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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女子监狱服刑人员董某的矫正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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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董某,46岁,女,小学学历,因放火、非法侵入住宅罪,于201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有着一儿一女的她,本该经营着她的家庭,却因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一时的冲动,触碰了法律的高压线,卷入犯罪的魔爪,以失去自由做代价。家中父母翘首以盼,两个孩子更是无心学习,作为家中顶梁柱的董某本应该真心悔过,踏实改造,争取早日回家,但她却不闻不顾,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多副面孔。

(一)罪犯入监后表现及矫正难点

1.盛气凌人的高傲面孔

董某有着极强的自我表现欲望,总想通过贬低和压制他人来进一步抬高自己。心理不够成熟,在日常行为中常常争强好胜,总是十分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甚至想通过一些违纪行为得到她人的关注,曾因在班组内疑受冷落而多管闲事,大打出手,只为证明自己的能力。而长时期的这种心理使董某的处事态度变得强硬而不讲道理,认为自己“鹤立鸡群”,喜欢按照自己的意愿评价一切事物,做事从不考虑和尊重他人的感受,在监舍盛气凌人,颐指气使,傲慢硬气。

2.冲动暴躁的抗改面孔

缺乏服从意识,自控能力较差,分流后曾多次顶撞监舍长和值班员,公开表示“不服气”。多次与监舍同犯发生冲突,与多人积怨甚深。曾连续两次与同监舍罪犯发生激烈争吵,情绪严重失控,拍桌摔门,破口大骂,痞气十足,并在冲突中多次试图动手挑衅,虽经劝阻未曾伤人,但恶语相向,咒骂不绝,毫不退步,“死咬”不放……

3.过度欲望的自私面孔

董某自私自利,面对他人对自己丈夫的“恶语”,便丝毫不考虑对他人家庭及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将他人家中客厅内电视等物品砸毁,将小区车门内存放的电动车点燃,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从此可以看出董某仅为自身的“愤懑不平”的欲望,便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影响,可谓极度自私。

(二)矫正案例分析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获悉董某属于暴力冲动型人格,仇视他人、冲动易怒,动手挑衅,董某的个体改造危机、社会危机已经呈现,如果不及时介入矫正教育,其后续的社会管理危机将产生更大的破坏性。

所谓对症才好下药,先要找到症结所在。

1.强烈的反社会意识

由于不满于社会现实,董某总以一种反社会的心态对待社会。总抱着个人偏见,错误歪曲地观察和评价社会和人生。总认为现实社会无好处可言,把社会的某些缺陷看得一无是处;把社会说得漆黑一团。因而,对越是正确的东西越表示怀疑,越是错误的东西越表示赞许;当自己在就业、家庭、婚姻等方面遇到挫折时,不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迁怒于社会,甚至站在反动的立场上,表达自己的不满。

2.腐朽的人生道德观

董某认为一个人的一生就是为自己,为了自己的私利,可以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哪怕不惜用暴力去伤害他人。有极强的权力欲和表现欲,做事往往行为猖狂,无视法律,横行霸道,为所欲为,企图打出威风,以显示自己。她认为这就是“英雄”,做的事情都是所谓的“正义”。

3.社会的不良影响

自认为“见多识广”,圈子广泛朋友众多,实际上多为混迹社会的闲散人员,因此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较大,痞气十足,以混社会的经验混刑期,面对改造自认为耍小聪明善于表现就可蒙混过关,缺乏专注力和毅力,养成了不良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为犯罪埋下了危险的种子。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针对董某存在的问题,结合董某性格特点,包教干警决定采用“以文治心”+“情绪引导”+“亲情帮教”三管齐下的方式对董某进行心灵梳理。

(一)以文治心  转变思想 消病去根

在决定人们抑制冲动性攻击行为方面,文化起着重要的作用。暴力型冲动性罪犯往往责任感缺失,良心泯灭,法制道德学习能力不足,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漠。因此内化法治道德,提高罪犯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使其增强自我控制的信念,是减少个体攻击行为的根本的方式,要全面加大对董某思想教育,突出法制道德教育,为此,对董某及时开展人脑人耳人心的传统文化、社会主义荣辱观、儒家经典价值观和现代文明观念等教育。把受社会主流文化法律保护的观念、道德倡导的价值观内化为暴力犯的价值规范体系,同时,通过常态化地开展写忏悔录等活动,唤起她泯灭的良知。

(二)情绪引导  规范矫行  修剪枝杈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矫治暴力型罪犯冲动性人格,不仅要提高个体增强自控的信念。更重要的是提供控制情绪的方法和工具,教会他们情绪自我管理的简单技巧,不至于乐极生悲或大喜大悲。

一是对其实施“厌恶疗法”,强化社会学习。对于董某的冲动性行为,应当态度坚决,当机立断,依法予以惩罚。同时,对董某面对冲突保持克制的行为进行奖励,强化善行。通过这种“惩恶扬善”,使罪犯对自己的冲动性行为产生厌恶心理,对保持克制行为提供内驱力。

二是降低期望值。减少挫折感,从源头上控制冲动情绪产生的根源。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自尊需要的满足会导致自信,个体就会觉得自我有价值、有力量、有地位。如果自尊遇到挫折,个体可能会感到无能与弱小,产生自卑,以致失去自信。为此,包教干警决定对罪犯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深刻阐述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内涵,指导罪犯降低目标期望值,避免因过高的理想抱负落空而产生失落感、失败感,保持一颗平常心。久而久之,冲动情绪自然得到了控制。

三是打通宣泄通道。不少冲动性罪犯存在自卑、焦虑心理,他们长期压抑,得不到合理宣泄。长期以往,就会出现“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自杀、自伤、伤人、打架等严重暴力行为就在所难免。为此,我们通过情绪宣泄室,配备实体宣泄人、宣泄地板、涂鸦墙、宣泄击打速度球和宣泄保护墙等方式,为罪犯提供一个安全、受保护、可控制的环境,打通宣泄通道,鼓励将压力及时释放出来。

(三)亲情帮教重燃希望树立信心

董某虽对丈夫有埋怨,但毕竟相处多年,对丈夫的依赖感较深,且因自己的愚昧无知在社会上栽了跟头,对家人的怀念之情日渐增加。同时,董某的孩子缺失了母爱,而自己的突然入狱,更是加深了董某的愧疚之情。不久前,董某向包教干警申请,“能否给我的小儿子写一封信,自己这两天总想他”。于是,包教干警鼓励董某对人生经历中与孩子及父母的关系进行回忆和反思,在细致的回顾中获得对个人心理、性格、人际等多方面的洞察,进而调整心境,重新认识自我。通过对人生的再回顾、对恩情的再体验、对人生的再定义,使董某对自己的过去有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的理解和反省。

【教育改造成效】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告诉我们道理,人生路上要学会珍惜,珍惜朋友的情、珍惜亲人的意、珍惜警官的教育,我要努力学习,努力改造自己,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这是前几天董某上交给包教干警的一份改编歌词,如今的她,在教育改造中已经连续三个月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同监舍的人纷纷向警官谈起,董某真的变了,变得积极又阳光。总之,董某的不良习性正在逐步褪去,她已在逐梦新生的路上迈出了很大的一步。

面对当下暴力冲动型罪犯,监狱干警要强化转化意识,及时掌握该类罪犯的心理特点、思想动态,用适当的方式深入罪犯内心,找准问题症结,开好方、用对药,将其危险性化解于早期,引对路,开好局。

新时代新征程,新时代当有新作为。更加需要监狱干警以一人一策的思维、以锲而不舍的勇气去破解每一道难题,融化每一方坚冰,用实干和担当,做好精准教育转化,维护监管场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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