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青年女性罪犯黄某的教育改造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黄某,女,2000年出生,初中文化,2019年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同年投入汉口女子监狱服刑。黄某年纪轻,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服刑后仍然保留混社会时的不良习气。角色意识差,不适应监狱的改造环境和生活环境。
(一)犯因分析
1.家庭原因
原生态家庭关系复杂。父母在其年幼时就已离婚,父母离婚后,她与父亲有17年未见面。母亲带其改嫁后,对其关心和管教较少。亲情关系疏远淡漠。黄某犯案后,与母亲有1年多未能联系上,自认为是母亲对其失望,认为自己遭到抛弃,所以谈及家庭情况时,她较为抵触和排斥。
2.性格原因
年轻气盛、处事莽撞。由于幼年时受到家庭教育较少,亲情淡漠,导致性格脆弱。遇事时容易用撒谎来逃避。文化程度低,黄某初中便辍学,对于事物的认知较为片面,思想容易偏激,思考问题角度狭窄,形成较为自私的性格,人际交往能力较差。
3.社会原因
无谋生技能和本领。黄某辍学后,缺乏职业技能,没有一技之长。行为养成、适应力较差。黄某家人对其管教少,辍学后混迹社会不良“朋友圈”,受不良因素影响较重,导致其行为养成较差,对监狱的改造生活不能很快适应。
(二)狱内表现
服刑后,随着生活环境变化,黄某的适应力和自理能力都较差,心理落差大。在改造的过程中,行为养成较差,常常暴露出其不好的社会习性,性格较为敏感,日常改造中周围人说的话,黄某都认为是在含沙射影说她,经常与人发生冲突。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基于黄某的犯罪经历、家庭背景、年龄、文化程度等因素以及其在狱内的改造表现,需要民警选准教育的切入点,像医生开处方一样,给她写出“心理建议方”。
(一)个别谈话找原因,心情日记露心声
黄某刚下队时与同改的关系紧张,对于民警的帮助也较为抵触。后来民警主动介入,经常找其谈话,询问其有什么困难、近期表现如何,让其通过写日记的方式,搭建一个与民警交流的平台。民警通过多次批改日记了解其心声,也逐渐取得黄某的信任,她在日记中写到,自己感觉很自卑,认为自己犯的强迫卖淫罪,同改都在用“有色”眼镜对待她,所以她动不动就与人发生争执。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问她:“那监舍同改对你的帮助,你留意过没有呢?”见她不语,就提出:“希望你在日记里添加一个每天需要感谢的人或事,哪怕是别人帮助她很细微的小事。”之后民警拿出她的日记找其谈话,她说也能感受到他人对自己的善意。以前太过自我,做事很冲动。民警教育她:“要想赢得别人的尊重,就要将这样的善意传递下去。”通过写日记的交流方式,进行直接有效地干预,使其心理危机得到控制或消除,并且民警让其学习《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培养健康心理,积极面对人生,保持心理平衡,增强应对危机的能力。
(二)教育改造树目标,学习榜样有力量
针对黄某自身情况,引导她正确面对自身的存在的问题,强化思想教育,促使其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念。平时在谈话的过程中,也向其举出身边的榜样例子,让其看到自己改造的未来和希望,激发她的改造动力,不断启发、引导、帮助其进一步明辨是非。加强法制观念,对照《刑法》条款,认清其犯罪行为对他人权益的侵害;加强思想道德方面教育,侧重加深对如何做一个“守法公民”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两个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在监规队纪方面,要求其严格行为养成,遵守监规守纪。
(三)亲情感化促动力,真情教化暖人心
青年罪犯社会责任感淡薄,家庭和社会的情感发育不良。民警在与黄某谈话中,仍能感受到黄某渴望得到母亲和家人的关心关爱。在了解她的想法后,民警鼓励其和家人联系,特别是当黄某得知父亲在外努力工作是希望让她出狱后生活有所保障,她被深深感动了。民警将家人感情作为引导、教育、感化她,搭建她与亲人沟通的桥梁,使她把对家人的思念化作积极改造的动力,促进其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生活上给予关爱。帮助其适应监狱的改造和生活环境,更好的适应集体生活,学习与人相处,可以使她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形成潜移默化的正向影响。在她二十岁生日的当天,民警送给她一个笔记本作为生日礼物,上面写着“未来可期”,祝福她今后对生活充满希望,生活值得期待。黄某看到后非常感动,说自己已经好久没有收到过生日礼物,没有被人记住,表示自己要努力改造才能回报民警对她的关爱。
(四)监区活动培兴趣,劳动改造学本领
黄某过早进入社会,没有学会一技之长,生产技能和劳动技能都不熟悉,没有能够立足社会的本领。民警为其制定“技能提升计划”,帮助她培养兴趣、陶冶情操,将劳动改造贯穿其改造道路当中,鼓励其学习技术,增强本领,营造一种轻松愉快的环境气氛,缓解其紧张、忧郁的心理,宣泄一些不良情绪,逐步建立起一种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良性心理。同时,了解其对未来的职业规划,帮助其挖掘爱好和特长,搭建自我展示平台,树立改造信心,培养兴趣,陶冶情操,舒缓改造压力。
过年时,监区为筹备文艺汇演准备表演打腰鼓,担心拖监区的后腿,她有些犹豫要不要参加腰鼓队。民警立即鼓励她:“这么年轻正是展现自己的时候。”民警的话及时缓解了她紧张的心情,同时也鼓励她多参加监区活动,丰富自己的改造生活。之后,每次监区的文娱活动都能看到她的身影。民警也能看到她的蜕变和进步。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对黄某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措施后,其改造道路走上了正轨。
亲情方面。黄某得知自己的母亲在2021年10月为其缴纳了罚金,她申请了母亲的亲情电话。电话中,其母亲告诉她这段时间未联系她,是因为自己患宫颈癌,一直在接受治疗,所以从未有过想要抛弃她的想法。黄某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悔恨愧疚不已,因为她一直让母亲操心和付出,而从来没有回报家人。通过这件事,她懂得了父母的不易,学会了感恩,对自己犯罪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教育改造方面。通过学习之后,黄某了解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对法律有了敬畏心。思想教育方面也有所提高,能够遵守各项监规队纪,积极完成民警布置的学习任务,还报名参加了监狱组织的高自考,她表示多学习,争取完成学业。民警还鼓励其多参加监区的文体活动,学习跳舞、绘画,丰富改造生活。在参与活动中,黄某慢慢学会了与人相处和沟通技巧。
劳动改造方面。黄某刚入监时,参与劳动改造时感到压力大,有逃避的心态。现在能主动询问劳动技术,想提高劳动能力。民警也鼓励其用双手劳动来换取劳动报酬,不给家人增添负担。虽身在监狱,但只要认罪悔罪也可以做到自立自强。希望其今后能够通过劳动所得自食其力,并能以健康积极的心态投入到未来的生活中。
青年罪犯的教育改造不是一日之功,不能一蹴而就,青年罪犯的年龄特点决定了他们处在生理上的冲动期和心理上的不稳定期。要采用正确教育引导的方法,探索青年罪犯改造的新手段,开辟因人施教的新途径,疏导她们的情绪,完善个别教育的工作,培养青年女性罪犯重新回归社会的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