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吴某某的矫治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吴某某,男,1987年生,现年34岁,河北沧州献县人,初中文化程度。因盗窃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被惠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吴某某于2014年11月调入鲁北监狱服刑。吴某某于2018年11月因严重脱离联号被给予禁闭处罚,后被确定为高度危险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吴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境贫寒,家中还有哥哥、母亲。吴某某有一个事实婚姻妻子,并育有一子一女。
(2)社会经历:吴某某中学肄业后便外出打工混迹于社会,存在一定好吃懒做心理,与同村的社会闲荡人员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吃吃喝喝,直到犯罪被捕。
(3)亲情缺失:其妻子在吴某某入狱后改嫁他人,吴某某与其有亲情电话联系。母亲年龄较大,哥哥现在内蒙古服刑,亲情缺失,家庭帮教程度较小。
(4)自身性格:吴某某性格极度内向,遇事易冲动,因身体疾病产生了自卑心理。长期自我封闭,少与他人交流。吴某某长期少言寡语,心理矛盾、负面情绪等得不到合理宣泄,造成其压力增加,消极改造情绪增强,遇到问题、困难极易爆发。
2.入监改造表现
自2019年6月调入八监区后,改造表现较为消极,情绪低落,心理压力大,虽能参加改造,但吴某某改造成绩较差。通过谈话了解到吴某某不能正确面对改造现实,且思亲挂家情绪严重,自己感到前途渺茫,有较强的自卑和焦虑情绪。由于禁闭处罚影响,致使吴某某基本不与他人交流,不愿与他犯交往,自己独来独往。加之新换监区,前后环境变化剧烈,使吴某某心理压抑较重,产生了一定的心理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监规纪律方面:虽然能够按照服刑人员规范要求自己的言行,但是由于新换监区,有很多地方无法适应,经常出现违规行为,行为规范习惯未能养成。
(2)劳动方面:能够积极参加劳动,但因接触棉服缝纫工艺较少,技术不熟练。
(3)思想方面:压抑、不适应的精神状态较重,基本不与他人交流,思想波动大,遇到问题易极端,对事件的反应较强烈。
(4)生活方面:饮食不规律,经常因情绪性导致不吃饭。作息不规律,时常睡眠不好。
3.心理行为表现
艾森克人格问卷测量结果:
(1)E(内向-外向):38分,吴某某为倾向内向型,不善交流,缄默冷淡,不喜欢刺激,吴某某在日常改造中,沉默寡言,不与他人交流。
(2)N(神经质):64分,吴某某为典型情绪不稳定,常常焦虑、担忧、郁郁不乐,忧心忡忡,遇到刺激有强烈的情绪反应,甚至出现不理智的行为。
(3)P(精神质):61分,吴某某在日常改造中因不能融入到犯群中,不关心他人,难以适应外部环境,与他人不友好。
(4)L(掩饰性):51分,吴某某掩饰性较强,回答问题又不真实可能性较高,在日常改造中常常出现掩饰、逃避等。
SCL—90症状自评量表测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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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体化 |
强迫 |
人际 关系 |
抑郁 |
焦虑 |
敌对 |
恐怖 |
偏执 |
精神 病性 |
其它 |
|
1.2 |
1.3 |
3.5 |
2.7 |
2.5 |
2.6 |
2.3 |
1.33 |
1.2 |
2.43 |
分析:人际关系、抑郁、焦虑、其它项目的因子分均超过2分,提示有阳性意义。其中抑郁因子分最高,显示吴某某对事物的兴趣下降,感觉精力降低,活动减慢,经常责怪自己,感到自卑和担忧。人际关系的项目显示,吴某某与他人交流困难。根据以上分析,吴某某存在抑郁的倾向并伴有一定焦虑的症状。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吴某某文化程度较低,社会阅历不足。加之吴某某前妻拒绝其与孩子通话,吴某某思念情绪较重,给自己造成了极坏的心理引导。造成吴某某思维较简单、直接,不能辩证、全面的思考问题。
(2)性格因素。吴某某性格极度内向,很少与他人进行交流,并且性格偏执,很难接受别人的意见,易钻牛角尖。同时吴某某缺乏安全感,对周围持怀疑态度,很难得到其信任。
(3)心理因素。吴某某心理敏感,易冲动,当受刺激后有冒险行为,存在自杀危险,自我调整能力不强。
5.矫治方案
针对吴某某现实情况,监区民警坚持以“四化”为原则,制定行之有效的矫治方案:(1)全面化。综合罪犯基本情况、心理特点、现实表现及改造环境等多种因素进行评估研判,大量收集其历史信息,结合入狱表现、劳动改造等情况,制定相应改造手段。(2)科学化。应用科学的心理学量表,对吴某某心理状况进行客观评估,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借鉴“大数据云计算”思维模式,科学地追踪吴某某心理、行为变化。(3)精准化。针对吴某某危险性高、矫治难度大等特点,监区组织建立专业化的个案矫治小组,抽调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民警组成工作小组,集体研判吴某某表现,实现客观评估和个案矫治的有机结合。(4)动态化。罪犯改造是一个动态、漫长、变化的过程,这意味着没有一劳永逸的排查方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矫治手段。必须综合考虑形势政策变化、家庭变故、健康状况、罪犯矛盾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实时掌握吴某某改造情况。
(一)全面布防,掌控动态,消除隐患
针对吴某某的特殊情况,监区、分监区民警及时研读档案材料,分析吴某某心理甄别结论,向他人搜集吴某某以前改造情况,分析其可能存在的隐患,探讨对策,确定为高度危险罪犯。针对问题,及时共享信息,明确解决方案。吴某某心理压力较大,情绪异常波动,监管安全隐患较大,鉴于其活动重点为车间、监舍,制订详细管控方案。民警时常找其他罪犯了解吴某某的改造情况,有无异常动态,做到对症下药,及时处置其异常举动。同时加强分监区危险工器具管理,杜绝吴某某接触危险工器具,做好全面布防,消除安全隐患。
(二)普法教育,规范学习,行为养成
结合监狱组织的法律常识学习,使吴某某了解法律,在其内心树立起“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加强认罪悔罪教育,让其充分认识到自己所作所为的严重性。同时利用孔子学堂、弟子规、规范学习,唤醒吴某某内向向善的一面,提升其道德水平,规范言行,使其养成良好的行为。
(三)亲情教育,帮扶互助,疏导情绪
民警在会见、亲情电话时,及时告知吴某某的改造表现。当通话结束时,及时进行干预,避免刺激吴某某,加强引导,帮助其心理成长,逐步摆脱对家庭的羁绊,最终达到与家庭分离但又紧密联系的状态。同时在改造过程中,安排部分服刑人员对吴某某进行帮扶,充分利用课余活动,引导其积极参与,通过服刑人员之间的共同活动,使吴某某能感受到集体荣誉感,进一步缓解其消极抗改情绪。在劳动改造中,民警鉴于其基本情况,安排吴某某从事重要工序,培养其担当意识,使其能在改造中沉淀自我,改正自己较为急躁的情绪。吴某某做出一定的成绩,民警就及时对其进行表扬,使吴某某的自尊心得到了满足,增强了其改造积极性。民警在与吴某某的谈话过程中,也积极给其解读现行减刑政策,在吴某某能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同时,也消弱了其对有关政策的抵触情绪。
(四)危机干预,宽严相济,巩固成果
吴某某转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有较强的欺骗性,长期心理压力过大,轻微异常,也可能引起吴某某的反复。对此民警仍不能对其放松控制,适时进行危机干预等措施,确保吴某某规范自律。在吴某某的日常改造中,民警及时的对其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厉的制止,时刻对其以警醒。对吴某某的违纪行为,摆事实讲道理,帮助其分析心态,使吴某某能及时的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在批评、感化的反复之间,吴某某的恶习得到了进一步的矫正。
6.预期矫治目标
(1)缓解吴某某改造压力,消除轻生、自残等思想。
(2)帮助调整其思维方式、性格特点,提高与他人的交往能力。
(3)树立正确改造目标,提升吴某某改造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在监区领导及分监区民警的通力协作下,现吴某某在按时完成改造任务的同时也能参加监狱组织的各类学习和课余活动,与他人交流增多,性格逐步开朗。
吴某某现在班组成为不可或缺的优秀机手。近一年以来无扣分等违纪行为。改造积极性有一定提升,希望通过努力,争取更多考核分。但鉴于吴某某前期的改造表现及心理特征,吴某某出现反复的可能性较大,仍不能放松对吴某某的监管控制,建立长期有效的机制,巩固教育转化成果。继续加强谈话教育,对吴某某进行疏导,逐步消除其心理压力,做好管控工作以及亲情教育、帮扶工作,与吴某某建立互信,做好其教育转化工作。
通过对精准教育转化对象吴某某的教育转化,使我们民警感触良多,清醒的认识到教育转化工作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难的思想教育工作,这需要民警们的通力协作,循序渐进、因人施教。既不能因为其一时的安心改造就放松对其的教育管理,也不能因为其抗拒改造,就任其自暴自弃,放弃教育转化。我们既要有一个“慈心”对其感化教育,又要有一颗“狠心”敢于直面其恶习。只有恩威并施,才能对顽危犯造成心理触动,唤起其对改造的勇气和信心。顽危犯虽有其共性的特征,但因每个人的成长环境、性格特征等的不同,在对此类罪犯进行转化时,要本着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信心,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转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