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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人员姚某某的矫治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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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姚某某,女,2004.6.19出生,初中文化,湖南省张家界人,捕前无业,罪名故意杀人罪,刑期三年。

姚某某主要犯罪事实:2020年1月5日凌晨5时许,姚某某伙同男友全某(另案处理)将自己所生未满月的女婴遗弃在公路旁,驾车离开,后被路人发现时,该女婴已被冻死。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入监改造表现

姚某某2020年10月23日入监,在入监的首次谈话中,不愿配合干警询问,言语态度冷漠、甚至不以为然。入监一周,给包教警察写信:“电话、会见都不需要,反正家里见不到我他们反而更开心吧。”

姚某某性格冲动易怒,好面子、爱出头,以“任性”“心态差”“脾气大”的标签自居,常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如在监内因使用水龙头的问题,与她人大声争执、推搡,且无视其他人员的劝阻。在参加习艺劳动时,不服从工序安排,劳动态度消极,多次与他人发生冲突。

(二)原因分析

姚某某的父母因其过早生育嫌弃她丢人,男友父母又重男轻女思想较重,得知生育的是女婴更是遂弃之不管,在双方家庭均不接纳的情况之下,姚某某决定与男友带着孩子在外居住。迫于现实生活压力,她默许了男友的弃婴行为,最终导致婴儿死亡。结合她成长经历及犯罪事实,原因分析如下:

1.法律意识淡薄。姚某某初中肄业,法律常识十分匮乏,自认为丢弃被害人一事自己只是坐在车上点头附和,没有具体实施,且丢弃的是自己的孩子,更不算违法犯罪。

2.家庭原因。姚某某父母在外省打工,每年只有过年才回家暂住,缺少父母关爱与教育。她自述父母在2018年底因房屋修葺回家长住,见其顽劣、性格跋扈,对她严加管教,加剧其逆反心理产生,认为父母早不管自己,现在突然回来对自己多加不满,与父母关系急剧恶化,并于2019年初离家出走。

3.自身原因。姚某某自小与哥哥在爷爷奶奶的溺爱中长大,家庭教育的缺失助长了她唯我独尊、飞扬跋扈的心理。离家出走后过早混迹社会,没有稳定经济来源,内心缺乏安全感,没有自我保护意识,轻易相信他人,结识比自己年长10岁的男友后,在无知与渴望被爱的双重诱因下,致使了未成年就未婚先孕并最终弃婴的悲剧。

(三)矫治方案

鉴于上述分析,分监区警察按照科学分析、综合施教、循序渐进等原则方法,帮助她尽快融入改造生活,建立身份意识,明确改造目标。

1.第一步:以行为训练为基础,树牢身份意识 

姚某某行为养成较差,纪律意识淡薄。入监后着重强化队列、内务等《服刑人员行为规范38条》在内的各项要求,一项项跟踪督导落实。包教警察将“违规违纪危险帐”讲细讲透,让其明确遵守纪律规矩的重要性。精心挑选改造表现稳定、心胸较宽广的人作为互监组成员,给其树立遵规守纪的榜样;注重对姚某某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的教化培养,安排善于做思想工作且心思细腻的监舍长实行一对一帮带,为其营造积极、和谐、包容的监舍环境,减少和预防其因生活琐事导致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分监区根据姚某某行为习惯的转变进步给予阶段性奖励,使其体会到服从管理、积极改造带来的好处。

2.第二步:以情理相融为抓手,敲开封闭心门 

想要改变一个青春期的孩子,首先要先了解其真实的想法和过往,分监区警察把一边动态掌握犯情、一边通过沟通了解其内心做为突破的关键点。愿意倾诉是沟通的开始,包教警察在这一阶段没有对其错误观点做过多的批评,而是尽可能引导她说出内心想法。经过多次的跟踪谈话和心理团体辅导后,姚某某主动找到警察,表示入监后的严格管理让其很不适应,心情十分压抑。长期被父母忽视,也因此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多余的人。在倾诉之后,她情绪有所缓解。警察用道理、政策进行说服教育的同时,又以拉家常的方式和真诚、平易近人的态度消除谈话的距离感。充分尊重其人格,并在生活上给予适当帮助。姚某某喜欢学数学,分监区警察主动辅导她学习,并借机对其进行励志教育。使她逐渐放下了对警察的戒备、抵触心理,与警察建立信任关系,遇事能主动汇报沟通并树立了积极改造才有出路的思想。

3.第三步:以正面教育为导向,规划成长路线 

在获得姚某某的信任后,分监区警察继续对其进行正面的思想转化,使其从听不进去到有选择地听,到听得进去最后转变思想。一是强化法纪观念,宣讲法律知识、国家法律法规,讲明党和国家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使其认识到违法犯罪给社会、给家庭带来的危害和伤害;认识到只有安安心心接受改造,才能早日获得新生。二是灌输伦理道德,认识到一个人对亲人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三是进行前途教育,使其明白自己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为回归社会后的适应社会、自食其力打下基础。

分监区警察为其量身制定 “成长计划”,对其文化教育、个人成长方面做了详细规划,帮助其树立改造的希望和信心。让姚某某自己设定阶段性目标,对其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分监区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适当奖励,让其体会到学习成长的乐趣和意义。

4.第四步:以亲情帮教为契机,唤醒温情回归 

姚某某入监之初,对于父母的探望无动于衷,家中来信也是弃之如履。要破冰消融需畅通她与家人的双向联系:一方面,警察主动与其母亲联系,就她的改造现状、内心想法以及家庭教育对其产生的影响等进行多次深入分析沟通,姚某某母亲深刻意识到自身教育方式上存在的诸多不足,决心调整改变沟通方式,以引导代替说教,多倾听少责骂,使之感受到家庭的关爱和温暖。另一方面,监区领导、分监区警察合力开解,使之明白父母的不易。姚某某逐渐接受了父母爱自己的事实,对父母此前的劝阻、责骂表示理解,也开始反省自己这些年来的荒唐行径与错误观念。从抗拒会见通信,到如今主动与家人分享改造成绩,乐谈改造计划,亲情的成功修复助添了她改造的动力。

5.第五步:以激励教育为带动,建立阳光心态 

分监区警察敏锐捕捉到姚某某的闪光点,根据她年纪小且内心热情的特质,鼓励其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增强对自身的认同感,增强自信。

2020年姚某某参加监区组织排练的大型健身舞蹈《天天向上》获得监区警察一致认可,这给她播种了自信的种子;姚某某记忆力强、反应迅速,分监区选派她参加全所诗词大赛,她认真对待、积极准备,短短两个月背诵了近百篇古诗词;安排其担任女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班班长和数学课代表,提高责任意识和与人沟通交往能力;分监区开设监舍日志,在这条警察与服刑人员双向沟通的高速通道上,她主动向警察诉说心事、为监舍管理献言献策,集体意识和团结互助意识明显增强。

【教育改造成效】

针对姚某某心智不健全、纪律意识缺失、缺乏安全感和存在感等特点,分监区警察通过改造生活中的点滴事件注重对其引导和教育,并给予足够重视和关注,帮助其正确认识自己、深刻反省罪行,并为其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经过一年多的教育转化,姚某某不再有违规违纪行为,与他人关系和谐,义务教育学习成绩优良,习艺劳动积极主动,能明辨是非,懂得感恩,目前已进入正常改造轨道。

未成年犯具有非常强的可塑性,此类教育转化工作要真正做到“有教无类”“对症下药”,就需从罪犯的思想、习艺、生活、学习、成长等细节方面入手,推行温情教化,制定与之适配的个性化的“成长计划”,并利用各种契机不断优化调整,从而推动整体改造全方位、阶梯式上升,最终达到超乎预想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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