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都匀监狱服刑人员杨某某的教育改造案例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杨某某,男,初中文化,33岁,贵州省开阳县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现服刑于贵州省都匀监狱。
杨某某在贵州省三都县某建设工地务工期间,因驾驶铲车翻车损坏村民谢某某房屋一事的赔偿问题与其产生矛盾。2015年8月23日,杨某某离开工地,谢某某发现后与工友李某某一起追上杨某某,在劝杨返回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吵、打架,至杨某某受轻微伤。随后杨某某被拉上车并带回村里某出租房处,李、谢随后到出租房二楼房间内睡觉。杨某某产生用纵火的方法报复两人。8月24日2时许,杨某某取来柴油淋在自己的一床棉被上,将淋有柴油的棉被扛到谢、李二人睡觉的房间外,并用铁丝将两人所住的房门绑在屋外拦杆上,以防止二人逃出,然后将淋有柴油的棉被从窗户放进去,放火点燃棉被后逃离再现场。杨某某纵火后,谢某某及时从窗户逃出并呼救,群众将火扑来后将严重烧伤的李某某送医院抢救,李某于2015年8月31日死亡。随后杨某某被抓获,经人民法院审理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罪原因分析
1.性格原因:杨某某性格趋于内向,不善于与他人沟通交流。
2.经历原因:杨某某初中文化,但理解事物本质及对事态的发展认识相对较差,对法律知识认知匮乏。杨某某的父母亲长期在家务农,妻子离异并带女儿远走他乡,长期与家人分离,家庭关系并不完整,对自己心理认知方面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从犯罪动机看,杨某某犯罪根本原因在于报复他人而使用极端方式实施犯罪,其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做事不考虑后果。
(二)重点罪犯杨某某认定的心理测评情况
根据COPA-PI测评报告显示,PD1内外倾:显示无明显的外向或内向特征,交际能力属于一般;PD2:情绪稳定性:表示情绪介于情绪波动和稳定之间; PD4冲动性:表示客观,冷静理智;PD5攻击性:表示不安守本份,攻击性强;PD6报复性:较强报复欲;PD8同情心:表示同情心水平较低;PD 10焦虑感:表示焦虑水平一般;PD12心理变态倾向:有一定的心理变态倾向;PD13犯罪思维模式:无明显的犯罪思维模式。从心理测评结果分析:杨某某缺乏同情心,自私,冷酷,不会体察别人感情,思维迟钝,愚笨,思维混乱,理解能力差,缺乏逻辑性,对前途悲观,缺乏信心。因其心理测评显示攻击性强、报复欲强、有变态心理、冷酷自私、悲观失落,在改造中存在一定危险性。
(三)改造表现以及制定教育管控措施的事实依据
杨某某因故意杀人罪犯被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在入监初期,思想有明显的波动,对自己的判决不认同,自认为刑期过重,改造期间很少与警官及其它服刑人员交流,劳动态度较为消极。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罪重刑长,加之心理测评结果存在明显异常,鉴于以上因素,监狱经过综合分析认为杨某某有脱逃、自杀、伤害他人等危险倾向,于2018年1月将其列为危险罪犯教育管控。
(四)教育转化攻坚小组情况及工作职责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监区组建了对杨某某的教育转化攻坚小组,具体人员有教育科民警、监区长、分管副监区长、分监区长、分监区指导员和具体责任干警。负责对杨某的管理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落实。
(五)教育改造的难点
1.认知因素:杨某某性格内向,文化水平相对一般,但法律意识淡泊。生长在农村,又长期在外打工,认知有偏差,自私,冷酷,不会体察别人感情,易铤而走险,因此,对杨某某遇事思考方式和处理方法的转变是一个改造上的难点。
2.心理因素:内向、自私,缺乏改造自信心,有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
(六)教育转化工作措施
1.强化监规纪律学习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主要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贵州监狱罪犯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贵州监狱罪犯计分考核实施细则》等。引导杨某某正确对待自己的判决,面对现实,认真接受监狱的教育改造,服从劳动安排,配合监狱医院对疾病进行治疗,稳定改造心态。
2.引入心理危机干预,改变其畸形心理。首先,每日察看杨某某睛雨表反馈的情绪变化情况,出现烦躁、郁闷等反常情绪当日及时对其进行情况了解,干预,遇特殊情况,如休息日等不能及时干预的,随后第一工作日及时跟进干预。其次,时时关注杨某某的改造行为变化情况及心理、情绪变化情况,出现波动、反复的明显变化及时进行危机干预,必要时请监狱心理矫治中心及时介入协助干预,将危险因素降到最低限度。最后,教育引导杨某某形成正常的对社会、生活、事物等的认知观,正确对待生活中发生的问题。
3.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主要内容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荣辱观、法纪观,遵规守纪观、行为规范意识、文明礼貌意识、生活规范意识、劳动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帮助杨某某建立正确的是非观。
4.教育引导杨某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针对杨某某现实生活及改造中存在的缺乏同情心,自私,冷酷,不会体察别人感情,思维迟钝,愚笨,思维混乱,理解能力差,缺乏逻辑性,对前途悲观,缺乏信心的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主要内容有,引导杨某某参加一些有意义的兴趣活动,如篮球、书法练习、读书活动等,培养良好兴趣爱好,转移和分散改造压力,树立对改造前途改造的希望,培养自信心,能正确处理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5.有针对性开展“一帮一”亲情帮教活动。主要是开展针对杨某某的家访活动和电话家访,增进杨某某让家人协助监狱做好对杨某谋的教育转化工作,促进杨某某对家人的牵挂,增强改造动力和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监狱民警的教育,2019年5月30日杨某某迎来了人民法院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书。虽然减刑后其刑期为无期徒刑,但改造状况基本平稳,在改造中能听从民警的管教,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罪行造成的巨大伤害,在改造中主动与民警和同改交谈,性格逐渐变得开朗,在改造中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进行改正,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杨某某减刑为无期徒刑后至今已获得六个监狱表扬。
教育改造罪重刑长的罪犯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要在个别教育中作正确引导,在心理层面开展危机干预,在亲情帮教中感化,在安全管控上多措并举,需要多种教育手段共同推进。因杨某某刑期较长,民警将一如既往地关注他的改造动向,在遇到外因引起思想波动时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引导,稳定其改造情绪,确保监管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