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收犯监狱涉毒服刑人员汪某矫治案例
案例内容
【案例报送时间】
【检索主题词】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汪某,男,1966年生,家住西部偏远地区,高中文化,离异,婚姻存续期间与妻子收养一女。2016年4月14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7年9月移押至监狱服刑改造。入监后,汪某因刑期较长,担心女儿无人照顾,存在较大的思想压力,情绪不稳定,有自伤自残倾向,因此入监后即被列为重点矫治对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1966年汪某出生在西部偏远地区的农民家庭,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父母从小对汪某缺少管教和关心,使得汪某从小形成了叛逆、冲动的性格。入学后,汪某学习态度不佳,成绩较差,常常逃学,受到老师批评后往往不服管教。
(2)社会经历。汪某中学毕业后便开始在户籍地以打零工为生,期间经营过小本生意,但都以失败告终。期间汪某成家,但与前妻没有生育孩子,婚姻存续期间他们领养了一个女儿,汪某对其视如己出,照顾有加。由于妻子在感情上出轨,并将汪某多年做生意积攒的钱财挥霍一空,汪某一气之下与妻子离了婚。离婚后汪某与女儿相依为命,共同生活。随后汪某开始混迹社会,并通过社会不良人员的介绍接触了毒品。2014年汪某来到上海,并结识了当地毒贩及大量吸毒人员,有赌一把的心态,要快速赚大钱,遂组成了贩毒组织,并在其中担任一定的领导角色,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势力,也积累了一定财富。
2.入监改造表现
汪某于2017年9月入监服刑改造。在新收集训期间,他话语较少,情绪低落。民警经过与其单独谈话交流,得知汪某十分担心女儿的身体和学习情况,因女儿在社会上没人照顾和关心,担心女儿误入歧途。汪某身体情况较差,经常头晕,有高血压和低血糖的症状。汪某对改造环境不适应,存在抵触心理,甚至有轻生念头。
由于汪某在社会上混迹时间较长,之前与同户籍地的社会不良人员有较多接触,从而认识多名在押的该地区服刑人员。与汪某同籍的服刑人员常常会向汪某征求意见,所议之事往往还要征得其同意,平时也常常要看其的眼色行事,汪某俨然有成为同籍服刑人员“带头大哥”的趋势。汪某不服监组长的管理,经常我行我素,甚至对监组长冷嘲热讽,对正常的监组管理说三道四。对于监组内的新收服刑人员,汪某往往倚老卖老,摆出一副“老官司”的腔调,传播负面信息,宣泄负面情绪,树立个人“威望”,导致许多新收服刑人员对他敬而远之,给监组带来不稳定因素。
为防止狱内该地区服刑人员形成以汪某为首的小团体,对监管安全构成威胁,监区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对汪某的矫治力度,并对来自该地区的服刑人员进行分散管理,划定他们的活动区域,不得擅自走动和随意串监。
3.心理行为表现
心理测试报告也显示,汪某有一定的反社会人格倾向,具有一定程度的偏执性人格倾向,具有冲动性人格倾向,具有较低的边缘性人格倾向,具有抑郁症状,具有躁狂倾向,属神经质。通过民警长时间教育后,汪某承认其入监以来的种种不良表现是出于故意,因为他想通过一些激烈的言行得到民警的关注和其他服刑人员的畏惧,从而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自由空间。
4.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因素。汪某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对所掌握知识皆是来自于自己社会阅历,法制观念淡薄,不喜被约束,行为随意性强,侥幸心理较强,易发生突发事件。
(2)性格因素。汪某性格叛逆冲动,执拗偏激,做事不计后果。通过贩卖毒品积累一定的财富后,汪某更加忘乎所以,进一步强化了其自以为是的江湖习气。
(3)心理因素。汪某入狱前,在社会上有一定地位,财力雄厚,生活条件优越,无拘无束,入监服刑改造后形成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同时,汪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就算减刑后也要服刑二十多年,出狱的时候已是七八十岁的耄耋老人了,那时候女儿肯定已成家,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顾,是否还会赡养自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汪某自感前途迷茫,看不到希望,一度有轻生的念头。
(4)家庭因素。由于本次犯罪入狱,女儿被送往前妻处生活,汪某对女儿十分牵挂。入监以来至2020年初,汪某的女儿经常来看望他,电话及信件沟通也一切正常。女儿告诉汪某,她在学习和生活上都有保障,让汪某放心并鼓励他踏实改造。这使得汪某宽慰不少,情绪上也平稳许多。新冠疫情爆发后,监狱实施了封闭式管理,亲情会见暂停,服刑人员与家人的沟通只能通过电话来维系,汪某对女儿的挂念之心日甚一日。特别是当汪某从其他亲属那里得知原来女儿在社会上的情况与她口述的完全不同时,汪某焦虑万分,愤恨不已。由于前妻对女儿不闻不问,导致女儿不仅无法上学,连基本的生活也无法得到保障,要靠汪某亲属接济才勉强度日。女儿本来成绩很好,前途充满希望,而现如今不仅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而且连日常的基本生活都十分艰难。汪某对前妻完全不照顾女儿的行为深恶痛绝,更觉得女儿的现状完全是因为自己犯罪入狱而导致的,内心十分愧疚。为此,汪某情绪出现较大起伏,整日唉声叹气,甚至出现了轻生的念头。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汪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制定了详细的矫治方案,让汪某尽快放下包袱,放弃轻生念头,早日认罪悔罪,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严格约束,明确服刑意识和服刑行为。民警在新收入监时通过谈心交流,摸清汪某的家庭及心理情况,对其家庭家人发展做好工作预案,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可以及时处理。在从严从紧的情况下,民警加强对汪某的思想疏导,让其放弃对抗监管秩序的想法,做到正确面对长期的服刑生涯,踏实改造。
(2)阐释道理,助其树立改造目标。民警每周对汪某进行谈话教育,在“一根大棒,一根萝卜”的结合下,民警适时介入,阐明监狱的改造政策和改造内容,鼓励其树立改造信心,制定改造目标,遵守行为规范,增强服刑意识,通过自身积极改造,争取行政和司法奖励。
(3)嘘寒问暖,关心其病情发展。民警通过交流沟通,了解掌握汪某的健康状况,叮嘱监区其他服刑人员加强对汪某的关注。平时,民警关心汪某的起居饮食,当汪某反映身体不适时,及时送其去监狱医务所就诊。民警用真情取得了汪某的信任。
(4)亲情帮教,助其打开心结。(分层阐述,分清层次)在了解到汪某的家庭情况后,民警从他对女儿的愧疚和挂念为切入点,用真情感化汪某,并帮助他与女儿拉近彼此的心理距离。每次谈话时,民警都会告诉汪某一些时事新闻和我国在科学、技术、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最新发展情况,使汪某不至于与社会过度脱节,也增加了其与女儿沟通时的共同话题。
汪某的女儿正处于成长叛逆期,为了帮助汪某更有效地与女儿沟通,民警搜罗了许多关于子女教育的书刊提供给汪某,并引导他与女儿充分沟通,不要一味说教。民警以自身经验为例告诉汪某,对于处在叛逆期的孩子,一味的说教只会使他们更加厌烦管教和约束,会导致更强的疏离感,只有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以心换心,循循善诱,倾听尊重他们的意见,引导他们积极生活、学习、工作,才能在彼此心中建立起紧密的沟通纽带。
另一方面,民警联系到汪某的女儿,告知其父亲在狱中对她思念万分,已理解她之前对自身实际生活和学习状况进行隐瞒的动机,并鼓励其女儿向父亲主动讲述自己的想法。汪某多次主动寻求与民警谈心,坦陈自己无力帮助女儿,希望能多了解一些社会上在职学习的信息,从而为自己女儿就业和再学习出谋划策。对此,民警耐心予以答复并给出了适当的建议,使其慢慢走进了女儿的内心世界,了解女儿真实的想法,并对女儿进行适当的引导,在女儿今后发展和生活规划中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
通过有效的亲情沟通,汪某在女儿身上找到了让自己坚持下去的动力,从而端正了改造态度,树立了改造信心,哪怕出狱后女儿不再需要自己,他自己也要为女儿而努力,一辈子关心她、疼爱她,让女儿不再认为她自己是孤儿。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遵规守纪意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在监区服刑人员之中树立积极改造的典型。
(2)通过亲情帮教,稳定汪某情绪,鼓励其树立改造信心,走好后续的回归之路,争取良好的改造成绩,进一步获得司法奖励,从而早日回归社会。
【教育改造成效】
1.矫治效果
经过民警的持续教育,汪某的情绪趋于稳定,改造信心得到加强,改造方向进一步明确。在日常改造中,汪某能够提高身份意识,端正服刑态度。在监区与汪某同原籍的服刑人员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汪某不主动与同籍服刑人员聊天,更不主动参与到其他服刑人员的是非之中,无违规违纪。在监区内他已经能做到安分守己,不与其他服刑人员有过多接触,甚至当其他同籍服刑人员主动寻求汪某的意见时,他也不轻易表态,且能在事后主动向民警汇报。
在亲情关系方面,通过民警的开导和帮助,汪某与女儿联系紧密,关系和睦。汪某也因此对民警心怀感激,逐步消除了内心对民警的对立情绪。经过民警的持续教育,汪某对服刑改造有了正确的认识,放弃了在同籍服刑人员中做“老大”的错误念头,去除各种杂念,踏踏实实服刑改造。在学习考试中,汪某从一开始的倒数几名,稳步提升至目前的中游水平,学习成效明显。今年初,因汪某服刑表现良好,监狱提起了将汪某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申请,现司法奖励已上报法院。
2.矫治体会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对服刑人员进行矫治需要找准切入点,要善于发现其日常改造中细节的问题,并加以分析,深入掌握服刑人员真实思想。在本案例中,汪某的情绪较大程度上围绕着女儿生活及学习情况的变化而出现波动,进而影响到其改造表现。为此,民警牢牢抓住“思亲”这一关节点,牵线搭桥,打通堵点,安慰开导,最终打开汪某的心结,使其能放下包袱全力投入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