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矫恶习 真情促新生 ——北京市监狱罪犯曹某的教育转化案例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曹某,男,58岁,北京人,2011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入监后,曹某没有深刻认识和反省自身的问题,改造表现较差,违纪不断。在监狱服刑期间,再次犯罪,2018年3月曹某因琐事用开水烫伤同监舍罪犯,被判破坏监管秩序罪,加刑一年六个月。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一是少年时期价值观扭曲,自幼失学失教、信奉暴力解决问题;二是中年时期暴虐成性,性格暴躁、时常酗酒,妻子不堪忍受而自杀身亡,曹某丢下孩子离家,后又因自身问题与女友爆发矛盾,将女友残忍杀害;三是晚年时期自暴自弃,曹某年近六旬,身患多种疾病,因财产刑问题,减刑希望渺茫,感到绝望;由于曹某屡教不改,狱内再次犯罪,家人不再对其抱有期望,长期不来监狱与其会见。
2.人格特征:曹某敏感多疑,心胸狭隘,很难相信别人,很难与他人合作,喜欢独处,比较自傲;情绪极易波动,遇事容易冲动。
3.价值观念方面:曹某做事自私自利,贪图享受,且为了利益可以违背原则。
4.偏差行为方面:曹某文化程度偏低,过早接触社会,沾染大量不良习气,信奉暴力。
5.人际交往方面:曹某做事自私自利、贪图享受,与他人相处蛮横霸道。
(二)心理行为表现
曹某的危险性评估结果显示为暴力风险极高,自杀风险高度,脱逃风险低度。PDQ人格诊断问卷测试14项因子显示为正常水平,CCQA结果显示为一般水平,COPA结果显示曹某同情心值和焦虑值为较高等级,外向值和聪敏值皆为一般等级,其他八项水平均为较低和低等级。
(三)教育矫治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针对曹某的犯因,结合其性格特征、家庭关系等情况,监狱攻坚转化小组制定了以“法规矫恶习 真情促新生”为主题的攻坚转化方案。通过上好“两把锁”,即“法律红线”锁、“规矩底线”锁,层层锁住曹某内心的暴力倾向,帮助曹某控制自己的不良言行;通过点亮“两盏灯”,即“真情关怀”灯、“亲情温暖”灯,点亮曹某心中对生活的希望;通过文化内省带其“回顾人生路”,引领曹某真心悔过、知恩感恩。
1.抓普法,树立敬畏法律理念
曹某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欠缺,守法意识淡薄,信奉暴力手段,从未认真考虑过鲁莽行事的后果。攻坚转化小组以普法教育为抓手,给曹某的暴力倾向加上第一把“法律红线”的锁。民警向曹某详细讲解了刑法中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认定、责任追究条款,结合其狱内又犯罪的情况,深入分析了暴力行为的危害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点解读了刑法修正案中关于严惩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的条款,协同曹某分析自身的案情,引导他认识到故意杀人对被害人家庭、对自己家人、对社会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解与引导,曹某终于看清暴力的危害,深刻认识到“暴力就如同长在自己身上的毒瘤,短暂的发泄,最终只会给自己带来一生的悔恨”。
2.强管理,促进规范意识养成
曹某身份意识和规范养成较差,耐心不足,学习不积极,在集体生活中也多次因为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因为违反监规纪律,曹某多次受到批评教育和处理,但初期教育效果不甚明显。攻坚转化小组并未放弃,不断寻找切入点、突破点,给曹某加上“规矩底线”的锁。
一方面民警不因其为危险犯就在日常管理上畏首畏尾、降低标准,为了培养曹某规范意识,在强化管理的同时,不厌其烦地向曹某详细讲解《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各项条款,将制度掰开了揉碎了讲解,使曹某明白遵守规范是对自己的约束,更是对自己的保护,事关自身计分考核、分级处遇等切身利益,必须重视。另一方面,民警抓住曹某好逞强、爱面子的心理,在个别教育的同时,根据其现实表现,在班组内、监区内对曹某的进步进行公开表扬,在其表现不佳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个别谈话教育、点名批评。通过长期的努力,曹某遵规守纪的主动性明显加强,违规违纪次数明显减少,规矩意识已经在内心扎根,促使其从被动服从规范,变为了主动遵守规范。
3.勤观察,关爱健康温暖人心
2019年曹某因肾衰开始服药,但是自认为症状缓解不明显,心理负担不断加重。考虑到曹某刑期长、年龄偏大,监区多次为其申请外出会诊,并专门制定了突发疾病应急预案。2020年12月4日凌晨1时26分,曹某起床上厕所期间出现站立不稳等症状,随即失去平衡,晕倒在厕所内。监区带班领导、值班民警发现情况后,立即安排人搀扶曹某到床上平躺等候治疗,其他备勤民警,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到位。虽然曹某清醒过来后表示只是起猛了、身体没有问题、不用看病,但民警仍带其进行了必要检查,查看血压、脉搏和心率,发现曹某血压心率正常,意识清楚,体表无明显外伤。并于次日带其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排除了重大疾病风险,民警的真情关怀进一步增强了曹某对监狱的信任,温暖了曹某的内心,为其敞开心扉、打开心结奠定了基础。
4.化戾气,文化内省反思人生
为进一步引导曹某真心悔改自己的罪错,监狱安排曹某参加传统文化学习活动,通过七天的学习,曹某对自身成长过程及自己与周围人的关系有了系统梳理。在此基础上,民警引导其跳出狭隘的以自我中心的思想,认真反思“别人为我做了什么,我为别人做了什么,我给别人添了什么麻烦”三个问题,抛开杂念,去体会自己一直拥有、又始终忽略的无处不在的亲情,去看一看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这引发了曹某内心极大的震撼。在学习体会材料中,曹某写到“作为儿子我没有尽孝,作为父亲我没有尽责,服刑多年恶习未改还烫伤别人,给监狱带来了极坏的影响,今后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让家人不再为我担心”。
5.访家属,修复亲情促进新生
曹某中年丧偶,2010年被判刑时,老父亲一人孤苦伶仃,两个女儿尚在中小学读书,照顾老人、抚养子女的责任只能由远嫁到外地的妹妹来完成,家属对曹某的态度从怨恨到疏远。曹某服刑期间又犯罪,让这个家庭再次品尝痛苦,也失去了等待的信心,曹某的父亲和女儿对曹某的怨恨与日俱增,会见成了曹某的梦想和家属的精神负担。监区知道,曹某渴望听到父亲和女儿的消息,家庭温暖是维系曹某积极改造的纽带,如果纽带断了,曹某将会万念俱灰。
在曹某参加传统文化学习活动期间,监狱安排民警往返300余公里从密云接来曹某的父亲参加学习活动总结会,试图弥合亲情裂痕,为曹某点亮“亲情温暖”的灯,使其人生再次燃起希望。当曹某在看到许久没有联系的亲人后,顿时痛哭流涕,当场向父亲磕头认错,表示“自己愧对父母的教育,也愧对女儿,今后一定要好好改造”。量变引发质变,这一次会面成为了曹某真心转变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2021年5月,民警了解到曹某85岁的父亲不慎摔伤的情况,为了给曹某的攻坚转化再加一把劲,进一步巩固改造成果,经监狱批准,攻坚转化小组民警赶赴密云区探望曹某父亲,并为双方录制问候视频。家人看到曹某的视频后,热泪盈眶,反复嘱咐“要听政府的话,我们等你回来,不要让大家失望”。曹某看到家人一切安好,一颗悬着的心落地了,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并向民警深鞠一躬,激动地表示“看我的行动吧,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5年来坚持不懈的教育转化,曹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有了明显改观,违规违纪行为显著减少(2022年仅有一次违规行为被民警及时发现和提醒制止),改造积极性极大增强,人际关系也有了明显改善。根据最新的中期危险性评估结果显示,曹某各项评估得分与最高时期相比明显下降,暴力风险得分从58分降至48分,下降17%;自杀风险得分从35分降至20分,下降43%;脱逃风险得分从7分降至4分,下降43%。经综合评定,2022年5月,曹某被撤销危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