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厌世青年,到救人英雄的转变——一例悲观厌世罪犯的教育矫治案例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邓某某因犯盗窃罪,在广东省乐昌监狱服刑改造9年,服刑期间,邓某某长期悲观厌世,自认为是“多余人”,性格偏执顽固,人际关系紧张。监狱民警循循善诱,耐心教育转化,出监后,邓某某不顾生命安全,跳江勇救轻生女青年。从厌世青年到救人英雄的转变,监狱民警对邓某某的教育矫治发挥了重要作用。
邓某某,男,1992年10月生,广东省四会市人,未婚,捕前为小学文化程度,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2012年被送往广东省乐昌监狱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家庭成长环境分析
邓某某从小父母离异,他随母亲过活,由于家庭经济相对较差,母亲为了谋生,无闲暇时间照料邓某某,便将他交由外公外婆照料。由于成长在单亲家庭,邓某某生活和学习中都受到了他人歧视,这让他感到自卑、悲观。久而久之,邓某某觉得读书没意思,小学没有毕业就放弃了读书。辍学后的邓某某成为无业青年,长期在社会上混迹。后来由于盗窃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2.心理测试分析
邓某某的罪犯入监个性分析显示,邓某某人格趋于外向,比较合群。有较强的同情心,心肠较软,敏感,易受感动。从属较低分,凡事较有主见,常有自己的一套主意。波动较高分,情绪管控能力较差,情绪波动易变,起伏不定。焦虑较高分,对人多加猜疑和怀疑。
3.改造表现
邓某某入监后,改造表现异乎常人。一方面,他认罪服法,承认犯罪事实,接受法院判决,对于监狱的监规纪律,有较好的认识,自认为服刑人员就要遵守监规纪律。另一方面,他在服刑过程中表现出两大明显的矛盾,一是自我的矛盾。在入监谈话的时候,邓某某便向专管民警表示,他认为自己是社会的“多余人”,觉得活在社会上无意义,悲观厌世情绪明显。二是邓某某与他犯又产生较明显的矛盾,邓某某认为,在监狱就要服从监规纪律,听从管理,对于其他罪犯一些投机改造、放松监规纪律要求等行为表现得不满,甚至经常因为小事情,便与他犯产生争吵,由于邓某某过度的“正义感”,让不少罪犯产生反感,甚至故意疏离邓某某。由于人际关系的紧张,邓某某数次与他犯发生争执推拉。劳动改造方面,邓某某虽然有较端正的劳动改造态度,但亦经常抱着轮换劳动改造岗位的想法,不愿静心去做好现在岗位的事情。
4.原因分析
根据邓某某的成长环境、心理特征、改造表现分析,邓某某出现的异常行为,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邓某某成长环境的复杂性,导致他出现了比较悲观的情绪。另一方面,邓某某性格比较犟,又对事情抱有比较主观的看法,导致人际关系紧张,改造出现困难。
5.教育矫正措施
(1)对症下药,用耐心做深做实个别教育
专管民警对邓某某持续跟踪了解,认为他并不是“问题罪犯”,邓某某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其成长环境、个性特征、接受教育程度有很大的关系,其主观恶性程度不算高。面对邓某某存在悲观厌世情节,民警教育他要认识自己并非一个“多余人”,慢慢教育引导邓某某可以通过改造中的“小行为”积累“大价值”,如在劳动改造中多付出一份汗水,就能为多创造出一份价值;多搞一点卫生,就能营造多一点美好环境;在亲情电话中多一声问候,就能让家人少一点担心;多做一件细微的好事,就能在社会创造不一样的价值。在教育过程中,民警也发现邓某某经教育后,原先不愿意联系家人的,开始偶尔也会联系家人,劳动改造态度开始变得端正,不总是幻想着调整劳动岗位等。当民警发现邓某某做到了民警所说的有价值行为,便及时肯定他的做法,表扬他是“有价值的人”。从而逐步扭转其悲观厌世的情节,让邓某某树立一定的改造信心。
(2)法情并用,用公心妥善处理日常管理
邓某某曾经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不服从民警的正当执法,日常改造中也常常因为一些小事,特别是看不惯其他罪犯的一些不遵规守纪等投机改造行为,便与他们产生争吵。对于邓某某的“正义感”专管民警予以充分肯定,但民警也教育邓某某要认识到很多事情并非想当然,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教育邓某某要学会理解和接受他人,不要因为观念不一致便与他人、与社会产生矛盾冲突。同时,民警教育邓某某处事方式不必过激,对方不接受也是正常的,鼓励邓某某发现他犯投机改造行为及时报告民警,由民警根据实际予以公平公正处理。同时,专管民警也确保做好保密工作,避免邓某某因为报告行为而与他犯产生矛盾。在民警的教育下,邓某某也意识了原先的处事方式有一定的不妥,之后的改造过程中,邓某某偶有主动报告发现的他犯违纪行为,民警通过公正处理,得到了邓某某的认可,循循善诱下,邓某某与他犯的矛盾逐渐减少,人际关系得以缓和。
(3)亲情沟通,用细心体现监狱人文关怀
邓某某对于亲情有着比较复杂的情感,一方面,他对家人有怨恨,邓某某告诉专管民警,他怨恨父母离异,导致他的童年、少年生活被人歧视;怨恨父母都不能陪伴他成长,导致他成长过程中缺少了爱;怨恨家庭条件差,不能和其它小孩一样无忧无虑成长;邓某某还不认可她姐的婚姻生活,并彼此间产生一定的隔阂。但另一方面,由于从小成长的孤独感,邓某某又非常渴望亲情,对家人有较大的依恋。对此,专管民警从邓某某的亲情沟通中寻找教育矫治突破口。经过日常观察,民警发现邓某某很少与家人沟通,民警耐心教育他要学会将心比心,教育邓某某要认识到,其实她母亲并非不关心他,因为母亲要操心工作,可怜天下父母心,不是为了谋生,有多少母亲不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次亲情电话中,邓某某了解母亲近期的病情比较严重。干警之前也了解到邓某某母亲一直以来都有较为严重的心脏病,邓某某姐姐来接见时也跟邓某某提过母亲病情没有得到好转,每天都需要靠药物来治疗。民警就此事多番教育邓某某要关心母亲,趁母亲健在的时候多尽孝,在民警的鼓励下,原先不怎么联系家人的邓某某能开始主动关心母亲,母子俩也在亲情电话的沟通中逐渐化解了矛盾。
对于邓某某与其姐姐的矛盾,民警发现其实邓某某姐姐还是很关心邓某某的,即便她的经济条件较差,还会存钱给邓某某,还分批次为邓某某缴纳了罚金。对此,民警教育邓某某要学会感恩,姐姐的婚姻生活是她自己的选择,邓某某不应该干涉,而是要学会尊重他人选择。同时,教育邓某某要看到,虽然邓某某姐姐明知邓某某怨恨她,但姐姐从来没停止过关心邓某某,即便自己经济困难,也在不断帮助邓某某处理好家庭事情,让邓某某可以顺利完成服刑改造。特别是在其姐姐帮助支持下,缴纳完罚金,顺利减刑两次。通过民警的耐心教育,邓某某也逐步认识到自己的不对,不应该干涉姐姐的婚姻生活。在邓某某母亲病重那段时间,姐弟俩联系较多,矛盾也在共同关心母亲下逐步化解。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的重点攻坚和教育转化,邓某某思想上和改造行动上有了较大转变。性格上逐渐开朗起来,不良情绪有所消除,遇事不再那么固执,较少与他人产生矛盾,遇到问题能主动找民警反映,悲观厌世情节得到较好的化解。改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能够服管服教,自觉遵守监规纪律,一年多来未再出现违纪现象。劳动改造能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课”学习也能按时参加。顺利减刑两次,于2021年3月刑满释放。
2021年9月9日凌晨,回归社会的邓某某骑着共享单车经过广州越秀区天字码头,凌晨的广州人流稀少,隔着马路,邓某某看到一个年轻女子坐在码头台阶上。邓某某走到女子身边,告诉她要注意安全,女子没有理会,邓某某不放心,便在一旁守候,没有打扰她。过了一会,女子突然站起来,走到护栏边,邓某某赶紧跟过去。谁知,女子将包、手机扔给邓世全,跳进了江里。邓某某毫不犹豫地跟着跳了下去。
“没想那么多,只是想救她上来。”跳下水时,邓某某的左脚撞到了水里的石头,但是他顾不上疼痛,只是紧紧地抓住女子,女子在挣扎中不断推开邓某某,但邓某某没有松手。终于将女子救了上来。由于邓某某救人的见义勇为行为,被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发了慰问奖励证书。
从厌世青年到救人英雄的转变,乐昌监狱对邓某某的教育矫治起到了应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