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一例罪犯因婚姻变故情绪波动的心理矫治案例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严某,男,53岁,湖北省大悟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15年,2014年投入到湖北襄南监狱服刑改造,现余刑5年1个月。
入监后,对严某进行心理测试,结果显示其人格比较趋于内向,明显缺乏同情心,比较感情用事,冲动鲁莽。暴力倾向较强。不太守本分,比较恃强霸道,报复欲较大。有很强的变态心理倾向。
服刑以来,经过民警教育管理,严某一直表现较积极,思想较稳定,先后减刑两次累计十二个月。但自2022年8月以来,严某寝食难安,情绪低落,思想滑坡,改造上"一落千丈”。究其原因,是因为其妻寄来的那一张“离婚协议书”引发的。
监区民警多次对其开展谈话教育,但效果不明显,鉴于严某的个性特征及近期行为表现,极有可能因婚姻变故“应激事件”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甚至可能自伤自残。监区民警遂向监狱服刑指导办公室发出了“求助”,“心病还需心药医”,希望得到专业心理咨询老师的心理援助,帮助他渡过难关,接受离婚现实,重新步入改造正轨。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矫治难点:
1、婚姻认知方面:严某服刑多年,其妻都不离不弃,事发突然,他不能接受。
2、情感依恋方面:严某与妻子结婚多年,育有两个孩子,情感上难以割舍。
3、个性行为方面:严某个性冲动易怒,生活中的应激事件极易点燃其情绪“爆点”,可能导致言行失控,引发潜在危险。
(二)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1.倾听获得信息。倾听,属于有效沟通的必要部分,以求思想达成一致和感情的畅通。在对严某首次心理咨询的过程中,咨询老师作为真挚地辅导者和倾听者,耐心真诚和善意地为诉说者排忧解难。同时,咨询师可以适时适当表达些想法,但不做对与错的评判。
在互相介绍中,心理咨询老师对严某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解询问,开放式提问,启发严某讲述:个人成长、犯罪事实和服刑经历、主要社会关系、交往情况,以及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等等,特别是提及其妻和两个孩子的情况。严某诉说:与妻子相识、相知、相恋的过程,讲述着当初在一起如何不容易,双方家长的不认可,以及两人不顾所以“私奔”到外地创业的过程,当初有多么的甜蜜,现在就有多么的不舍与不解。
在此过程中,心理咨询师结合《非暴力沟通》里面的沟通模型对严某所诉情况进行了分析:
观察:严某在讲诉并抱怨妻子提出离婚一事
感受:不解、焦虑、烦躁
需要:咨询师留意他的感受并作出回应
请求:希望咨询师能够帮助他,与其妻沟通关系
2.共情取得信任。在对严某第二次心理疏导过程中,咨询老师重在共情、接纳、理解、尊重,以此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不断取得其信任。共情,又称同感、同理心、移情等。它是通过体验同样的情感,从而了解另外一个人的感受的能力。
首先共情其感受。“收到离婚协议书确实让人感到难过,烦恼,一时无法接受”,咨询师的理解与共情使严某痛苦感受得以舒缓。二是共情其想法。“自己过去九年(在监狱服刑)她都等过来了,还有五年怎么会等不下去了?妻子肯定是遇到难事或有新的情感对象了”不管是谁遇到这样情形也都会有同样的想法,咨询师认为严某的想法是人之常情。三是共情其渴望与期待。“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咨询师认可严某与妻子婚姻关系已存续十余年,想继续维系这段婚姻在情理之中,是他内心真实的需求与期待。
此次咨询过程中,咨询师的共情增进了严某的信任度,降低其心理防御,构建了良好的咨访关系。当然,良好的咨询关系则是一段心理咨询取得效果的前提和基础。
3.宣泄缓解压力。因为离婚的事情对严某打击较大,其不仅情绪波动,出现焦虑、紧张、烦躁等问题,同时也出现了躯体上症状,如失眠、少食等情形。
咨询师联系监区的包管民警,一方面继续对严某心理疏导和个别教育,另一方面采取具体可行的方法技术,宣泄其不良情绪,缓解其内心压力,弱化其躯体症状。
一是嚎啕大哭:“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在触动严某 “心结”时,按动 “情绪按钮”,激发其流下眼泪,使积郁已久的情绪得到疏通。
二是深呼吸:引导其学会适度放松,通过深呼吸的方法,加上不断自我暗示“一切都会过去的”,缓解内心焦虑感。
三是K歌:了解到严某爱好唱歌,联系监区包管民警,适时开放监区唱吧,给严某点唱“男人哭吧不是罪”“有一种爱叫做放手”等歌曲,在音乐中自我疗愈,在歌声里抒发情感。
四是写日记:鼓励严某写日记,通过文字记录自己的想法、感受及心声,表达内心情感。
4.沟通化解心结。通过一段时间的心理疏导,配合相关的训练,监区民警反映严某的情绪有所好转,但是他还是希望心理咨询老师与妻子沟通联系,想尝试挽回这段婚姻。
一方面咨询师与严妻电话沟通,但她去意已决。其妻表示严某刑期较长,刚入狱时,自己没有提出离婚是怕严某一时接受不了;而现在随着孩子的慢慢长大,自己也想换种活法。
另一方面继续对严某开展心理疏导,委婉地反馈其妻的想法,同时与其沟通交流关于婚姻家庭的认识,促使其逐渐接受现实。婚姻就像是鞋子,穿着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其妻有选择结婚的自由,也有选择离婚的自由。和严某共同探讨婚姻的五大功能(需求)。
第一需求:生理功能。指穿衣、吃饭、睡觉等正常的生理需要能否得到满足;第二需求:心理功能。指出夫妻双方可以互相平衡心情,消除孤独等;第三需求:养育功能。就是生儿育女,包括对子女的教育;第四需求:社会功能。夫妻双方是否像一个团结的、有战斗力的整体,到社会上共同或协同去争取家庭应得的权利;第五需求:感情功能。夫妻分享情爱,包括和谐美满的性生活。
在探讨中,严某思想上的“坚决”逐渐融化。他反思了自己犯罪入狱给家庭、妻子及孩子带来的伤害,逐渐接受了婚姻变化的现实,表示今后会定期与妻子在亲情电话里交流沟通孩子的成长教育问题。
5.放手也是一种爱。继续心理辅导中,咨询老师推荐并与严某共同品读《分手后成为更好的自己》,按照“三步法”即接受现实——重建自我——获得新生,明白“放手也是一种爱”的表现,促其尽快走出离婚的阴影,找到生活的信心,重回改造的正途。
第一步接受现实:当一段关系结束时,出现焦虑、悲伤、烦躁、愤怒等情绪是自然的预料中的,这是大自然用痛苦的方式告诉我们,受到伤害,需要治疗,需要求助,所以首先要接受离婚的事实,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重建自我:通常“被离婚”的一方会自我否定,认为自己什么都不行,丧失自信心,而通过帮助严某找优点,给信心,逐渐根除其头脑中负面的自我概念;并鼓励其与他人建立有意义的交流,消除“被离婚”的“孤独感”和“抛弃感”。
第三步获得新生:当慢慢度过这段时期会发现,其实离婚带来的不仅有创伤还有动力。鼓励严某绘制目标,并去实现。离婚的真正意义,并不是单纯的丧失,还有获得(自我的反省与成长)。
【教育改造成效】
严某自述:通过老师和民警的教育疏导,自己暴躁和压抑的情绪得到缓解,能够正常融入到改造生活中。同时,认识到犯罪给自己、给妻子、给家庭带来的危害,已经接受妻子的离婚要求。并表示要树立信心,争取早日减刑,与家人团聚。
民警评价:严某情绪逐渐平稳,能够自觉遵守监规队纪,保证规律作息,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劳动任务。
咨询师认为:婚姻问题在罪犯服刑过程中比较常见,罪犯入狱后,他们的妻子将面临较大的思想压力和生活压力,随着时间推移,有离婚的想法及提出离婚的要求在所难免。而当事罪犯面临此事往往会出现压抑、烦躁、易怒等负面情绪,对离婚一时无法接受,容易与他人产生摩擦,甚至发生极端行为,极大地影响自身服刑改造。
民警(心理咨询师)要及时介入疏导,一方面积极关注。帮助他们沟通亲情,努力挽回即将失去的婚姻;另一方面运用倾听、共情等多种方法,以人文关怀的角度,建立良好有效的信任关系。打开他们的心扉,使其负面情绪得以宣泄,引导他们接受现实、走出离婚的“阴霾”,促使他们重建自我,树立改造信心,走向“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