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所至 金石为开——安徽省合肥监狱服刑人员刘某某的矫治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刘某某,男,51周岁,安徽人,初中文化,因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6年3月入监服刑。入狱后一直不服法院判决,不认罪悔罪,不服从管理,抗拒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罪成因分析
(1)个人成长方面
刘某某生活在一个极为困苦的家庭中,兄弟姊妹多,父母为普通工人,父亲给孩子一直树立“自给自足”的教育思想。因个人性格较孤僻,爱较真,总是与同事之间发生一些不愉快,工作热情不高,最终受性格内因、下海热潮外因等诸多因素选择下海。
(2)社会环境方面
刘某某从2002年到2014年在广东某制衣厂打工,走向社会时正值改革开放初中期,广东沿海城市改革开放飞速发展,当时广东沿海城市毒品一时泛滥成灾,刘某某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接触到毒品,一步一步走上了犯罪之路。
(3)心理健康方面
COPA—PI个性测试显示:心理行为表现性格偏执、冲动易怒、爱钻牛角尖,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存在明显的认知错误,凡事都爱在他人身上找毛病,自己没有错。
(4)负性生活事件
刘某某经历犯罪、判刑、处分、矛盾等负性生活事件,缺少社会支持;服刑以来,家人极少会见;人际关系一般,在监狱刘某某与他人交流较少,相处较困难。
2、个人陈述
监狱现在的管理越来越严,越来越规范,一时不能适应,最近睡眠差,常出现眼花、腰痛等身体不适症状。与同犯关系还弄得十分紧张,看谁都不顺眼,动不动就认为别人找他的事,还经常出错。
3、教育矫治难点
(1)不认罪服法:刘某某从始至终不服从法院判决,入监后不服从管理,自认为没有罪,不用遵规守纪。
(2)个人性格情绪:刘某某情绪属于易怒型,爱抬杠,爱钻牛角尖,情绪一直低落,不爱与人谈及案情和家人。
(3)人际交往关系:服刑人员由于自身的社会化缺陷导致人际交往能力普遍较差,特别是在服刑后,生活环境的巨大变换,人际交往能力变得更加笨拙,引发人际关系危机,影响正常的改造生活,人际交往也成了部分服刑人员的困惑和难题。刘某某在日常改造中比较沉默寡言,对过往经历讳莫如深,但做事还是很有章法,做人也很有原则,因不去变通且离群,得到一个“臭石头”的外号。
4、教育矫治中可利用的资源
刘某某早年混迹社会,孤身一人闯荡广东,社会交际面看似广,实则较窄。入监以来,与亲人联系交流很少,社会支持系统差。特别对自己的一对双胞胎儿女极为挂念,为自己没有好好照顾孩子而内疚、自责。同时又不想让父母兄弟妻子看到自己的狼狈,看到自己没有出人头地却身陷高墙,无颜再见双亲。感情的缺失既是刘某某改造难点也是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另外,刘某某有一个爱好,喜欢阅读经济管理学类书籍,虽然有很多看不明白,他也常常自得其乐。
5、矫治方案
(1)矫治前的状况
刘某某深度陷入申诉的梦境中,一直不能自拔。与人交流的话题就是要申诉不服法院判决,纠缠民警天天上交申诉书,每天都在问他的申诉状可呈上去了。几天没有回音就认为民警欺骗他,没有把他的申诉状给呈上去。再就是天天吵着去看病,不是说胃痛就是腰痛。整天都是混刑度日,心中充满怨恨,无心改造,并且不听劝告,我行我素,停留在改造的原点。
(2)制定矫治目标
近期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遵规守纪、积极劳动。
长期目标:提升修养、和谐交际、积极改造、全面发展,做一名积极向上、有利社会的合格公民。
6、矫治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目标:稳定情绪,规范行为,服从管理,加强自我约束力,强化遵规守纪意识。改变刘某某认为“不认罪就可以不服从管理”“不减刑就可以不遵规守纪”的想法。改善刘某某焦虑情绪和消极改造态度。
措施:
(1)发出预警通知书,将服刑人员刘某某列为重点防控对象,罗列可能发生的危险行为,强化互监组监控制度落实,预防不良事件发生,确保监管安全。
(2)落实承包民警责任制,每周对刘某某进行谈话教育一至两次。
(3)召开专项会议,集思广益,亲情帮教,深入谈话,破冰行动。
与刘某某交流多次,但让其内心真正触动的是与其讲了一则新闻:江西省上饶市公交车上一女乘客因坐过车站,让公交司机靠边停车,司机不同意,该女乘客就上前与司机纠缠拉扯,突然公交车与迎面而来的大货车相撞,导致2死,6重伤,27人轻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为什么会发生这样惨痛的结果?就是因为女乘客不遵守公交车乘车制度,冲动行为是导致发生这样惨痛的结果直接原因。同理,入监服刑是法院根据刑法判的,如果有不同意见和不服判决的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申诉。告诉刘某某现在的境况犹如“女乘客”,如果与监狱的法律和法规对抗,将会与“女乘客”的结局一样,同样付出惨痛的代价,可以算一算这笔账是否划算。
就是上述的这段谈话,让刘某某醍醐灌顶,内心百感交集,可以说瞬间顿醒开悟。低头沉默了四十多秒钟,刘某某抬头用笃定泰山地眼神看着我说:“我谢谢您,从今天起我绝对服从管理,积极改造,但我希望您能帮我呈报申诉状。只要在监狱一天我就服管一天。”民警当即也对他承诺:“只要是合法合理诉求我们民警都会帮你解决,不能解决的也会帮助向上级反映。”
第二阶段
目标:通过个别化教育改变其不合理信念,端正改造态度,消除迷茫、悲观、绝望的不良心理,维护心理健康和保持心理平衡。
措施:
(1)承包民警进行心理辅导,利用心理投射技术,进行心理干预
苏霍姆林斯基提出:“要让一个道德概念成为一个信念,必须经过情感体验。”
刘某某父母过世,兄弟姐妹6人,他最小,在广东东莞结婚,与妻子生了一对龙凤胎。哥哥姐姐和妻子时不时还是会寄点钱过来。
民警用中国象棋棋子做道具,“車”代表刘某某,一对“象”代表父母,“马”和“士”代表兄弟姐妹,“炮”代表妻子,两个“卒”代表两个孩子。家庭成员与“車”的距离和位置由刘某某自己自由摆布。等一切摆好后,让刘某某陈述为什么这么摆放,以及对每位成员的感受,或与成员对话。
“我只能把自己放在最边缘,我都不配做这个家庭的一员,都想放在圈外,因为在外面时一直都在外面闯荡,很少联系家人,自己又是哥哥姐姐中最小的,父母去逝后,就很少回老家,只是清明回去给父母上个坟,才回去与哥哥姐姐见一面,平时不联系,从来不关心他(她)们,反而我进来了他(她)们还关心我,给我汇款。如果父母在,与自己最亲的一定是父母,再就是孩子,现在最放心不下的、最对不起的人也是他哥妹俩。三个姐姐对我也好,最后就是大哥和二哥了。”
通过家庭成员参照示意图,不难看出刘某某的良心未泯,对家庭的负罪感强,对过世的父母有很深的思念,对一双儿女有很强的愧疚感和失责感,对哥哥姐姐和妻子也是深有歉意。再一次证明亲情帮教这条线大有可用之处,可以从亲情帮教方面深度挖掘。
(2)走访家庭,拍摄视频,重温亲情
在全国疫情零星散发的情况下,与当地司法相关部门联系好利用视频开展帮教,与刘某某的大姐、二姐、二哥和妻子利用视频方式进行了3次近4小时的交流了解。二姐还特别在清明节前把兄弟姐妹5家人全部集齐,一起去给父母上坟扫墓,并拍下视频发给民警,给刘某某观看,他被视频里的亲情温暖深深触动,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第三阶段
目标:减刑不是改造的唯一目标,改造必须提升自身修养、规范个人言行、净化内心灵魂,做一名能和谐交际、积极向上、有利社会的合格公民。
措施:
(1)安排刘某某工余时间学习服装工艺技术。每周一学习日下午让生产组的技术骨干成立帮教三人小组,有计划地教刘某某学习工艺技术。让其担任生产组第一道最重要的工序--分包发料,因分包发料必须技术过硬,对每一个裁片都了解和掌握,让其能力得到最大发挥和最大展现,提升改造信心。
(2)鼓励刘某某给儿子和女儿回信,把自己对他们的爱用信纸和笔表达出来,让精神减压,增强亲情纽带。
(3)承包民警利用刘某某感兴趣的话题多次与其谈话,知道他爱看经济管理学书籍,就从监狱图书馆借了一些经济管理学书籍给其阅读。承包民警在与其谈话前都在这些方面查阅大量资料进行备课,一次又一次让刘某某从中醒悟和振作。
(4)因疫情原因妻儿无法来会见,与广东司法部门联系后拍摄到了刘某某妻子和儿女与刘某某的视频。亲情的呼唤和帮教最终洗涤和滋润了他的心灵。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三个阶段的教育矫治,刘某某法律意识明显加强,能做到遵规守纪,服从民警管理,能积极地完成学习和劳动改造任务,在面对改造压力时比以前沉着,能接受合法手段进行申诉。改造情绪较以前平和,与同犯相处和谐,参加集体活动较为积极。
本案例是一次较成功的案例,刘某某从入监初期几年因自卑、绝望、敌视而消极改造、对抗管理、常为琐事与他犯发生争吵,导致屡次违规违纪和一次严管集训,这样一名不服从管理、改造落后分子,在监区民警的正确引导下,在周围同犯的关心帮助下,蜕变成一名踏实改造、积极劳动、认真学习、与同犯和睦相处的改造积极分子,并成为监区改造标兵和技术骨干,充分展示用心用情的教育矫治方法,营造了一种安全、信任、尊重、接纳的人际氛围,让服刑人员在不同的阶段体验不同情感,学会与促进自我认知、自我调适、自我控制和自我成长的过程。
案例感悟:
该案例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如何通过教育转化使此类罪犯逐步走向服从管理、踏实改造、与同犯和睦相处的正确改造方向,深化矫治转化的攻心治本作用是监区监管安全工作当下重中之重。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服刑人员的犯罪和改造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问题,其中有社会问题、教育问题,也有罪犯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问题。可以说,服刑人员无一没有心理缺陷或人格异常问题,入狱后也会出现新的心理障碍或心理问题。强制性的改造有可能加重这些问题,单纯的思想教育也有其片面性。因此,掌握心理科学理论知识,运用心理矫治技术,从服刑人员深层次的心理问题入手,才能卓有成效地做好他们的改造和转化工作,也只有改变服刑人员的错误认知,重塑他们的人格,接受再社会矫治,才能使他们真正回归社会并预防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