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省女子监狱诈骗罪犯沈某应激性心理障碍的矫治案例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沈某,1967年8月出生,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因诈骗罪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7年9月开始在北京服刑,2019年8月调入安徽省女子监狱。
(一)罪犯沈某基本特点
1.心理方面
沈某SAS量表测试原始分:56,标准分:70,结果显示重度焦虑。
沈某SDS量表测试原始总分:69,中度或重度抑郁。
沈某SCL-90量表测试显示人际关系敏感因子分3.4、焦虑4.0、敌对3.2、抑郁4.0、偏执3.1,多项负面因子分超过3分,心理问题较为严重。
沈某PDQ-4人格障碍筛查量表测试显示罪犯沈某偏执型、分裂样、分裂型、边缘型分量表得分偏高。广泛猜疑,常将他人无意的、非恶意的甚至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歧视,脱离实际地好争辩与敌对;情感疏远,缺乏人际交往,没有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的愿望,亦不能从中感到乐趣;人际关系不稳定和紧张,由于心境的反应性过强而致情感不稳定。
第一次面谈中,沈某情绪表现较为激动,哭泣不止,有右腿颤抖、右手不停抠左手食指指甲的强迫动作。自述晚上睡觉会有幻觉,闭上眼睛就会看到大蛇等,很恐惧,所以晚上不敢睡觉。说自己以前很自信,现在非常自卑;以前很开朗,现在害怕与人交往。看到红门会紧张,到车间会紧张,有时与其他罪犯产生冲突后手抖,头脑一片空白,会控制不住的趁别人睡觉想去掐,觉得自己不是自己了,很痛苦。
在建立信任的咨访关系后,沈某自述98年时,因丈夫婚外情而自己不愿意离婚,一天,在沈某带孩子上学的路上,其丈夫的外遇对象,突然携刀袭击,沈某当时逃走,但孩子留在原地被按在墙边砍了13刀,留下终身残疾。这段创伤经历后,沈某连续一年多在家中无法出门,无法见光,脑中时时浮现儿子当时穿着白衣服浑身是血躺在地上的画面。后沈某与丈夫离婚,离家北上,直至案发。沈某自述创伤经历对其造成较大的心理刺激,从那之后就不愿与人交流,怕光,沉默寡言,甚至在前来心理矫治的路上看到办公室的红门时,脑海中都会闪现当时儿子浑身是血的样子,身体会不受控制开始颤抖,内心恐惧。
在了解到沈某的创伤经历及之后的行为表现后,民警对其进行创伤后应激障碍量表(PCL-C)量表测试,结果为72分,有较明显的创伤后应激症状。结合沈某面谈中反映的应激异常表现持续时间、强度以及创伤体验闪回、记忆侵扰、禁闭畏缩、易激惹等典型特征,考虑为PTSD造成的情绪调节力差、环境适应不良、自卑造成的人际关系敏感、归因偏差,已出现一定的躯体症状和生活影响,可以初步判断沈某有一定创伤后应激障碍。
2.家庭环境和成长经历
沈某生活经历较为坎坷。幼年父亲去世后,母亲带其改嫁,与继父及继兄姐一起生活。沈某自述由于家里孩子多,母亲也不偏袒自己,得到的关爱不多,所以自己更加发愤图强,中专毕业后就离开父母去北京工作。与母亲、继父和继兄姐联系不多。
沈某与丈夫离婚后,互相怨恨。其因为无法面对这段创伤经历而远走北京,没有尽到照顾儿子的义务,沈某儿子也因为身体残疾及罪犯沈某的抛弃而对其充满怨恨。
3.改造现实表现
(1)对犯罪原因认识不清
沈某对于自己所犯诈骗罪行的解释是,别人托自己买了保险,后又急用钱找其退,自己因为善良就自己拿钱退给他了,结果别人报警认为她没有购买保险的事实,构成诈骗。从内心深处,沈某觉得自己没有犯罪,是为了减刑才认罪,故而对改造环境从主观上抗拒。
(2)人际关系差
沈某易激惹,社交回避,不愿与其他罪犯交流,人际关系较差。
(3)改造信心不足
沈某在劳动改造因返修扣一次分后,认为自己能力不足,绝对做不好劳动任务,产生恐惧心理。
4.改造中的优势
(1)有积极的改变意愿
沈某对自己的现实状况和心理状态觉得痛苦,有强烈的改变愿望,能够积极配合矫治方案,完成每次作业。
(2)对改造成绩较为看重
沈某对改造得分比较敏感,渴望减刑,自述有脑供血不足,但因为想多拿分,不想去老残队,所以没有说。
5.改造中的难点
(1)社会支持系统薄弱
沈某父母离世,与继兄姐关系较为淡漠;在与丈夫离异后未再婚,儿子对其存在怨恨,不愿意联系;与监区其他罪犯人际关系不良,社会支持系统十分薄弱。
(2)对犯罪原因的认识不清
沈某对自己犯罪的事实没有正确认识,内心深处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在对民警描述犯罪原因时表述自己是“太善良”,为别人帮忙,自述因想早日回家才认罪,。
(3)创伤后应激障碍造成的严重心理问题
沈某的创伤经历发生时间长,发生当时沈某就产生了禁闭畏缩行为,时间长达一年,但未引起家人重视,由于其家庭原因,社会支持系统不足,导致创伤经历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时间长,对其心理健康和社会功能损害严重。
6.罪犯的自我认知情况
沈某自视较高,觉得自己素质很高,跟其他罪犯不一样,对于自己与其他罪犯的矛盾,认为都是别人在针对自己。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矫治目标
(一)确立矫治目标
创伤后应激障碍矫治方案的结构和逻辑一般是提供两个阶段的治疗:一是技能训练,主要是在人际关系、情绪控制方面;二是对创伤经历进行加工处理。通过评估罪犯沈某的心理状况、现实表现与既往生活经历,并与罪犯沈某协商,确立符合双方可接受、积极、具体、可行的矫治目标。
(二)具体目标
缓解沈某的焦虑情绪、恐惧心理,提高睡眠质量。端正改造动机,树立改造信心,提高改造积极性。改善沈某的易激惹状态,提高情绪控制力,改善人际关系,重建社会支持系统。
(三)短期目标
缓解沈某焦虑、抑郁、恐惧等不良情绪,消除躯体症状;改善其持续性的警觉性增高,难以入睡,注意集中困难状态,提高睡眠质量;改善其易激惹,反复重现创伤体验的状态;调整其对改造的态度,提高改造信心,适应改造环境。
(四)长期目标
帮助沈某改变对创伤的持续回避态度,引导其正确处理创伤经历,摆脱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困扰;改善其社交回避状态,帮助重建社会支持系统,提高情绪控制力、环境适应力和挫折承受力,恢复正常社会功能。
二、矫治方案的具体实施情况
经过与沈某协商,初步确定整个矫治过程分为十二次,前两周每周两次。其中诊断和建立信任关系与诊断4次,每次包括正念干预训练以及面谈、矫治和干预6次 、巩固阶段2次 ,整个矫治过程总计两个半月。
(一)第一阶段:建立信任与心理诊断
第一阶段主要目的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通过阅档,收集成长史等资料,对沈某进行心理诊断,并根据沈某现实表现,帮助沈某宣泄不良情绪,缓解其重度焦虑、抑郁状态。本阶段采用的技术方法主要有:
1.正念干预训练
在第一次面谈中,沈某对于咨询室红色的门感到恐惧,明显表现出回避;谈话过程中,双手不住颤抖,有明显的躯体症状;谈话中,表示每次一走到劳动现场门前甚至一想到劳动现场就会忍不住想哭。
结合量表测试,民警发现其焦虑、抑郁情绪都较严重。为缓解沈某负面情绪,并针对沈某表现出的退缩、回避、畏惧情绪明显,并有颤抖,强迫动作等躯体症状,对其进行了四次正念干预训练。每次内容包括正念呼吸、身体扫描、观情绪,持续约30分钟, 主要内容包括: 正念呼吸、 身体扫描、 正念冥想、瑜伽等。并布置作业“聚焦呼吸”“发现身边的所有蓝色”,引导沈某学会聚焦于当下、有意识地关注和采取非评判的态度觉察心理和情绪的出现。
经过两次正念干预训练后,沈某躯体症状消失,四次训练后,退缩、回避、畏惧情绪得到很大缓解。
2.积极关注
在矫治初期,为给沈某营造安全的心理环境、建立信任关系,民警对其采取了积极关注技术。关注沈某身上优点,共情和倾听,给予沈某心理支持。
在前两次面谈结束后,沈某表示每次来矫治监区都感到很放松,能够信任民警,继而吐露了早年因家庭矛盾,自己和儿子被丈夫的外遇赤道袭击,造成儿子终身残疾的创伤经历。
(二)第二阶段:创伤处理与认知重建
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时对沈某的创伤经历进行处理并重建其认知。首先帮助沈某改变对创伤的回避态度,在改变其不适应的认知建立合理的认知模式;
1.暴露疗法
回避和压抑是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的重要原因。暴露疗法主要是引导想象暴露于创伤事件,并通过描述或书写等方式再现侵入性记忆,从而达到正面处理创伤经历的目的。
沈某时常经历创伤事件的闪回,但对创伤经历采取回避态度,不愿意提及,为改变沈某回避态度,民警采用暴露疗法,引导与鼓励沈某正面面对创伤经历。沈某终于鼓起勇气开始述说,第一次述说时身体颤抖,嚎啕大哭,反应激烈。通过民警多次引导其正面面对和回忆述说,从当时场景到情绪反应,逐渐深入,加大暴露度,沈某目前在面对创伤经历时以及能够较为平静的正面对待。闪回症状也得到了有效缓解,睡眠质量得到了提高。
2.处理压抑情绪
在沈某可以不再回避创伤经历之后,民警引导沈某不勉强自己遗忘伤痛,把压抑的情绪说出来,并正常看待自己的悲伤、抑郁等心理反应。同时布置作业,让沈某将当时的感受和经历写下来。经过引导,沈某最终发现自己当初离家北上,抛弃儿子正是因为接受不了在事件发生时自己逃跑,将儿子留在原地,造成儿子终身残疾。内疚情绪让其无法面对儿子,内心深处无法原谅自己,而沈某的抛弃又让其子内心对其产生怨恨,造成母子关系淡漠。
3.认知行为疗法
(1)通过认知重建,改变沈某对创伤事件的印象,将重建后的创伤事件相关认知反复加强,从而在沈某心中建立对创伤事件的新认知;并引导沈某在日常生活中应用这些策略。当出现 “闪回” 症状时,不要恐惧和焦炉,而应将注意集中到当下情境。
(2)针对沈某的心理状态,引导沈某找出目前应该最先解决的问题,布置作业“布思考目前最先应该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沈某经过思考得出目前可以最先解决的就是改造适应问题,可从做好劳动任务开始努力。
(3)从沈某对自己与其他罪犯的冲突描述中可以看出,沈某对负面事件的归因为外归因,认识不到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因情绪调节能力差又无法排解,陷入恶性循环。针对这个情况,布置沈某思考为什么自己总是觉得痛苦和愤怒,并记录指出其认识不到自身问题,不与别人交流是错误行为。引导其改变错误认知,认识到自己身上的缺点,发现别人的优点,主动与其他罪犯交流。
4.团体治疗
针对沈某人际关系差的现状,为了缓解其与监舍其他罪犯的矛盾,修复关系,安排其所在监舍参与团体心理治疗。在治疗中通过“信任游戏”“合作游戏”等,改变她们之间的刻板印象,缓和关系。
(三)第三阶段:恢复功能与重建支持
主要是通过恢复沈某社会功能和重建其社会支持系统,鼓励沈某把其在矫治过程中所学所悟,付诸实践,内化为个体的生活态度,不断提高环境适应力和挫折承受力。
1.恢复社会功能
针对沈某情绪控制力差,易激惹的情况民警教授其简单的腹式呼吸放松法,并叮嘱其长期坚持,提高情绪控制能力,并改善睡眠质量。
鼓励沈某摘下有色眼镜,主动与其他罪犯交流,建立良好人际关系,提高心理抗挫能力。通过矫治,罪犯沈某的心理状态有了明显好转,愿意主动与其他罪犯交流。
2.重建社会支持
通过心理咨询师系统的心理咨询患者心理状态有了明显好转,创伤后应激障碍得到了很大改善。在民警的鼓励下,能够主动写信给儿子述说自己的感受,努力修复与儿子的关系,并对出狱后与儿子的相见充满了期待。
【教育改造成效】
(一)罪犯自评
沈某自述经过矫治,现在晚上睡眠质量较好,见到红门不再紧张、恐惧、发抖,脑海中也不再时时闪现儿子满脸是血的样子,对待那段创伤经历不再是一味回避,而是可以勇敢的面对,努力去修复与儿子的关系。
在改造中,相信自己能完成目前的劳动改造任务继续目前的较好表现,开始愿意与其他罪犯交流,能够认识到之前自己身上确实存在问题。在遇到矛盾时,能够克制自己情绪,运用呼吸放松法调节自己的情绪,不与别人发生争吵和冲突,心平气和的与别人交流,努力解决问题。
(二)其他罪犯评价
监区其他罪犯反映沈某不再像以前一样一言不发,能够主动与别人交流,笑容变多了,在完成自己劳动任务的同时,还能主动帮助其他罪犯,与周围人的矛盾冲突明显变少。
(三)民警评价
监区民警反应沈某能够遵守监规队纪,较好完成劳动任务,情绪基本稳定,能服从管理,与其他罪犯发生争吵、冲突等行为大大减少,开始积极参加监区组织的活动,与其他罪犯共同合作,人际关系明显改善。
(四)咨询师评价
经过矫治,沈某对待既往的创伤经历已经能够不再回避与退缩,也摆脱了记忆侵扰和闪回症状。SCL-90量表再次测试显示人际关系敏感2.3、敌对2.2、焦虑1.8、抑郁2.2,可以看出沈某负面因子得分有明显降低,部分负面因子还存在一定问题,需后续继续巩固。通过SAS、SDS量表的复测,沈某成绩为40分和45分,已达到正常值,焦虑和抑郁情绪得到了明显改善。
在情绪控制方面,沈某也有了很大的改善。在3月对沈某进行的回访谈话中,沈某谈到当天与监舍其他罪犯发生的小矛盾时,情绪较为平静,能够认识到自己身上也存在不足,较为冷静的看待问题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