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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都监狱服刑人员王某某心理矫治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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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王某某,男,1979年2月出生,初中文化,重庆市长寿区人。2004年、2010年先后因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刑三年缓期四年、四年八个月,2019年12月12日因故意杀人罪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剥权终身,2020年1月10日投入渝都监狱改造。王某某入狱后,采取沉默的方式,拒绝接受民警的帮助、教育和心理疏导。2020年6月王某某焦虑情绪严重,出现自伤自残行为,给正常监管秩序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及犯罪经历

王某某出生在重庆市一个农村家庭,父亲早逝,母亲改嫁,与哥哥相依为命。王某某因家庭原因,在成长过程中受同学孤立、遭受他人异样看待,导致其逐渐养成孤僻、自卑、敏感多疑、暴躁易怒的性格,内心中对完整家庭有强烈渴望。因家庭教育的缺乏,王某某法治意识淡漠,到外地打工期间,困窘时便以抢劫、盗窃等方式谋取钱财,在2004年、2010年因抢劫罪、盗窃罪先后两次被判刑。王某某2013年出狱后回老家买货车从事运输工作,后经人介绍认识在医院当护士的袁某,2015年两人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袁某常与其科室一男医生外出、聚餐,经常凌晨后回家,王某某因此多次与妻子发生争吵。案发前,袁某向王某某提出离婚,但王某某内心一直渴望得到完整家庭,不希望儿子像自己小时候被人看不起,一直不答应离婚。两人分居期间王某某多次向袁某提起和好请求,均被拒绝。2019年4月,王某某以答应离婚约袁某到两人婚后购买新房内,用事先准备刀具杀害袁某。

2.现实改造表现

王某某入监后表现出性格内向、少与人交流的行为特点,平时也流露出悲观情绪,经常唉声叹气,与他人的人际关系紧张,并因此产生了强烈的焦虑情绪。虽王某某已将儿子交给其兄嫂抚养,但担心儿子成长而产生压力。

3.心理行为分析

民警咨询师对王某某进行心理测试,其SCL-90、COPA-1、树木人格障碍测试综合评估结果为:性格内向、情绪波动易变,较感情用事,冲动鲁莽,戒备心、自卑感、焦虑感、暴力倾向较强;自我感觉身体的不适感偏重,生活压力、紧张焦虑情绪日积月累,导致心理因素躯体化;有较强的自杀倾向。

4.心理矫治和教育难点

(1)认知因素:王某某被长期生活在农村贫困家庭,受教育程度低,缺乏法治意识;成长过程中长期受他人孤立,导致其人际交往能力有差,缺乏情绪压力分享对象和宣泄渠道;面对困难挫折时,思维简单,崇尚使用暴力。

(2)性格因素:王某某性格内向、自卑、固执,在成长阶段遭到周围环境的言语暴力和孤立,导致其情绪长期压抑,不善于表达自我,情绪爆发时容易使用极端方式解决问题。

(3)人格因素:王某某具有回避型人格特质,自我评价低,戒备心强,对外界过度防御,不容易与他人建立信任关系。

(二)具体矫治过程

根据以上收集的情况和信息,心理健康指导(评估)中心与监区心理辅导站民警联合成立心理矫治小组,研究制定矫治方案。

1.了解情况,做好摸底工作。民警咨询师对该犯个人情况、生活状态、婚姻家庭情况、工作情况、个人性格特质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建立数据库。在排除其非精神疾病的情况下,通过查阅案卷、走访亲属,找出心理问题的症结所在,针对问题,制定矫治方案。

2.充分运用参与和影响技术,使用合理情绪疗法,改变王某某不合理认知和内心矛盾纠结点,促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安心改造。民警咨询师运用参与技术中倾听、鼓励、情感反应技术,当好该犯的第一倾听者。运用影响技术中的面质技术,帮助其寻找自身存在的矛盾和质疑。运用叙事疗法,帮助其找到属于自己生命的力量。鼓励该犯参加团体心理辅导,帮助其提高学习和理解力,改善人际关系,引导该犯学会稳定情绪,减少内心偏执和固执的行为习惯。

3.坚持法治教育、个别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帮助其树立服刑信心。民警咨询师始终坚持政策、法治、道德教育相结合,在“认罪悔罪教育”、“给亲人写一封家书”等系列主题活动中,鼓励王某某积极参与,克服内心的恐惧。认真系统学习《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力求通过长期、系统的教育,树立法治意识。

4.积极修复亲情通道,构建支持系统。王某某家中虽有母亲、哥哥、嫂子,但是入监后很少与家人联系,缺乏亲情支持,导致缺乏改造动力和信心。监狱通过分析王某某的信件,从中找到了关键信息,王某某虽在信中表达要与家人少联系,不要影响其儿子成长,但从另一方面反映出王某某对儿子的深厚情感。监狱敏锐掌握这条关键信息后,通过渠道找到了王某某哥哥的联系电话,主动与其哥哥取得联系,告知王某某现实改造表现,最终达成了帮扶共识。经民警咨询师帮助,从2021年2月开始,王某某与哥哥嫂子进行了正常通话,并在其儿子生日期间,用在监狱劳动获取的报酬向家里寄钱,至此王某某真正感受到了亲人之间亲情的互动,慢慢找到了改造的信心和动力。

5.挖掘王某某自身闪光点。在团体心理辅导中,民警咨询师发现王某某对种植有较强的兴趣。民警咨询师结合季节因素,开展为期5期的园艺治疗心理辅导。通过开垦、播种、浇水、除草、记录花草成长过程、记录自我心理历程等方式,启发王某某发现和欣赏自己的闪光点,调整对自我的认知,以更积极的心态和自己相处,和他人相处,建立合理人际交往;通过欣赏美学、谈论园艺、讨论感悟的方式转移王某某内心的痛苦点,帮助其改变自卑、抑郁、烦恼悲观的负面情绪,逐步建立自信。

(三)预期矫治目标

1.短期目标:促使王某某不过度自卑,减轻焦虑、抑郁情绪,尽快适应监狱改造环境,建立良好人际关系,消除自杀危险,增强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

2.长期目标:培养王某某健康心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建立和健全良好的人格,能够客观地应对现实中挫折和问题,提高王某某积极向上的改造动力,最终使心理健康发展。

【教育改造成效】

本案中,通过对王某某自伤自残行为为切入点,用耐心、真心打开其封闭心理,与其建立良好信任关系,采取合理情绪疗法、面质技术、叙事治疗、及短期焦点治疗中的技术,结合亲情感化、法律法规系统教育等手段,化解了王某某的自伤自残行为和严重心理问题,消除了监管安全隐患。目前,王某某某无违规扣分,能真诚认罪悔罪,听管服教,积极参加监区劳动,与周围的人也能融洽相处,走上了遵规守纪、积极改造的正轨。2021年王某某全年每月均超额完成个人劳动任务,并通过劳动获取报酬,多次向家中寄钱;同时,王某某也经常向周围同改学习和请教,逐步适应监狱环境,人际关系明显好转。人际关系的好转和家人的支持,让王某某自身价值得以体现,找回生活的价值感,走上了遵规守纪、积极改造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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