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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监狱自伤自残、脱逃类高度风险罪犯张某矫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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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张某,31岁,广东省汕头市人,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兰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于2022年5月31日入监,在接受入监教育期间,不服管理,还有殴打他人、头撞玻璃、破坏监管设施等行为。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罪犯相关资 

(一)犯罪史。2017年至2019年,张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使用微信出售香烟,销售金额500余万元,违法所得120万元。

(二)成长史。经多方了解,张某兄弟姐妹五人(一个姐姐、两个妹妹、弟弟去世),已婚,育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张某自幼冲动易怒,争强好胜,有两年的服兵役经历。张某母亲患有抑郁症状并于前年因病去世,其弟弟因抑郁症、精神分裂症于张某未案发前在家中跳楼自杀,弟弟的自杀对张某的刺激非常大,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心理障碍。其妻因违法经营烟草被拘留,但因情节轻微,在张某被看守所羁押时已经释放。

(三)入监后表现。张某自2022年5月31日入监,入监初期不与他人交流,但是未有异常言行。入狱十天后,突然变的十分疯狂,出现了爆发式违规违纪,同一日内多次脱离联号,无故踢坏楼道隔离门,企图打开隔离门下楼被他人及时制止。据张某看守所同监舍罪犯陈述,张某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曾被其他人员欺负,也曾出现击打他人和撞墙、撞门等行为。入监后的一系列行为也皆为采取暴力方式宣泄情绪,不排除借此达到以闹取利目的、以自伤自残方式达到外诊脱逃目的。

二、危险评估情况

经综合分析评估,将张某列为高度自伤自残、破坏监管秩序、脱逃危险罪犯进行管控,同时,经监狱研究,将其确定为自伤自残、脱逃类高度风险精准教育转化对象。

三、原因分析

综合查阅档案,了解询问,与张某家人沟通以及和张某谈话等情况,初步分析,张某出现一系列异常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服从法律判决。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承认犯罪,但在看守所期间,他听说有的嫌疑人与他同样贩卖烟草且涉案金额比他还多被取保候审,所以他也幻想自己也能被取保候审。在判决生效后,他的这种愿望被打破,心情十分沮丧,认为判刑过重,多次向他人诉说案子冤,对法院判决不满。来到监狱后,其身份意识没有完全转变,还幻想着取保候审。

(二)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张某家中出现重大变故。张某的弟弟因抑郁症跳楼自杀,张某目睹了弟弟自杀后的血腥场面,对张某的刺激非常大,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加之他自我排解能力差,当时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应急反应障碍。在弟弟自杀之后,其爷爷、母亲也先后去世,更加加重了其心理负担,难过、悲伤、烦恼、苦闷笼罩在张某心头之上挥之不去,久而久之,造成了张某心理失衡,认知偏差,心情烦躁,一旦遇到导火索就会爆发暴力行为。

(三)性格有缺陷。张某性格内向,遇事暗自揣摩,不善与他人交流,遇到冲突,情绪容易波动,加之年轻气盛,极易产生冲动行为。

(四)心理障碍较重,疑似患有精神病(抑郁症)。COPA-PI量表测试结果反映:张某内心紧张、焦虑,性格多疑、敏感,对待某些问题的看法较为偏激;存在妄想症状,心理健康处于较低水平。综合诊断,认为张某纪律规范意识缺失,人际交往存在障碍,情绪问题严重,对自身的服刑改造生活适应不良,应激反应导致自伤自残危机。况且张某家族有精神病病史,其母和其弟均因抑郁症去世,张某可能有精神类遗传疾病(受疫情影响暂时未做相关鉴定)。

(五)伪装性强。入监初期张某不与他犯交流,入监登记表等未填写家人详细信息,试图隐瞒个人信息。

四、矫正措施

(一)加强惩戒教育。对于张某的嚣张行为,必须用严厉的惩戒措施进行惩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其较高强度的行为规范训练,以起到打击、警醒作用,促其在挫折中反思自己,检讨自己,思考自己将来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促其服从管理,接受教育,遵守规范,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二)开展谈话教育。安排有经验的干警对其开展谈话教育,谈家常、谈亲情、谈前途、谈未来,设身处地地谈,从张某的角度以及心理能接受的程度谈,引导张某正确面对现实,只有安心改造才是唯一出路,继续对抗的后果只能是让自己后悔、家人痛心、干警操心、别人烦心,毫无意义。作为一个男人,应经得起风浪,扛得起挫折,困难面前不低头不弯腰。同时,运用倾听共情法,尽量从张某最关心的事谈起,让张某倾诉自身感受、痛苦,然后循序渐进地引导他、开导他。让他感受到干警对他的尊重和接纳,逐渐让张某与干警建立起信任。

(三)实施人文关怀。对张某的管理,既要严格要求,又要人文关怀。张某身体素质不好,瘦弱单薄,特别是在被禁闭期间,他有一段时间的绝食行为,造成身体更加虚弱。干警就安排医生给他查体,告诉他身体才是最重要的,适当增加营养。同时,干警专门安排所在监室监室长要关心张某的改造,张某很快融入到改造氛围中,情绪也好转起来。

(四)开展亲情教育。张某入狱后,对妻子的情况十分牵挂,谈话中,多次提到妻子现在怎么样,有没有困难。由于疫情防控期间不能亲情会见,于是干警就利用亲情电话,事先与张某妻子进行了沟通,让其妻子鼓励张某振作起来,遵规守纪,积极改造。然后,安排张某与妻子拨打亲情电话。妻子在电话中,千叮咛万嘱咐,告诉他保重身体,好好改造。妻子的一席话让张某泪流满面,告诉妻子不要挂念,一定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五)开展心理矫治。通过心理矫治,缓解或消除张某抑郁、焦虑情绪,改善认知,建立新的行为模式,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以积极方式应对生活。在具体实施中,我们按照四个阶段进行矫治,第一阶段为期两周,从建立信任、澄清认知、消除自残念头、树立信心和希望四个步骤展开干预。第二阶段为期四周,调整认知,构建支持系统,尝试行为改变;采用了空椅子技术的宣泄倾诉式,消除自责心理,引导张某缓解压力,轻松改造。第三阶段为期四周,跟踪咨询,帮助其调整思维方式,转变错误认知,提高与他人的交往能力,巩固新的认知方式和行为方式,获得成长;鼓励张某参与集体活动,锻炼身体,增进食欲,提高身体抵抗力。第四阶段为期两周,梳理整个矫治流程,巩固矫治效果。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四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张某改造态度逐渐向好,能够服从管理,接受教育,积极融入改造生活,和他人的关系变得和谐,积极参加教育学习活动,各项成绩良好,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现实危险性基本消除。

对于有暴力倾向的罪犯,严管惩戒十分必要。这部分罪犯往往在挫折中受教育最深,接受教训最快,对将来的人生影响更深。因此,在精准教育转化工作中,对气焰嚣张、行为恶劣的罪犯要做到:一是管教结合、突出惩戒,严厉打击嚣张气焰;二是和风细雨,耐心说教,善于运用亲情教育感化罪犯;三是坚定人是可以改造好的的工作理念,不放弃、不抛弃、不灰心,耐心、细心、恒心地坚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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