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左某的矫治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左某,小学文化,因犯强奸罪、非法拘禁罪被重庆市垫江县地方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于2016年4月投入凤城监狱服刑改造。左某自16岁开始,长期混迹社会,加之其性格冲动,认知水平较低,恶习较深,法律意识淡薄,抱有破罐子破摔的消极思想。左某家中现有父母及姐姐三个亲人,由于多次犯罪入狱,亲人已伤心透顶,不愿再和左某有任何的联系,双方关系生疏而紧张。在新犯整训期间,左某先后因殴打他犯,顶撞、挑衅和扬言报复民警,被集训2次,时间达5个月。集训期间仍不服从管理,又多次顶撞威胁集训监区民警,影响极其恶劣。因此左某2017年3月被列为监狱级重点服刑人员进行管理。经过民警近三个月的悉心教育,左某依旧恶习不改,情况愈演愈烈。为此,从2017年6月初,凤城监狱就专门召开了针对重点服刑人员左某的挂牌攻坚会议,将左某列为市级挂牌攻坚转化对象进行教育转化。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左某从小因各种原因,得到父母的关爱较少,自小养成自由散漫的性格习惯,自小学毕业后辍学即浪迹社会,无正当职业,后跟随当地社会人员多次违法犯罪,自16岁起先后六次服刑或劳动教养。
(2)社会经历:左某首次服刑时是16岁。小学辍学后,跟随社会人员在学校周围持刀抢劫学生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未管所服刑期间参加劳动时被钢条砸断手指四根,除一根手指接活外其余均残缺。左某于2004年刑释后一个月,又因犯盗窃罪被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渝北看守所一直服刑至2005年6月8日刑满释放。刑释后左某靠打牌赌博,替人收账谋生。一年半后,2006年11月,左某又因犯盗窃罪被劳动教养2年,于2009年2月释放半年后又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1年半。2011年3月满刑后,左某辗转贵州、云南两地投奔其表哥,靠在工地收账为生。2013年6月,左某在云南住宾馆时因丢失东西与宾馆老板发生争执,后对其宾馆进行打砸,因犯毁坏公私财物罪在云南官渡看守所服刑半年,同年12月刑释后直至本次服刑前无固定工作,依旧靠打牌赌博、帮人收账谋生。至2016年3月,左某因与前妻离婚事宜发生矛盾后将前妻非法拘禁、强奸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2.入监改造表现
在新犯整训期间,左某先后因殴打他犯,顶撞、挑衅和扬言报复民警,被集训2次,时间达5个月。集训期间任不服从管理,又多次顶撞威胁集训监区民警,影响极其恶劣。左某于2017年1月下队至凤城监狱四监区服刑改造,非但不思悔改,还自恃有“多进宫”的经历,把服刑改造当作“回老家”,自作聪明地认为警官讲的那一套都是骗人的,唯有刑期是真的,仍然我行我素,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3.心理行为表现
入监心理测试显示:一是左某性格中性,交际适度,反应稍慢,表现欲较强,不善于克制自己,情感较为外露,忍耐性不强,比较固执己见,改造难度较大。二是可能是非正规首领或意外事件的实施者,发生事件的后果可能会严重。三是具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尤其在面临冲突事件或存在潜在隐患时。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左某认知水平较低,犯罪思维严重,对法律缺乏敬畏,加之长期混迹社会和服刑机关,恶习非常深。
(2)性格因素:左某性格冲动,遇事不计后果,好勇斗狠,崇尚武力,报复心极强,并有极强的表现欲望。
(3)心理因素:左某遇事总认为是别人的原因,与他犯关系紧张,极易冲动浮躁,同时左某又自卑,尤其对其本次所犯强奸罪罪名极为避讳,不容他人提起。
5.矫治方案
(1)成立攻坚转化小组,科学制定对左某的转化方案。
(2)从本人、家庭、民警、同改、服刑的监狱或看守所多渠道、多维度收集左某的相关信息资料,充分了解其性格形成及对抗管理教育的原因或刺激事件等,打好有准备之仗。
(3)适度考虑其对管理民警的抵触心理,最先的沟通从不直接管理的民警中开始,主要是科室和教育中心的民警,以打消其戒心,从而了解其内心真实的想法。
(4)充分发挥亲情在教育转化中的作用,在专门为其开展亲情帮教的同时,也鼓励其参与监狱大型的帮教活动,充分利用亲情帮教的氛围引导其改善与家人的关系,从而增强亲情在教育转化中的作用。
(5)引导其养成正面的兴趣爱好,充分占领其时间和空间。
(6)强化心理矫治,帮助其逐步改变错误的认知,使其能够正确看待自己面临的人或事,转变其归因方式,完善其人格,重塑自我。
6.预期矫治目标
(1)逐渐消除其浮躁情绪、化解左某戾气,使其打开心结,缓解改造压力,帮助其增强意志力,树立改造的信心和决心,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和适应能力,早日投入正常改造。
(2)让其恢复正常生活规律,重新树立生活信心,面对现实,踏实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进而纠正错误的认知,完善人格。
7.矫治措施
(1)建立“三定”、“三级”转化网络体系。即通过“定人、定点、定时间”,并从“监狱领导——科室——监区”,形成对左某三级攻坚转化教育的网络体系。一是指导监区组织左某学习法律知识和《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规范其行为,让左某强烈感到监狱对其的违规抗改行为“零容忍”态度;二是在民警的引导下,利用犯群开展的揭批活动,对左某的违规抗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孤立其错误的认知和行为。
(2)实行“二十字攻坚方针”。即“一析、二挂、三定、四分、五引、六疏、七堵、八包、九转、十结”。正是围绕这“二十字攻坚方针”,依照对其的详细转化方案,辩证施策,最终使左某达到“四能”、“四健康”,即“能认罪、能服教、能守规、能学习”和“思想健康、心理健康、行为健康、身体健康”的转化目标。
(3)扎实做好“六大动作”。即一是针对左某喜欢看人物传记小说,民警从左某所熟悉的名人中,找到彼此的谈话契合点,提高其对民警的认同感,消除戒备心理;二是对左某进行严密的监控包夹。发挥互监小组和连环包夹的作用,第一时间掌握其思想和行为动态;三是转移其兴趣注意力。采用以劳动、文娱活动时间挤压其空闲时间,鼓励其把改造中的所想,通过心间笔头,化成文章积极给狱内报刊投稿。而且利用其爱好棋类的特点,有意识地将他发展成为象棋和乒乓球兴趣小组成员,并担任一个项目的召集人,使其自己在组织开展活动中,找到人生的自信;四是鉴于左某手有残疾,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将其安排在远离有危险工具的监内后勤岗位劳动改造,使其感受到监狱民警的关心和关爱;五是监狱专职心理咨询师、监区兼职心理咨询师多次对其进行心理矫治辅导,缓解改造压力,帮助其增强意志力;六是搭建亲情的桥梁。为了帮助左某树立其改造的信心,民警多次专门走访左某的家庭,与其父母和姐姐进行沟通,逐渐打消其家人与左某的情感屏障,最终让他们用亲情帮教为左某的教育转化助力。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一段时期不间断的努力,要使左某的教育转化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能够端正改造态度,基本能做到遵规守纪,。左某已连续四个月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即使有一些小的争执,也能够在其他服刑人员的劝阻下克制自己,监狱、监区曝光台上再也看不到左某的名字。二是养成了一些积极的兴趣爱好,如写作、看书、下棋、打球等,合理的消化了自己的空闲时间,。其先后在市局《育苑》杂志发表了两篇文章。三是与其家庭的关系稍有缓和,对父母的敌对情绪有所缓解,。谈话中能够体现出其对父母的愧疚之情。四是在监区能基本与其他服刑人员正常的交往。