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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武威监狱服刑人员张某某的教育矫治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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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张某某,男,1969年7月出生,甘肃省古浪县人,小学文化程度。1992年3月20日因犯强奸罪被古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1992年4月6日投入武威监狱改造。张某某入狱后,不服判决,对抗改造,多次与管教民警发生冲突,并伺机于1992年5月29日脱逃。2020年1月3日再次被捕入狱,入狱后张某某情绪极不稳定,抗拒改造,对服刑改造丧失信心,多次流露出轻生的念头,监狱将张某某确定为重点犯加以管控。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张某某自幼家庭贫困,主要靠父母务农为生,家中兄弟姐妹众多,有两个姐姐及四个哥哥,在其三岁时,母亲去世,父亲忙于外出打工,疏于对其管理教育,初中上学一年就辍学回家务农,对哥哥姐姐有很强的依赖性,责任意识淡薄,平日生活浪荡,缺少外界对其行为管束,严重影响了他的人生价值观,进而触犯法律。

(2)社会经历 :张某某因家庭困难初中上学一年就辍学回家务农,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学校教育的不完整,导致其责任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性格敏感多疑,报复心强,易激惹。由于地处偏远农村,法律意识淡薄,遵法观念和守法意识极差,无视法律道德规范,第一次犯罪就是因为连续两次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少女实施强奸(一次未遂),入狱后,拒不认罪,抗拒管理教育,并伺机脱逃,脱逃期间张某某于2003年结婚,后育有一女,2020年1月3日再次被捕入狱。

2.入监改造表现

张某某捕回入狱后,依然对自己罪行没有正确的认识,认为是法院的误判,整日沉默寡言,无精打采,情绪低落,心理压力大,情绪波动大,时而悲痛欲绝,时而精神恍惚;在隔离审查期间心情浮躁,我行我素,屡次违反监规纪律,特别是张某某把仇视对象由法官转移到民警身上,不服管理,顶撞管教民警;在生产劳动方面,经常消极怠工,不能完成劳动任务;不愿与人交流,更不愿谈及自己的犯罪事实,对周围世界持比较明显的敌视和排斥态度,不信任他人,多次流露出轻生的念头。

3.心理行为表现

通过SAS量表测得64分,(标准分50分),表明其为中度焦虑;通过SDS量表测得63分(标准分53分),表明其为中度抑郁;通过SCL--90测量,结果显示敌对分2.5,其最显著的是敌对因子和焦虑分值高;COPA-PI测试结果显示张某某缺乏同情心,依赖性强,独立性差,情绪易变并且波动大,有很强的自卑感,对前途丧失信心,有严重自杀倾向。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扭曲,信念偏差。由于张某某年少辍学,基础教育不到位,文化程度低,对事物认识偏颇,特别是对法律法规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遵法观念和守法意识差,拒不认罪,无理缠诉,严重影响了正常改造。

(2)性格偏执,固执己见。张某某由于家庭环境的影响,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过早进入社会,吸收了社会上的不良观念,养成了一些恶习,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遇到问题喜欢外归因,在服刑改造中极易形成对立情绪。

(3)孤僻内向,悲观失望。张某某性格孤僻、内向,对改造前途丧失信心,悲观失望,缺乏自我认知和反省能力,情绪自控力差,报复心理强,自我改造的欲望低,主动性不强。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张某某的心理状态和现实改造表现,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促使其以积极的心态投入正常改造。

(1)加强法制教育,促其认罪悔罪。为了帮助张某某正确认识法院判决,认罪服法,一方面满足张某某的诉求,及时转递其申诉材料,另一方面联系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邀请律师对张某某的疑问进行解答,并在日常教育中通过法律知识专题讲座、自学、民警“一对一”讲解等形式,帮助张某某理解和掌握《刑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纠正张某某对“法”的错误认识,重新审视自己的犯罪行为,正确面对因犯罪造成的后果,并能真诚悔过,改过自新。

(2)搭建亲情平台,树立改造信心。张某某因长年脱逃在外,缺乏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入狱后,其家人久未会见,也很少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对此,监区多次联系和劝解其家人通过远程会见与他联系,冰封多年的亲情解冻,特别是张某某脱逃期间育有一女,后来妻子离开了他,将几个月大的孩子留给了张某某,在被捕回之前,其女儿一直不知道他的逃犯身份,他非常疼爱女儿,视若珍宝,其被捕后,女儿无人看管,这是张某某心生不安的重要因素,面对女儿他满是愧疚。监区了解情况后,通过多方协调将张某某的女儿交给了其姐姐进行抚养,张某某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脸上也有了笑意,使张某某重新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对改造有了希望、和信心。

(3)实施人文关怀,增强改造动力。张某某年龄大,疾病多,监区从生活的细节上对其进行细致的关心和照顾,一方面安排改造积极的罪犯对其日常生活进行精心的照顾,使其感受到人文关怀;另一方面监区为其购置了生活用品,并及时带其去医院就诊治病,在此过程中,民警不失时机对其进行思想上的引导和认识上的教育,通过民警的言传身教和真情感化,提升了其对生活的希望和改造的信心。

(4)挖掘潜质特长,激发改造信心。监区民警经过分析研判,认为张某某自尊心强,有一定的劳动技能,做事争强好胜,根据这一特点,民警决定通过合理安排劳动岗位来调动其改造积极性。经过反复摸排,将其岗位调整到难度较高的缝纫工序,鼓励其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不能让其他罪犯看轻自己。在缝纫岗位上,张某某认真学习,踏实改造,很快掌握了生产技能和工艺流程,较好完成了劳动任务,并能帮助同班组罪犯完成任务,民警在队前讲评和监区集体教育时,对张某某的改造成绩及时给予了肯定。经过持续的激励教育,张某某不仅成了生产线上的骨干力量,而且个人生活费用得到了保障,增强了改造信心,改造实现了大的转变。

(5)注重心理疏导,改变不良认知。凭多年的管教经验,若不彻底解决张某某的心理问题,转变张某某无从谈起。服刑指导中心普查了张某某心理健康状况,建立了心理健康档案,并进一步对其危险性进行评估检测,掌握其心理特点,积极对其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为其制定了详细的心理咨询方案,定期开展了有效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通过热线电话与其保持交流,建立信任关系,引导其把内心的情绪、自杀的想法和冲动都表达出来,逐步缓解焦虑情绪,消除自杀想法,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认知偏差,改变错误认知,掌握积极的心理调适技巧,使其能正确应对挫折,适应改造环境。

6.预期矫治目标

(1)近期目标。加强法律常识和遵规守纪教育,进一步增强张某某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减少其遇事的冲动性,消除报复心理,增强认罪服法意识。

(2)最终目标。形成正确的认知模式,重塑健康人格,使其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监区和管教民警近两年时间的教育矫治,目前张某某已融入到正常的改造生活,能够服从管理教育,遵守监规纪律,踏实地完成民警交给他的各项任务,能主动找民警汇报思想,主动承认过去的的错误,忏悔自己的犯罪行为。张某某在看到女儿得到良好的照顾,自己的疾病得到了及时治疗后,心情非常高兴,表示将安心服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通过对张某某的教育矫治,民警的体会是:一是对于亲情缺失、心理脆弱、沉默寡言、不善于沟通交流的管理对象,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掌握其性格特征、思想动态、抗改原因,才能做到寻根问源,对症下药。二是注重对罪犯的心理咨询,帮助其疏导不良情绪,减轻心理压力,走出困境,做出理智的判断,找到改造的方向和目标。三是善于捕捉罪犯身上的“闪光点”,为促进改造创造平台。四是罪犯教育转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不但要有爱心,更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恒心,在教育转化过程中他们的思想常常会出现反复,要充分利用和把握好时机,随时观察动态情况,永不言弃,才能真正的实现教育转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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