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张某的矫治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张某,男,1972年1月27日出生,大专文化程度,离异,户籍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于2014年10月28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17年6月20日送新疆哈拉布拉监狱三监区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成长过程:张某出身于干部家庭,家庭条件优渥,作为家里的长子长孙,父母对其期望较高,但由于工作繁忙,与父母聚少离多,一直在奶奶家生活,养尊处优,行为养成差。高中毕业后,父母希望通过部队的严格管理矫正其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气,张某被迫服从父母的意愿参军入伍。复员后,张某被安排进入交通运管部门工作。工作初期尚能安心工作,后来张某看到单位有人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利益不仅没有受到处理,反而还能往上升迁,心态发生变化,心理失衡。“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观念,逐渐占据了张某的头脑,在错误观念的作祟下走上了犯罪道路。
2.入监改造表现
张某入监后,不适应监狱改造生活,行为养成较差,不愿与他犯交流,对身边的人和事淡漠,情绪不稳定,时常因一点小事与监督岗发生争执。包教民警多次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张某都存在抵触情绪,不愿反思自身错误。在改造中身份意识、遵规守纪意识较差。
3.心理行为表现
入监后,对张某使用了EPQ(艾森克人格/个性测验量表)和心理健康自评量表(SCL-90)两种量表进行心理测试。
测试结果反映:张某性格偏内向,敏感、偏执、焦虑,压力感、戒备心理较强,不能客观评价自己和适应环境,总是靠不切实际的幻想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与现实冲突不断。对自己的能力和表现有时缺乏自信,有时又过于自负。自控能力较差,易与他人起争执,给监管安全带来隐患。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对自己所犯的罪行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没有正确的认识,“三观”不正。
(2)性格因素:张某性格清高孤僻,较为偏执自负,看不起身边的其他人,入监后心理落差悬殊。改造态度消极,常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甚至出现过激言行,与他犯交流困难,不服从民警的管教。
(3)心理因素:具有天生的心理自我优越感,凡事以自己为中心,只考虑自己的感受,缺少换位思考的能力。
5.矫治方案
通过民警分析,张某的实际改造表现和性格心理特点,制定矫治方案,引导张某树立正确价值观,适应监管环境,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积极接受教育,自觉接受改造。
(1)营造良好改造环境,建立正确认知。张某入监伊始就自带一种天生的优越感,认为自己在社会上是有一定地位的人,不屑与他人交流。监区民警将两名表现稳定(一名文化程度低但有其他突出技能、一名入监前社会职务比张某高)的罪犯同张某编入一个改造小组,对张某进行帮扶,引导其建立正确的认知,认识到犯罪的危害,认识到与他人的差距和不足,逐步树立正确的身份意识,消除张某的优越感。
(2)加强法律教育、重塑自律意识。监区民警在张某逐渐能适应改造环境的基础上,开展《宪法》、《刑法》等法律教育,尤其是与张某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日常改造中,对张某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民警会及时给予处理。让张某对照所学的法律知识剖析自己的违规违纪根源,认清自身违纪违规行为带来的危害性。明白必须改变不合理认知、摆正位置,无条件地遵守监规纪律,服从管理,强化其遵规守纪意识。
(3)亲情呼唤,消除思想症结。民警在张某的平时改造中了解到,张某认为自己因犯罪对不起父母,对不起自己的女儿,在女儿最关键的几个成长阶段自己都不能陪伴,很是懊悔。入监后不能正视身份转变,放不下架子,继而发生一系列违规违纪行为。民警决定通过其亲人对其进行亲情感召,民警联系到张某的家人,希望他们能够配合监狱一起帮助张某改造。通过拨打亲情电话,监地书信来往,父亲的鼓励、母亲的安慰、女儿的埋怨对其内心有一定的触动;亲人的呼唤使张某的心理有了细微变化,这也给民警后续工作打开了突破口。
(4)发挥特长,人文引导。民警注重发掘张某自身的特长和闪光点。张某喜欢音乐,民警利用其音乐优势作为桥梁,让张某发挥特长,教其他罪犯红歌和狱苑歌曲,通过音乐同其他罪犯的交流,消除其优越感,提高自己的认知能力,使张某逐步融入到监狱的集体改造生活中。
(5)心理引导,持续巩固成效。根据张某的心理特点,制定不同的谈话策略和技巧,在每个改造节点,民警对张某不断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在张某违规违纪时,先严处后教育,及时做好行为管控工作和情绪疏导。通过亲情感化、法律教育、各类活动等一系列方法,张某所谓的优越感逐渐降低,有了融入感和认同感,自卑自负心理减弱,情绪也日渐恢复平稳。
6.预期矫治目标
(1)短期目标:明确身份意识,能逐步适应监狱的改造环境,形成健康的性格特征,正确对待改造。
(2)阶段性目标:提高遵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行为,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
(3)长期目标:改变不合理认知,摒弃不正的“三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树立改造自信心,顺利完成改造任务,成为守法的公民。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民警对张某的改造,民警认识到教育矫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由一方面独立完成,需要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能力,形成合力。要在改变张某原有认知结构和认知水平上下功夫,对其生活认知、改造态度、行为方式进行矫正,循序渐进,树立正确的“三观”,最终达到重塑思想价值体系的矫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