,分析引导,促使其积极改变。
    (四)第四阶段:稳定成果,加速改变。

通过前面三个阶段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行为指导后,王某的戒毒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警察对王某矫治工作持续进行积极关注,不断引导其戒毒从被动转为主动。有意识安排其到重要生产岗位进行锻炼;发挥其特长,让其辅导其他戒毒人员学习书法、绘画等,帮助王某克服懒惰、畏难等心理,培养沟通交流能力。有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后,王某脸上也终于有了久违的笑容,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投入到戒毒中。

经过一年的教育矫治,王某基本上能遵守所规所纪,思想稳定;能用理解和宽容去接受自己和他人的不足,与大队的其他戒毒人员也能较好地相处;在戒毒过程中出现困难或发现问题时,能及时向警察报告,寻求帮助;能制定自己短期戒毒计划,并较好的完成。

【案例思考】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体会到:在教育矫治戒毒人员时,应设法与戒毒人员建立起信任关系。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少用或避免用说教的语言和形式沟通,消除其抗拒、敌对心理,为找到教育矫治的突破口创造条件;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对于抗拒矫治的戒毒人员,要善于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在矫治过程中,为其发挥优点或特长创造条件并恰当加以利用,就能激发戒毒的积极性和自信心。我们要正确看待戒毒人员在戒治过程中的反复现象,不能简单地批评了事,要做好跟踪了解,准确掌握其戒治情况和思想动态,对戒治过程中的反复和波动,及时抓住时机进行干预和引导,是教育矫治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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